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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晓揉着肩膀,从地上站了起来,随霍骁进了屋。霍骁将麻袋摆好,又去储藏室翻出来三个折叠桶出来,摆放在院子里。家里都是霍骁在收拾,庄晓倒是没注意到家里还有这种家当:“你这是要储水?”霍骁点了下头回道:“嗯,上次还在于老头那里买了些净水剂,就等着下雨了。”好吧!对于未雨绸缪这种事情,她的脑子与废土世界还有待磨合。眼见着天色越发昏暗,空中的乌云仿佛要压了下来似的,让人感觉十分压抑。忽然一声惊雷平地起。豆大的雨滴从天而降,瞬间暴雨倾盆而下,将天地间的所有景物都笼罩在一片雨雾之中。风停,雷止,唯雨声哗哗。庄晓聆听着室外的雨声,心中感慨道:也不知道小麦采集点的人都回来了吗?此时,通往小麦采集点的路上,十多辆货车在大雨中狂奔着,车里人身体紧绷,眼里满满的惊慌和恐惧。他们离棚户区还有一多半的路程呢。在这样的暴雨天里,在野外,还淋一路雨,能侥幸活下来那都是老天眷顾。这一刻,所有人都开始后悔为什么要贪图那点蝇头小利。有时,人的悲喜并不相通。此时,庄晓正蹲在厨房里面看着霍骁做面条,眼里眉间那是藏都藏不住的喜意。今天终于能吃上一顿正常的饭了。河鲜煮面条。她刚刚去看了下最早带回来的那盆植株,又长出了巴掌大的嫩叶,测了一遍,有四片可食用的叶片。已经躺在了厨房的灶台上。晶莹剔透的河虾虾仁,碧绿的小青菜叶,这面光看着就让人垂涎三尺。一口下去,面条爽滑劲道,伴随着河虾的鲜,人间美味呀!从来没有觉得就一碗简单的面能这么好吃。饭后,两个人又吃了几颗酸甜可口的龙葵果。庄晓拍了拍胀起来的肚皮,感慨道:这才是人应该过的日子!这雨也不知道要下多久。饭后,霍骁检查了一遍房子,看看有没有漏雨或渗水的地方。这雨一时半会儿也停不下来。庄晓的胳膊以惊人的速度恢复愈合,在昨日已经结痂了。所以,今日份的训练又得开始了。在室内。霍骁将麻袋里面的麦穗全都倒了出来,一颗一颗的检测着,不时看下庄晓的训练情况。“滴滴,中度辐射变异,可以食用。”“射中了。”“滴滴,高度辐射变异,不可食用。”“射偏了。”庄晓的命中率奇异地与霍骁手里的可食用麦粒达成了某种默契似的。只要庄晓命中靶子,霍骁那边测试出来的麦粒就是可食用的,反之亦是。霍骁看了眼手里的麦穗,又看了眼努力练习活蹦乱跳的庄晓,一时竟有些不知说什么好最终结果出来了。庄晓命中靶子的概率高达60,其中命中三环以内的概率有30。而霍骁在他们今天一麻袋多的麦穗中,检测出的可食用麦粒高达40。据往年统计,小麦采集区的平均出产可食用麦粒的概率约莫在15左右。他们这一麻袋多的出产率足足比平均值高出了25。不过,相比较那天庄晓弄回来的那一麻袋麦穗,高达70的出产率,霍骁都怀疑是不是有了自己的加入,直接拉低了他们的平均值。霍骁检测完麦穗,就回卧室工作了。之前答应给庄晓做的弓弩还没完工,正好趁着暴雨天降剩下的做完。庄晓自己练了两个小时的射靶后,又默默蹲了二十分钟的马步,蹲马步这项技能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练出来的。她现在能坚持二十分钟,她觉得自己就很厉害了。结束完自我安排的锻炼,庄晓就在客厅里面编起来她的草席了。这刚开了个头儿,要想靠晚上挤出来的那点时间,估计夏天结束了,她都不配拥有一个草席。到傍晚,暴雨依然没有减弱的趋势。晚餐又恢复成了日常绿粥。鉴于中午吃的好,对于晚餐又变回了绿粥,庄晓也没有任何不满的小情绪,开开心心地将一碗绿粥一口闷了。就在庄晓准备继续奋斗她的草席子时,收到了严明的一条讯息。“姐,你们那边还好吧?我们这边好多地方都被淹了?”下面甚至还附上了照片。庄晓仔细看了下,这院子有点眼熟,看着有点像严明他们家。她将图片放大,把腕表递给霍骁,“这是严明他们家吧?”霍骁瞧了一眼,随即回道:“是他们家。”“他们家所住的棚户区是以前的老区,地势低洼,最初修建的时候里面也没有考虑排水这种问题,一到暴雨天就会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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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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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