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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割裂的画面。周梦勋在油烟机、炉火和比赛声浪的嘈杂中察觉到门口有人,抬眼看见明霆,笑着问:“回来了?洗个手准备吃饭吧。”明霆站在厨房门口没有动弹,傻愣愣地望着周梦勋。这一幕真的很割裂——它是时常会出现在明霆幻想中的画面,但里面的人绝非周梦勋。其实他也根本不知道应该放一个怎样的人在里面,一个从小没爹,后来又被妈抛弃,一直靠社会福利长大的小孩,对“家”的概念是虚无的。他会听到其他同学抱怨食堂的饭不如妈妈做的好吃,讨论爸爸带自己周末去看球赛,抑或是在无数小说电影里看到合家欢的场面,这就是他全部的灵感来源。偶尔躺在河堤上看着天空发呆时,他会想,如果他有房子,组建了家庭,有了家人……那会是什么样子呢?现在他有了豪宅豪车,有了成功的事业,别人说他依旧单身,他起初觉得还挺好,再一细想,不知道哪里出了问题。难道他没有喜欢过别人,或者被别人喜欢过吗?他觉得自己应该找一个头发长长的,个子小小的女孩儿,两个人谈恋爱时,他可以开摩托车载她去街上兜风,手拉手在河堤上漫步,一起数天上的星星。以后组建家庭,他可以打很多份工来养活妻子和孩子,他会保护他们,不会让他们受一丁点委屈。很多男孩描绘伴侣,潜意识里都源自于母亲的形象,他连自己的妈妈的样子都记不太清楚了,但是他必须要有一个具象的画面,一个明确的设定,否则他就不知道该怎么办了。现在那些梦幻般的物质条件他都拥有了,可他还是没有家。一直到这一刻,厨房里的噪音,空气中飘着的香味,周梦勋和他说的话——可是,为什么他妈的是周梦勋?就周梦勋那身量,那铁臂,谁保护谁?那一拳都能把自己的头打进墙里!明霆无力地靠在门框上,努力构造了十几年的梦都碎了。“想什么呢?”周梦勋端着盘子经过明霆身边,“吃饭了。”“……哦。”周梦勋做了两菜一汤,花样不多但色香味俱全,还都是明霆喜欢吃的。明霆快速地扒了一碗饭,坐他对面的周梦勋则有一个单独的盘子,里面是切好的鸡胸肉和一个带皮蒸土豆。看着很朴素,狗都不愿意吃。“你真不饿么?”明霆好奇地问。周梦勋说:“习惯了。”明霆继续问:“靠什么坚持?”“冠军。”周梦勋答,“更多的世界冠军。”这个词明霆很熟悉,他看过那么多热血体育漫画,每个主角都叫喊着要登顶,仿佛为此付出一切都是值得的,他看时身临其境亦能感受到那股冲动。然而那些付出都只是侧面的刻画,劈开瀑布修炼成绝世武功只需要几个分镜格子就能做到,这跟周梦勋遍布浑身的伤痕以及数十年如一日的苦修比起来,都显得太轻易了。明霆也有中二梦想,这样自虐一样日子让他天天过,他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坚持下来,于是像是求得心理安慰一样地反复问周梦勋:“你从来没想过停下来吗?”“你让我怎么停下来?”周梦勋的态度有所转变,他看着明霆,眼底藏着难以言说的苦涩。这些冠军对他来说到底是怎样的意义,他拼了命也要继续跑下去的理由,明霆还需要来问他吗?如果他停下来了,他就会离明霆越来越远。周梦勋叹了口气,眼睛一转,换回了轻松的口吻:“要是有人一年给你几百上千万欧元让你干一件事,恰巧又是你十分擅长的事,你有停下来的理由吗?”凝重的气氛立刻被打破,明霆大失所望:“肤浅。”他低头磨磨唧唧扒了两口饭,随口说:“可是我没给你那么多钱。别说欧元了,人民币都没那么多。”“因为我愿意。”周梦勋笑道,“好吗?”“不好!”明霆真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之前提心吊胆的时候和周梦勋相安无事,现在怎么自己还把这事儿翻出来问?他的破防只在一瞬间,脸涨得通红。人在尴尬的时候会显得特别忙碌,就像他这样着急忙慌地吃饭。周梦勋提醒:“别吃太快,又该胃疼了。”明霆只觉自己行在独木桥上,前有狼后有虎,怎么都难受,干脆破罐子破摔问出了自己一直以来的疑问。“你说你喜欢我。”明霆沉声,“什么时候喜欢我?为什么喜欢我?你觉得我哪儿好?”此话一出,明霆想抽自己俩嘴巴,怎么问得这么恶心?但他好歹是问出来了。第一次亲密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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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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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