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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育‘鬼种’的是凡人?”“是谁告诉你的?”逢生(6)贾砚目光看向远处,缓缓道:“城灭后一个月,我回过洛夕城。”沈宁握剑的手不禁收紧了。“你们或许觉得,眼下人间如炼狱,那是你们没见过当年的‘洛夕’城。”“我在城外守了十几日,见无数波官兵和修士来来去去,人稀到人密,再到人稀,最后城门关上,被皇家贴上封条。然而从头到尾,都没人想过去埋葬城中那些无辜之人的尸体。”“他们省吃俭用纳税银,节衣缩食给‘仙山’贡献香火,到最后,谁也没能保护得了他们。甚至连来收尸的都没有,整个城被世间抛弃,沦为了巨大的坟场。”“四百年了。新帝更替无数,连各派掌门都换过几轮,城中无名尸骨早已经化粉湮灭。”“新帝登记,改年号为万衍,正逢多地暴雨不歇,水患频发,圣上一旨皇谕,将洛夕城郭附近因水患流离的灾民迁入城内,并改城名为安乐。于是闭了三百年的城门又开,没人再能想起四百年前的洛夕,和那些早被风化的枯骨。”“可就算所有人都忘了,我还记得啊。”贾砚道:“封城第二日,我从高墙跃下入城,摔折了左腿。我拖着一副残躯病体寻找我的父母,城内到处弥漫着死人腐烂的恶臭和浊气,那些人皮肤生蛆,白骨裸露,根本辨不出模样。”“我不记得一路上踩碎了多少根手骨、腿骨、趾骨,强忍着肠胃中的翻涌,跌跌撞撞寻到了仁宁街。仁宁街最尾端便是我们一家四口的小屋,我的父母,还有一个妹妹。”贾砚淡褐色的眸子难得流出一丝怀念:“屋子虽小,但朝向好,冬暖夏凉,不过百余步便有一处杨柳堤,盛夏里,我妹妹最爱去提上玩耍,脱鞋褪袜,将双脚浸入冰凉的河水中,笑嘻嘻地缠着我要我讲故事。”“然而。”贾砚眸中的怀念消失无踪:“我强撑着意念回去,却连他们的尸骨都没瞧见。”沈宁愣了愣。那抹诡异的笑容又重新浮现在贾砚嘴角:“我在我家,那个小茅屋前,看见了本该离去的‘仙长’。”“他们均着一身黑衣,玄纱遮面,看不出门派。但我亲眼见他们从我家里走出,手中还拿着一个黑色的陶罐。”“待他们离去后,我才敢出来。我进屋中发现有火灼的痕迹,四面墙的墙根都被熏成了灰黑,而我的父母和妹妹,连尸骨都不剩了。”贾砚喃喃重复着:“他们就连尸骨,都没给我留下。”“原本我修炼的初衷,只为在乱世中更好保护家人。但我根骨欠佳,资质平平,入不了名门的眼,自钻自研,也摸出了点门道。待小有所成归家之际,却什么都没有了。”“但当时我虽心中有疑,却不敢妄下推断。因此,当诸门请天下散修协力共查‘鬼种’之时,我立刻报了名。最后也算老天良心未泯,我所在的队伍最终寻到老巢,见到了你口中说的饲育‘鬼种’的凡人。”沈宁呼吸一滞。“我认得他。”贾砚说这话时出奇平静,并未显出怒意:“他姓梅,单名一个川。你会说出饲‘鬼种’的是凡人这话,想必梅川的生平多半你也听说了,但有一处与传闻中不一。他被知府构陷后遭受无数屈打侮辱,最终心灰意冷背井离乡,没过多久便克死他乡,他的尸骨还是我埋葬的。”“撇开我与梅川私交不论。石窟中他尸骨被发现时,身上明显有被人施了钉魂术的痕迹,是故明明死亡多年,尸身却仍不腐。在场除我一名散修外,还有十多双金丹末期的眼睛,怎的连区区‘钉魂术’都察觉不出来?”“‘鬼种’之事若没结果,玄门不好对皇都和百姓交代,是故才随便找了个替罪羊做了了解。我虽已明白,但却无法说出真相。当时玄门若想杀我,比捏死蚂蚁还轻巧。”“我佯装跌倒,撞翻了长明灯,并在火种中悄悄度了灵力。当他们反应过来此火非同寻常之时,已经晚了。‘鬼种’一个也没留下,而我则趁火顺走了那张被他们用来栽赃嫁祸,记载饲育鬼种之法的羊皮纸。”“也是从那张羊皮纸上,我才明白为何他们选中了死去多年的梅川作替罪羊。只因梅川也染了‘鬼种’,却并未鬼化,他们想要找到原因。”“我本以为地窖中的‘鬼种’不是全部,但之后‘鬼种’就此销声匿迹,且史卷亦如是记载。我只能说养尊处优的生活终究养出了一群蠢货,竟不留后手。”“我猜你一定想,为何他们要做此事。往昔玄门为了争夺势力,此等视人命为草芥的事可没少干,只是‘鬼种’感染范围没控制好,扩大到人尽皆知罢了,至于我父母妹妹,还有几十万洛夕城民,运气不赶巧,成了牺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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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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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