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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舒茜转头对田甜甜说,“你家两口子都在我家吃的,就不给你带了”,说完眨眨眼,她知道甜甜看着大大咧咧,实则和自己一样,不愿意吃剩饭,尤其是别人碰过的剩饭。事实也是如此,刚才甜甜还想,如果有剩菜,就让他们家刘新国解决。送走客人,宋舒茜难得没有形象的斜躺在椅子上,累的。见媳妇如此,卫建国小心的将人抱到洗澡间,“媳妇你先去泡个澡解解乏,我去收拾,一会儿就收拾干净了”。宋舒茜欣然同意。身体泡在热水中,宋舒茜只觉得浑身舒畅,她将宝贝灵液滴了一滴在洗澡水中,想看看能有什么效果。只泡了10分钟,身体上的疲累感就都消除了,皮肤也变得细腻白皙。看来以后一定要小心再小心。卫建国见宋舒茜洗好回去休息了,懒得换水,就着宋舒茜的洗澡水洗了个战斗澡。感觉媳妇的洗澡水都是香香的,洗完之后身体上的疲累都消除了。一夜无梦。次日,宋舒茜醒来卫建国已经去训练了。家里都收拾好了,宋舒茜也开始思考自己未来的生活。只是每天这样无所事事,她不愿意。不说前世她被逼着学了多少才艺,就是原主宋舒茜也是从小接受精英教育长大的。她擅长经商,精通英语、德语和俄语。如果留在家里,就太暴殄天物了。但出去工作,一时她也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两辈子都没为钱担心过,没有吃过什么苦,宋舒茜实在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大厨不会、女工太辛苦不愿意、老师不行烦孩子……穿来前,原主是研究员,68年的宋舒茜有一颗事业心,想用自己的学识为祖国奉献。大庸朝的宋舒茜只想吃喝玩乐,生两个孩子,享受平淡人生。所以一定不会干回老本行。这就麻烦了。宋舒茜一时不知道何去何从。猛男撒娇最为致命过去,心不静时,宋舒茜喜欢弹琴、画画、写书法。如今这些都是封建糟粕,碰不得。宋舒茜开始整理葫芦空间,一直往里收东西,也不知道都收了些什么。这一看,饶是见过大世面的宋舒茜也惊呆了,用富可敌国(大庸朝的国)来形容也不为过。宋家几代人的积累,即使捐出去大部分,剩下的也是普通人不敢想的。从大庸朝带来的东西,也是如此,当时她可是搬空了将军府库房的。宋舒茜打定主意,从今天起,就当这些东西不存在。她在每一口箱子上都贴上封条,以此来告诫自己。宋舒茜无比感谢已经过世的奶奶和妈妈。早早完成公私合营,一直支持革命,那些年战场上没有药,宋家送去的青霉素救了很多人的命。只要有几个记得当年的恩情,她就是安全的。正想着昨天捡来的小黑狗跑过来,在她脚边打转。“这一忙,把你忘了”,宋舒茜将狗狗抱起来,摸摸小肚子,圆鼓鼓的。小狗狗很喜欢宋舒茜身上的味道,在她怀里找了个舒服的姿势,睡着了。宋舒茜一边撸狗,一边整理,当看到满满当当的书时,宋舒茜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了。原主学习的东西,她即使有记忆,也是原主的,流于表面。要想融会贯通,成为自己的东西,就要重新学习一遍。好在一直喝灵液,她的记忆力极好,用过目不忘来形容,也不为过。将院门锁好,宋舒茜认真学习。学累了就站起来陪小黑狗玩儿一会儿,然后继续学习。中午卫建国回来,看到媳妇将自己的生活安排的井井有条,放下了心。他知道妻子和大院里军嫂不一样,担心她在这里交不到朋友,会孤单。这些以前卫建国是不懂的,职位慢慢往上升,他开始接触不同的人,慢慢意识到农村兵和城市兵之间的差距,读过书的兵和没有读过书的兵之间的不一样。卫建国也说不出那种区别,但能感觉的出来。愿意和宋舒茜相亲,有一个最隐蔽的小心思,卫建国希望娶个有文化的媳妇,让他的孩子从小就接受好的教育。这个想法他谁也没说,总觉得这样想不够磊落。“媳妇,吃饭了”今天的午饭是食堂打回来的,白菜炖大肉片子。宋舒茜将肥肉挑出来给卫建国,自己吃瘦肉,两口子一个粗糙一个精细,一个小口小口细嚼慢咽,一个大口大口吃的风卷残云。缘分让他们坐在一起,成为相伴一生的爱人。一条小黑狗闯入其中,打破了刚才的美好。卫建国看着这小东西,觉得有它陪着媳妇也好。“媳妇,这小东西,叫什么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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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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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