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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薇薇听到天快黑了,也意识到夜晚的危险,强忍着不舍,控制住自己的手。她瞧了瞧那簇新鲜的紫灵芝,深知这药材的珍贵,稍作思索,便转过身背对着众人,从系统商城兑换出一斤竹笋,递给熊竹说:“小熊猫,你快吃完饭回家去吧!这个是竹笋,是我送你的礼物,你带回部落吃。要是觉得好吃,可以留些竹笋种到地里,来年就能又有竹笋吃了!”“谢谢你们,你们真是善良的兽人,欢迎你们来熊猫部落做客,到时候我也把家里好吃的拿给你们吃!”熊竹拿着满满的食物,害羞地邀请大家去他的部落。随后,他拿出一个兽皮袋子,把麻辣香锅和竹笋装好,背在背上,便和兔薇薇他们告别。毕竟,再不回去,天可就全黑了。别看熊竹体型敦实,可一旦行动起来,敏捷程度丝毫不输灵动的小猴子,眨眼间就跑得没影了。夜幕很快降临。兔薇薇洗完澡,惬意地躺在帐篷里。借着篝火的火光和月光,她终于完成了九尾狐狸的木雕。看着手上小巧精致、栩栩如生的九尾狐木雕,兔薇薇满意地递给狐九。狐九收到心爱的雌性亲手雕刻的木雕,这下终于理解了凤临到处炫耀的心情。兔薇薇看着幸福到有些呆滞,拿着小狐狸木雕一直在傻笑的狐九,无奈又宠溺地抱过九尾狐模样的狐九,摸着他蓬松柔软的毛发安抚道:“阿九比这小木雕美多了!而且阿九摸起来真舒服,我今晚要抱着阿九睡觉觉!”狐九彻底被幸福冲昏了头脑,一晚上都在傻笑。凤临今晚不用守夜,看到一脸呆滞、傻笑个不停的狐九,嫌弃得真想一脚把他踢出帐篷去打地铺。营地外的一棵参天大树上,盘卧着一条巨大的黑色蟒蛇。他庞大的身躯紧紧缠绕在树枝上,宛如一条粗壮的绿色藤蔓,身体足有树干那般粗,三角形的脑袋高高昂起,散发着令人胆寒的威严。他是拥有五品力量天赋的蟒蛇兽人蛇藤,此刻,倒立的竖瞳静静地盯着兔薇薇的帐篷。白天,兔薇薇在草丛里摘野葱时,他就趴在这棵树上,看到了兔薇薇那倾国倾城的娇美容颜,当时就想不顾一切地把兔薇薇掳回自己的洞穴,给自己生崽子。可还没等他有所行动,就被队伍里的那只金毛狮子发现了。要不是他退得快,估计就要挨上几拳。他心有不甘,所以又回来了。可营地周围全是驱虫药的味道,臭得他靠近不了。但他不死心,打算守在这里等待机会。要是再有兔薇薇出去摘野果的时机,他一定要毫不犹豫地扑上去,把兔薇薇抢走。竹笋的魅力熊竹撒开腿,以生平最快的速度向部落狂奔。还没跑到自家洞穴,就抑制不住内心的兴奋,扯着嗓子喊道:“阿父、阿母、哥哥!快出来!我带了超棒的好东西回来啦!”话音刚落,熊竹家的洞穴里,慢悠悠走出三只同样圆滚滚的黑白双色大团子。“阿竹,今天怎么回来这么晚?”熊竹的阿父、阿母和哥哥围拢过来,团团坐在熊竹身旁。熊竹迫不及待地掏出装着麻辣香锅的兽皮袋子,一股脑把食物倒进一个大木盆里。刹那间,霸道浓郁的香气瞬间弥漫整个洞穴。“这是什么味儿啊?光闻着这味儿,我口水都快止不住了!”熊爸和熊妈也满心好奇,紧紧盯着盆里的食物,怎么也想不明白,究竟是什么肉能散发出这般勾人的香气。“这是我跟前面露营的兽人队伍换来的食物,叫麻辣香锅!他们都说好吃极了!你们快尝尝!”其他三只熊猫带着几分试探,小心翼翼地吃起了这满是红油、红彤彤的麻辣香锅肉。当第一口食物滑入口腔,舌尖上热辣的刺激与心底涌起的满足感,同时绽放开来。舌头被麻辣滋味轻轻包裹,咸香可口的肉让熊竹感觉,自己前二十年吃的肉都淡而无味。“太好吃了!原来肉还能有这么好吃的味道!”熊爸忍不住大声夸赞。低头一看,大家都在狼吞虎咽,盆里的菜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减少,也顾不上说话了,赶忙加入这场抢食大战。四只肥嘟嘟、圆滚滚的团子还没吃尽兴,麻辣香锅就已经被一扫而空。“应该不是肉本身有多特别,是这酱汁太绝了!连里面的野菜和蘑菇都好吃极了!”“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做出这么好吃的酱汁的!我还没吃够,还想再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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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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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