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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知是不是我的叙述或者语气有问题,警察略一思索,露出恍然大悟的神情来,接着便向我一点头,说:“那可能是着急上厕所吧,等之后把人救回来了再找他做个笔录就好。对了,他叫什么名字?”“彼得,彼得帕克,生物系的大二学生。”我真的认识了好多生物系的人,或许这就是生化环材天坑的羁绊吧,就像替身使者也会相互吸引。话音刚落,从四面八方传来了惊呼声和小声的吸气音,还有并不小声的——“蜘蛛侠!”——兴奋的呼喊,以及“咔嚓”的拍照声。我转身,身边的警员却比我的动作更快,已经一溜烟跑到了人群的最前面。顿了顿,我没有向人群中挤,反而重新回到了行李箱上面。看不到,我真的看不到哇!凑不到热闹属实令人着急,好在蜘蛛侠的配色在白天也挺显眼,我使劲支着脖子,总算从人群的缝隙里看到了一点点色彩。剩下的就交给脑补吧,总归是纽约好邻居救下哥谭年轻阔佬的故事,就是不知道他俩是怎么个姿势回来的了。我希望是公主抱,嘿嘿。不过说来也奇怪——“送回学校不算什么,但蜘蛛侠怎么知道这么具体的位置的?”我自言自语着,很快又想通了:“唔,大概是看到警车了吧,算了,人回来就好,其他的不重要。”我想,大概是因为最近遭遇了太多意外,我难免有些想太多、或许正如雪莉所说,我应该去找个心理医生了。不说能不能被疏导吧,至少得有个嘴巴紧的人听我抒发一些不方便告诉朋友的东西。眼前的人群忽然如摩西分海一般散开,我疑惑望去,人群的中央,“海”的中间,一位青年正向前走着,方向——诶?我吗?我茫然地左顾右盼,确定这个方向只有我一个人,提姆果然是冲着我来的。但他来干嘛啊?我犹豫着,失去了最后一个蹦下行李箱的机会,只好坐在那上面和提姆说话。有点不够礼貌,但提姆没有意见,于是也就没那么不礼貌了。“我听说了,是你替我报的警,谢谢你,苏。”他笑得很好看,一副感激不尽的样子,说真的,表情和之前小奥斯本说要帮忙的样子一样假,完全的社交辞令和社交用微笑。我心里莫名不舒服——奇怪,明明小奥斯本这样说,我就只会觉得正常,还有功夫琢磨对方和彼得的关系。但换成提姆,就让我有点儿不快了。偏偏我又知道,他这是只在外人面前做做样子,因为那双眼睛里透露的意思,分明就是打趣更多。‘外人’……我琢磨了一下自己刚才的用词,忽然又高兴起来。“不用谢,应该的。”我差点儿又一次嘴快过脑子地来上一句“见义勇为吾辈义不容辞”,好悬憋住了,没有重演“一句话让美国人尴尬地脚趾扣地”的惨案。红罗宾,谢谢你身体力行地告诉我,老美不懂我故意装作正气凛然的样子有多幽默。唉,老美,唉!红军、不对不对,这是提姆。提姆顺理成章地提出了要请我吃晚饭作为答谢,我自然也答应了。可当我注意到余光中的那位纽约特产紧身衣时,我不禁问:“那你怎么谢谢救你出来的蜘蛛侠呢?”——没有拱火的意思,也不是攀比,我就纯纯好奇!提姆一怔,随后回答:“嗯…我想想……不如资助他的英雄活动?反正布鲁斯资助了正义联盟,我也应该有一个自己的超级英雄?”我:“啊?那你为什么不选红罗宾。”红罗宾怎么你了,哥谭人怎么可以“出轨”别的城市的超英!不知道是否是错觉,我总觉得在我说出这句话后,提姆的表情有一瞬间变得很微妙。可当我想仔细探究的时候,他又表现得格外正常,还回答了问题:“因为蝙蝠侠会偷布鲁斯给正义联盟的东西养红罗宾和罗宾?”是开玩笑的语气,但我还是情不自禁脑洞大开,幻视了一幕经典名画,世界名画之《蝙蝠侠:我偷电瓶车养你》。咦惹,好怪,再脑补一下,还是好怪。我只好诚恳地对提姆说:“这下我相信你和你老爹都是蝙蝠黑了,不过黑了蝙蝠侠就不能黑红罗宾了哦。”提姆的眼神又微妙了,“你很喜欢红罗宾?”我先点头,又摇头,“一开始只是报答,不过最近有点喜欢了。他人还怪好的,而且挺有趣的。”提姆沉吟,最后提议:“嗯……我那儿还有两个初版红罗宾的手办,送给你怎么样?你知道的,韦恩集团负责正义联盟和哥谭义警的周边研发销售,类似的东西我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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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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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