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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睁眼,成了七个儿子的极品老娘》作者:折花一枝作品简介【无男主+系统+种田+家长里短】别人穿越不是公主就是大小姐,再不济也是一个农女。好家伙,宋初雪穿越直接遇上了发洪水不说,并且,多了七个糟心儿子!好在,她摆脱了前世的那个糟心身体。也好在,在这个没粮的时候出现了穿越必备金手指——签到系统。【魂穿,二十八变四十】宋初雪睡到半夜,忽然觉得有什么冰凉的液体落在脸上。迷迷糊糊睁开眼,就见她头顶上的屋顶破了个洞,雨水就是从上面一直滴在她的脸上。而她躺在一张硬邦邦的床上。身下垫着破草席,一床薄被还是补丁盖补丁的,散发着一股子霉味,关键是有些湿润。再打量,漏水的不止她头上的屋顶,其余地方也是,“滴滴答答”的声音不断。以至于坑坑洼洼的泥土地上积了一些黄泥水,瞧着有点像要涨水的样子。她还能清晰的听见外面淅淅沥沥的雨声,以及天上的雷鸣,跟合奏似的,怕不是真的要涨水?屋内的摆设也很简单,一个断了腿还能看到修补痕迹的木桌,上面摆着一个水壶,铺着一个茶杯。桌边有一条长凳,衣柜都没一个。四面是土墙,墙面还有肉眼可见的裂缝,有点像危房。往下一瞧,好家伙,墙根都被水浸透了,坍塌怕是时间问题吧?宋初雪这一打量就觉得自己在做梦,以前她也住过这样的房子,那还是在农村的时候。怎么时隔多年,又被她梦到了?梦到涨水也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这么想着,她很快又闭上了眼睛,嗯,肯定是梦中梦,一会就睡醒了。此时,屋外传来一阵争吵,清晰可闻,让屋内的宋初雪顿时失了睡意。再睁眼,依旧是这个破旧的屋子,她不可置信的坐起身来,异常利索。甚至心口那股子压迫感也不存在了,她莫名有些惊喜,莫不是穿越了?她从小有心脏病所以被丢弃在福利院。长大以后,又因为常年饮食不规律患上了胃癌,她自暴自弃的想着,治不治都无所谓了,没成想再醒来的时候换了个地方。这么说来,心脏病和胃癌也不在了吧?本想看看这个身体长什么样子。就听屋外的吵闹声更大了。“娘还在屋里呢,咱们不能丢下她不管。”一个浑厚的男声带着几分粗犷与愤怒。不用看,宋初雪也能知道这个人的脸上全是怒意。“她已经没气了,五哥这个病秧子还得咱们背着呢,你还要带着咱娘的尸体上山不成?”一道略显青涩的声音跟着响起,听起来似乎是个少年,约莫不超过二十岁。从话中的内容,不难听出,二人是因为死去的亲娘在争吵。只是,上山干什么?难道要在大雨天埋了?啥时候去不行?非得挑这个时候?这时候她还没意识到,两个声音争吵中的对象,就是她。屋外,一行面容黑瘦,身穿补丁衣裳的男男女女,背着背篓,牵着孩子。背篓里装的都是锅碗瓢盆,跟要去逃难似的,蓑衣都没一件,只带着斗笠。哪怕是几个小孩,身上都背着小背篓,带着小斗笠,安安静静的跟在大人身边。其中一个汉子还背着一个瘦弱白皙的少年,少年脸色苍白,偶有咳嗽,眼中透露着几分悲凉。一行人什么都没说,只是沉默的站着,看着一直争吵不休的两个男人。“不管如何,那也是咱们娘,哪怕是死了,也该把她带走好好掩埋,不能让她这么在屋内躺着。”“眼看着就要涨大水了等咱们安全了,娘的尸体早就被泡烂了,找不找得到都是问题。”为首的汉子身材魁梧,一张国字脸上写满了担忧,他不顾六弟的阻拦,就要往堂屋去。在他心中,娘就是最重要的,哪怕对他不好,他也不会丢下她不管,哪怕是死了,也要留一个全尸。反倒是这个六弟,好吃懒做就算了,这个时候还要弃亲娘于不顾,实在不孝。“好,你去,你去,我可不会帮你背一具尸体!”一直反对的青年气呼呼的甩袖,不知道大哥发什么疯,生死攸关的时刻还这么愚孝。招呼着其余人,“走,咱们上山。”堂屋左右各有一间屋子,一间是厨房,一间就是宋初雪现在睡的这间房了。至于东西两边的屋子,都是家中其余人在住,当然,现在的宋初雪还不知道。恰好这时候,屋门被推开,正准备下床的宋初雪就这么和推门而入的汉子对视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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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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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