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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一个和自己日夜相处好几年的人忽然分开,能安然入睡的话,估计这个人也没什么好拯救的了。陆老二扯了扯嘴角,带起一抹苦涩,垂着眸子,没有回答,好像一夜之间忽然长大了一般。宋初雪想,自己现在就是他的娘,他这样子也是自己造成的,还是准备开解几句。“你老大不小了,和赵芙一起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干啥啥不行,有没有想过以后?有没有想过你的孩子?”“夫妻是相互进步,相互努力,为了以后奋斗,创造更好的生活,不是相互偷懒,一起吸家里的血。”“要不是你们自己立不起来,这个家早就分了,说句不好听的,老娘不在了,你想靠谁?”前几句话他听过,没当一回事,但是最后这句话,几乎问到了陆老二的心坎里。仔细思考起来,这个家确实是娘在撑着,大哥四弟两家在帮衬着,他们离开了娘,可以靠着自己吃苦耐劳的本事养活家里。但是其余兄弟呢?包括他自己,离开了娘的照拂能过下去吗?能照顾好自己的小家,养活婆娘和孩子吗?扪心自问,他不能。如果娘不在了或者分家了,陆家肯定会散,兄弟们各自分开过日子,都有自己的小家。他也有自己的小家,要养媳妇养孩子,但是,钱从哪来?粮食从哪来?陆家没地。开荒地虽然三年不用上税,但是他真的能做到吗?他不像大哥常年干活能吃苦。也没有聪明的脑子能读书或者上镇上干轻松的活计。如果涨水的时候娘真的没活过来,陆家的人会渡过那个难关吗?答案是不会这一刻,他想了很多。恍然发觉,他活到这么大,竟然从未给家里干过什么像样的活计,赚过钱,若有,应该是重新起了陆家这个院子。关键是,就这,都不是他心甘情愿的,而是娘在边上鞭策着他…见他陷入沉思,宋初雪直接往厨房去了,要是老二真的会变好,今天就是新的开端。过了今天,就真不好说了。…厨房内,王芳正在生火,她是真的勤快,除了原主,为这个家忙里忙外的就是她了。最不计较得失的也是她,往往就是这样默默付出的人,最得不到该有的重视。见婆母过来,王芳紧张道,“娘,您醒了啊,您先去歇歇,儿媳马上就生火做饭,水热了给您端过去。”她怕婆母觉得她起晚了,毕竟,婆母都醒了,她才刚生上火,她想着,明天开始一定要更早起来。宋初雪看了看她纤细的身影,再看了看她的手,其手上的老茧不比自己少,记忆中这个大儿媳嫁过来的时候虽然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但是,也算得上俏丽,手粗糙了些,可没什么老茧,短短几年,倒是把她错磨成一个三十多岁的妇人一般。心中叹了口气,她道,“以后,地里的活计你和老四媳妇都别去了,把家里活计做了就行。”说完她就转身离开。买了牛,犁田的事情简单的很,至于要不要再买旱地,她还没想好,五十亩良田都够忙活的了。王芳表情古怪的看了离开的婆母一眼,嘟哝道,“家里不是没地了吗?就一块自留地,还有别的田地?”挠挠头,她开始准备烧水和做饭了。起床的老大正拎着水桶出去挑水,院门一打开,两个靠着大门睡着的人便直挺挺的朝他脚边倒了过来。把他吓了一跳,跟个猴子似的往后蹦出老远。定睛一看,这不是老六老七吗?咋的不回家睡?睡在外面?因着昨天发生的事情太多了,宋初雪挺累的,吃完饭胡乱洗了洗就直接睡了,也没给家里人说这件事情。以至于大家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是,很快就会知道了。这不,二人陡然往后倒,嘭嘭两声落在了地上,摔疼倒不至于,就是直接被唤醒了。迷迷瞪瞪的睁开眼,看到离他们不远的大哥,陆老七伸着尔康手,泪眼汪汪,“大哥。”想要陆老大拉自己一把。他昨天除了吃一顿早饭,到现在什么都没吃,饿的前胸贴后背,实在没力气起来了。陆老六也有样学样,眼巴巴的看着陆老大,喊,“大哥。”被两个弟弟这么看着,一向最心软最爱护弟弟的陆老大,想都没想,就上手拉二人。然,刚拉起一半,身后就响起了宋初雪的身影,“给老娘松手!”于是,行动快过思维的陆老大果断松手了。“嘭嘭”两声,两个被拉到一半,屁股离地的人再度和地面来了个亲密接触,只是这一次,有点不好受“啊我的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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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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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