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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吵得怪真情实感的,我一个人缩在中间,努力降低自己的存在感——不、不敢说话,我写过丑蝙这件事,绝对不能暴露!可健康的恋爱忽然重要,畸形的恋爱实在精彩……就这个阴湿扭曲风味爽!对着路过这一带的人,我露出尴尬微笑:哈哈,没逝哒没逝哒!同人女线下pk罢辽……路人:。他们赶紧跑出五步远。最后,两个妹妹齐刷刷看向我,两人分别拉住我的胳膊,问:“你支持谁?!”我瞬间痛苦面具。就不能当我不存在吗?你们的cp都很真还不行吗?但两人一副我不说出个子丑寅卯就不松手的架势,我只好字斟句酌,小心翼翼,分外谨慎地说:“是这样的,我不搞rps。”绝杀,但此乃谎言!两人怔怔松手了,我乘胜追击:“男人还是纸片的好,cp也是,我能给他们完整的一生!”掷地有声,ko!学妹们一脸被我的“圣光”普照的大彻大悟:“我们不搞真人了!学姐!”我:那真人确实不要搞,他夺坏啊!双关,真好玩,嘿嘿!我们吃完了披萨,又去附近的奶茶店一人搞了一杯天价(相对于国内)奶茶。坐在店外的椅子上,我小小地吸溜一口,很好,水位线都没有下降,简直和没有喝一样。6刀一杯还要给30的小费,美国人,你怎么不干脆明抢?!什么?他们确实有零元购服务?那没事了。我喃喃:“还好我不是很喜欢喝奶茶饮料,白开水挺好的。”学妹们也心有余悸地点点头:“咱也不是挣美刀花美刀,还是要谨慎消费的。”小费文化滚出阿美莉卡!我一直认为,小费就是资本家将本来应该属于他们的义务强行转嫁给了消费者,明明是老板应该解决的薪资问题,最后竟然是消费者买单,谁看了不说一声:“资本家就该通通挂路灯!”我小声哔哔。就算是今天遇到的那个好看的德雷克,不,就算是哥谭人人都爱的布鲁西宝贝,也要挂上去!“不过布鲁斯韦恩可以挂最好看的那个。”我以为学妹的严肃脸是要反驳,结果她就是想说这个。我大手一挥,豪爽地同意了。“那斯塔克挂在哥谭生存必须知道一件事……好吧,实际上外地人最好别来哥谭,真来了那也没办法,总之,我牢牢记着第一天送我回来后,杰森状似不经意的提醒:晚上乖乖待在公寓,别到处乱跑作死。甚至“作死”还是用字正腔圆的中文说的,我震惊!另外有些时候不是我们不出门,麻烦就不会找上来的,这个道理在我来哥谭的第一个月就充分理解了。当然,这是之后的事了,现在的重点是公寓的厨房。今天我们仨在学校乱晃一圈后,又一起去购置了点食材,就回公寓了。我们不在同一栋公寓,两个学妹住的二人间,不过也在同一个方向就是了。分别前我们还约定好下个周末一起去唐人街吃饭,听说那边还有家很不错的粤菜。回到宿舍我才意识到一件事,这种学生公寓的厨房是公共区域,冰箱也是,所以冰箱里的东西很容易被混用。假如我不想发生老友记里罗斯的三明治惨案的话,最好随吃随做。我:……好不方便啊。但最后还是妥协了。我满心担忧地将食材分门别类放进保鲜盒和保鲜袋里,又掏出提前备好的马克笔在上面写下了时间日期和自己的名字,最后忧心忡忡地把东西放进了冰箱。“没问题吧?应该没问题的…吧?”我犹犹豫豫地走了。回房间后的第一件事是坐下来p图,我们今天拍了不少照片,风景人物都有,都是原相机直出。其中我最满意的一张三人合照是用我的拍照专用机苹果5s拍的,古早风味十足,配上我们仨今天往千禧风靠拢的穿搭,只能说一句会让人产生潮人恐惧症的程度。嘿嘿,就要自卖自夸!在把照片发到社交平台之前,我先把p图的成果发给了两个学妹,想着单独说太麻烦,我就干脆拉了个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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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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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