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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可是知道,柳树屯子就是靠着和这些军嫂交换肉蛋,才过得那么好的。双方都有心思处好关系,一来二去,关系近了不少。大队长带着他们来到一处院子,说:“就是这儿了,三叔,有人来换乌货”。那位三叔大约60岁,挺精神一个老头,见到宋舒茜他们也没有惊讶,“都在这儿了,有不同尺寸的,你们想用来做什么?”“两个大一点的用来积酸菜,还要六个小一点的平时腌点咸菜用”,这是来之前她们两个商量好的。大队长一听,大单子呀,村里人节俭,他们去个大集,才能卖出这么多。“有现成的,大缸是十二块钱一个,小点的咸菜缸8块钱一个”,说这话时三叔都有点紧张,就怕他们不买了。宋舒茜二人觉得很便宜,当即拍板,买。“大队长,村里能不能让牛车帮我们送一趟,该多少钱我们给钱”,甜甜说。还有这好事儿,大队长自然同意。“大队长村里有没有晾晒好的山货,榛子、栗子、核桃、松子啥的我们想换点,如果有肉,蘑菇啥得也可以”,宋舒茜询问。刚才队长婶子已经和大队长说过了,这也是他这么热情的原因。这些东西才是长久需要的。“村里人别的不多,就山货多,你们想换多少?”想到这些东西放不坏,宋舒茜说,“有多少要多少,我们都是来这边随军的,娘家婆家一大帮人,两边都寄”。大队长知道军人工资高,没想到这么高,想到能随军的都是当官的,也就释然了。他也没敢找全村一起,就让队长婶子找了些平时爱干净的,干活利索事儿少的过来。最后宋舒茜两人换了,松子二十斤,核桃100斤,板栗二百斤,榛子150斤,干蘑菇50斤,两只鸡,200颗鸭蛋,还有两块腊肉。临走时,有个小孩儿跑来找宋舒茜,“姐姐,你们要人参吗?”宋舒茜只当小孩儿调皮,也哄着他,“要呀,只是人参难得,需要人参得去医院找医生叔叔。”小孩儿眼中的希冀一下就没有了,宋舒茜这才意识到这孩子是认真的,“小朋友,卖人参要家里大人同意的”。小孩儿看着宋舒茜,眼神怯怯的,但格外坚定。“姐姐我知道,爷爷需要钱治病”。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宋舒茜不介意帮一把,人参她也需要。牵着小孩儿找队长婶子,问“婶子,这孩子说家里爷爷生病需要用钱,想把人参卖给我,这,我不清楚具体情况,您方便说说吗?”队长婶子叹了口气,才说,“这孩子是个可怜的,爹妈早早就去了,留下他和爷爷相依为命。有个小叔叔,是个狼心狗肺的,走了就再也没回来。月初,老爷子摔了一跤,摔断了腿,没钱去医院,就找村医看看。我们村的村医看个头疼脑热的还行,别的就不行了。她说的那人参,是他爹留下的。姑娘,如果你需要人参,就买了吧,婶子看得出,你是个心善的。”宋舒茜看看这个瘦瘦小小的孩子,“小朋友,你带姐姐去看看你爷爷好吗?”小朋友点点头同意了。宋舒茜和田甜甜带着孩子来到他家,一间很破旧的黄泥房子。情况比队长媳妇儿说的还严重。老人拿出人参给宋舒茜看,一支五十年的山参,品相一般,有几根参须断了,收购价不超过200元。老人应该去问过,“姑娘,这参的情况我知道,当时挖断了几根参须,保存的也不是很好,你给我180块钱和收购站一个价”。是个实在的,宋舒茜想。当着大队长的面,宋舒茜说,“我给你220元。您别急着拒绝,这东西对需要的人而言是无价的。我刚好想找个人参以备不时之需。我丈夫是军人,只有把这些能保障他安全的东西都准备好,我才能安心。”将220元递给老人家,宋舒茜还是多说了一句,“您这个伤,最好尽快去医院,时间越长越难治。哪怕为了您孙子也该努力一下。”老人收下钱,和小男孩儿说,“虎子,你要记得那个姐姐的好,她是为了帮我们才买下那个人参的。”老人家年轻时是干侦查的,战争结束回到村里,守着家人过日子。结果亲眼见到家人一个个离开。现在身边只有一个还没有长大的小孙子。他也不是不想看病,实在是他一个老头儿,养活孙子已经很难了,看病是要花钱的。宋舒茜确实不缺一根人参,但也不嫌多就是了。换好各种东西,宋舒茜看着大缸,“大队长,这些大缸有盖子吗?”。“有,木头的,村里就有木匠会做,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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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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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