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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我盯了破壁机两眼,dogo好意问我要不要来上一碗,被我果断拒绝了。“谢谢,就不用了。”我连老广的老火靓汤都不爱喝,更何况这洋人汤呢?而且——“我今晚喝这个!”我举起了手里的袋子,示意两人看。唯豆奶!我在哥谭买到了老家特产!美滋滋。两位外国友人,哦不,我现在才是那个外国人,两位当地人没见过我手里的饮料,纷纷好奇地看过来。我继续美滋滋:“是我家乡的特产豆奶,我从小喝到大。对了,你们要来点儿吗?”豆奶?两个人面面相觑,有些迟疑。但这两位哥好歹是和我一样,在派对上专注吃喝的人,犹豫了没两秒就欣然接受了我的好意。两个哥开始吃吃喝喝,我去做了一锅热水,开始煮面。热干面用的芝麻酱我是在中超买的,只是手动稀释了一下。葱是买的,可贵。没有香菜,我就换了欧芹碎。至于蒜泥,直接用成品就好。只有辣椒油是我亲自做的。想起那天做辣椒油引发的一连串后果,我不免有些汗颜。原来大家说的国外那比海的零,某po的女主还敏感的烟雾报警器是真的啊!我只是烧了一锅热油,又往混合辣椒粉上浇了两次,最后还往里面放了点醋和白酒而已,怎么报警器就响了呢?还好最后被报警器摇来的人是公寓管理员,而不是火警,不然我还得给好多钱……悲伤。但一切都是值得的,我闻着打开盖子后辣椒油的香气,满意地点点头,继续调整热干面的酱料去了。酸豆角和榨菜我没有,但没关系,我有的是力气和手段!这样的我,掏出了从哥谭留学生闲置群里买到的……螺蛳粉小料包。酸笋和泡豇豆,怎么不是另一种意义的酸豆角和榨菜呢?我甚至还有花生包和木耳!我真是个天才!“i‘workgte~caei’bachelor~”我轻轻哼唱着,往自己的碗里加了一整包酸笋。没注意到那两人在我打开酸笋包的时候,就露出了一脸便秘的表情,狗狗祟祟地朝我的方向探头探脑。当我回头的一瞬间,人高马大的哥俩来不及缩回去,被我捉了个正着。两人:……我:?我小心询问:“你们,也想吃吗?”我只做了一人份啊!两人摇头如拨浪鼓:“不不不,我们有卷饼就够了,你继续、你继续。”他俩拒绝得太快,我反而有点儿不乐意了。类似于“我好不容易下定决心把自己喜欢的东西分享给你们,你们竟然敢嫌弃?big胆!”的心情,让我冲动之下做出决定:“不行!你们非得给我吃不可!”两人:“蛤?”我强行拖住两人,给他们一人整了一碗热干面,盯着他们吃完了再走。两位小哥:……或许是长这么大还没见过我这种逼着人吃饭的人吧,他们头碰头嘀咕了一会儿,我隐约听到了“她怎么了?”、“是被冒犯了吗?”、“该不会是觉得被歧视了吧?”之类的话,接着,两人表情悲壮得如同下一秒就要牺牲地端起了碗。一分钟后,两人吃得吭哧吭哧,还不忘给我竖大拇指以示赞赏。我都说了,我的辣椒油很香很好吃的!之前就看出来了,一个墨西哥人一个吃ta配墨西哥辣椒的人,怎么可能拒绝我完美的辣椒油?哼哼!我也吸溜吸溜起来,三个人围在桌边埋头苦吃,我还被拉丁小哥投喂了卷饼。他手艺也不错,以后或许我们可以多多交流!吃完一餐,我满足地吸溜起了豆奶,在它逐渐见底的时候,我发现了不对——“内特,你怎么好像……有点肿起来了?”我迟疑地问,谨慎地选择了用词。“我……嗬,好像还有点喘不过气。”“等等!”dogo叫住了我们,接着严肃地问,“是不是过敏了?刚才的面里都有什么?”我惊讶且有点小惶恐。糟、糟糕,该不会是花生的问题吧?听说白人很多坚果过敏的。“难道是花生?”dogo摇头,“不,内特不对花生过敏。”那我就不知道了,只好把今天用到的材料都说了一遍,甚至把辣椒油使用的三种辣椒粉都例举了出来。但我万万没想到的是,罪魁祸首竟然是芝麻酱。内特艰难地:“额以为素花生酱——”我恨不得给他跪下:“啊啊啊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没有问清楚你们的过敏原!都是我的错我们马上去医院!”来不及收拾残局,我们火急火燎地带着内特出门,往医院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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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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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