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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还早,坐回工作台前,将严明昨晚带回来的旧风扇放了上去,拿着工具修了起来。耳边不时传来庄晓的小呼噜声。夜很深,心却很静。一切都在朝着好的方向发展。庄晓半夜醒来的时候,四周一片漆黑。由于卧室的门帘没了,如水月光洒进屋里,她也能看清楚东西的轮廓。抬手看了眼时间,凌晨两点钟,已经过去了六七个小时,难怪她的肚子咕噜咕噜叫个不停。轻手轻脚的向门外走去,以免吵醒正在睡觉的霍骁。终于摸黑儿找到了放营养液的地方,拧开盖子就准备喝半只稍微垫垫。忽然,卧室的灯“啪”的一声亮了。霍骁站在门前,目光平静的看着院子里的庄晓。不知怎的,庄晓有种偷吃被抓包的感觉,忙解释道:“我…我昨晚不是没吃饭嘛……。”哎,她解释什么呀,这营养液明明是她的积分买的。但是,就是好心虚。见霍骁没啥反应,又继续小声说道:“我我现在有点饿……。”霍骁看着手足无措的姑娘,他明明什么也没说,怎么她却更紧张了,心里默默叹了口气,说道:“瓦罐里的粥应该还是温的,喝那个吧。”他睡的比较晚,就是担心半夜庄晓会饿醒。于是,就把粥一直温着了。庄晓听见还给他留了饭,将营养液的盖子拧好,屁颠颠去端粥了。打开一看,绿粥。是它,是它,还是它。很好,绿粥就绿粥吧!霍骁醒来也不是要干什么,就是身体太难受了,出了一身汗,就醒了。正好看到庄晓蹑手蹑脚的出了屋子,就也鬼使神差的跟着起来了。庄晓一口将碗里的粥闷掉,虽然依然是那个奇怪的口感,但是至少胃里舒服多了。手轻轻摸了下安静了不少的肚皮,说道:“那我回去睡了。”现在她还是好困,身上的每一块肌肉都酸疼的不行。按照她以往的经验,这至少得十天半个月才能让她的肌肉适应目前这种强度的体力劳动。想当年,不过上了一节瑜伽课,肌肉就整整疼了一个周。直到又经历了一次瑜伽课老师的摧残后,似乎才慢慢得到缓解。之后也方才慢慢适应了瑜伽课上每天把四肢、关节往四面八方延展拉伸的活动。不过,现在她这身体素质有待加强呀,否则别说过上顿顿吃肉的生活了,就是连活下去都很艰难。庄晓也不管霍骁是否应了,反正她也就是打个招呼而已,从霍骁身边挤进了屋,回了自己睡觉的地方。四肢舒展开,在心底喟叹:还是躺着最舒服。霍骁默默转身,关灯,重新躺回床上。或许是上半夜睡的够久了,庄晓躺下后入睡就十分困难。然而半梦半醒间似乎屋里有什么声音,压抑而痛苦。她猛地一激灵醒了过来。是…是霍骁。麻利的爬起来,打开灯。床上的霍骁面色潮红,汗水将额前的发打湿了,丝丝缕缕的贴在额前,眼睛紧紧的闭着,嘴里发出无意识的呻吟。这什么情况?她这非废土人都没啥事,这废土人怎么出去一趟就“废了”。这大半夜去医院?医院她还不知道在哪里呢?还是?对了,严明,她有严明的联系方式。此时也顾不上打扰不打扰的,立马拨给了严明。严明被吵醒,嘴里嘟囔的,看了眼腕表,居然是庄晓。这大半夜突然联系他肯定是有急事,随即摸了一把脸,快速的接通了,“姐,出什么事了?”见联系上严明,庄晓这个外来人口松了口气,继而说道:“霍骁…霍骁他好像是病了……。”在经过庄晓一番描述后,严明也松了一口气。哎,跟他哥一样。霍骁基因改造人的通病。想当年他哥和霍大哥是一起被选入安全基地的,棚户区每年都会有这样的孩子被选入安全区。然后通过一系列的医学手段,将人身体内潜在的机能全部激发出来以提高战力,更好服务安全区。经过基因改造成功的孩子,就可以进入后续的训练和学习,根据能力反派入佣兵队或护卫队,这也是他们棚户区的人能加入佣兵队或护卫队的唯一途径。除了出任务外,他们平时都是在安全区内活动,生活各方面比在棚户区那不只是好了一点半点。而能力越强,在安全区生活的也就越好。但是基因改造也不是没有缺陷的,就比如长期的辐射会导致人体内的基因再次发生变异,也俗称基因崩溃。这种情况在基因改造人里非常常见,非人力所能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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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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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