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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宿衿的。她的经纪人,也就是那个雇佣兵杀手。为了不暴露身份,他每一次出手的时候,都会戴上这个白绷带面具。凡是见过这个面具的人,都不会活着从他面前离开。“我……要无了?”她清楚的看到对方从袖口里伸出一把尖锐的长刀,这种长刀只有在黑市上才能买到,是极其专业的暗杀工具。宿衿一句话也没说,只是冷漠的走到她面前,举起长刀,只见空中一道寒光闪过,下一秒,沈小盐已经捂着脖子。鲜血从她的指缝里溢了出来,她白眼一翻,往后倒去。宿衿:“……”这个女人不仅愚蠢,还意外的好杀。他冷漠的收回长刀,转身离开。呵……呵呵呵呵呵呵呵……沈小盐心中一阵发笑,即使此刻躺在地上装死,也掩饰不住她心里的嚣张。如果换成别人面对这种情况,可能早就凉了,但是她不一样,她玩了几年的剧本杀,心早就冷了!因为熟知各种杀人手法,清楚的知道什么样的死法是什么样的姿势、什么样的伤口流多少血,这丰富的理论知识让她对装死这门技术已经达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不用他杀,她自已就能死。宿衿突然停下脚步,抬起手中的长刀,嗅了嗅。哇,好香的猪血,下红油锅肯定好吃。他被耍了!他怒了,转身准备去补刀,可是那里哪还有沈小盐的身影,只剩下一个玻璃罐子,上面还有张纸条。拿起来一看,一行龙飞凤舞的字体。【相信你一定也是资深的猪血爱好者,否则也不能发现我这天衣无缝的计划,既然如此,这罐猪血你拿去吧,下红锅,贼香!】‘啪——’他气的把罐子摔在地上,四分五裂,血流成河。“沈小盐,你给我等着!”……因为不能回家,沈小盐只能随便找了家酒店住下,好在手机里还有五百多块钱,不然真的要流落街头了。从浴室洗完澡出来,突然看到客厅里站着一个人影,差点没给她吓死。“呔!何方妖孽!速速报上名来!”“小盐姐,是我。”对方缓缓的转身,露出一张清俊的脸庞,以及黑框眼镜下蕴藏危险的眸子。握草!是宿衿!她刚刚才从他手里逃出来,他这么快就追上来了?想到这里,沈小盐不动声色的拿起了旁边的烟灰缸。“小盐姐,这么晚了你怎么不回家住?我在家等了好久都没有等到你,实在是担心,就出来找你了。”宿衿此时哪还有刚刚的杀气,一个黑框眼镜把他衬的无比温顺,看上去就像一个文弱书生。真是好演技啊,你才该去当演员。沈小盐忍不住在心中吐槽。“你不是说池雾要找我算账吗,我怕他找上门来,所以出来躲躲。”宿衿眼里不着痕迹的闪过一丝嘲讽,语气却依旧温顺:“小盐姐你想什么呢,池雾生怕跟你传绯闻,躲着你还来不及呢,怎么会去你家找你呢。”言外之意:你太把自已当回事了。真是好阴阳怪气啊。“换个环境换个心情,我最近不太顺心,出来透透气,你回去吧。”沈小盐扶了扶额头,故作疲倦。宿衿却依旧没有要离开的意思,“不顺心?怎么会呢,小盐姐你是出了名的乐天派,被骂滚出娱乐圈的时候都心态极好,有什么能打倒你?”言外之意:你还会心情不好呢?你不是出了名的脸皮厚吗?嚯!这宿衿是吃阴阳怪气长大的吧!沈小盐十分的不爽,理性和感性只斗争了一秒,感性就获胜了,“你说的对,那咱们出去吃夜宵,走,我请你吃猪血。”……猪血?宿衿想到了不好的回忆,嘴角抽搐了一下。他这辈子都不想吃猪血了。但是沈小盐怎么会给他拒绝的机会呢,二话不说就拉着他往外走。“走!你小盐姐请你吃猪血去!咱们去吃全球最好吃的猪血!”膈应人谁不会啊,来,比比谁更会犯贱。火锅店里。满满一桌子的猪血,沈小盐一盘一盘的下,宿衿一盘一盘的吃。“小盐姐,我真吃不下了……”“吃!多吃点!咱们今天就把这家店的猪血全部干爆!老板!再来十吨!!”老板美滋滋搓手手:“得嘞!我现在就去进货!”宿衿:“……?”吃到最后,宿衿是被沈小盐扛出去的。作为一名专业的雇佣杀手,他第一次倒下,居然是因为吃猪血。他感觉他现在血型都成猪型了。“宿衿啊……”沈小盐突然叹了口气,无比真挚的看向他,“你受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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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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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