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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恶,吃得比我好!我现在住提姆的公寓,距离哥谭大学很近,走路几分钟就到。他现在也和我住一块儿,最近提姆的作息都比我正常。所以我和他目前是分房睡,他表示了强烈的不满,但我置之不理。分房睡在现阶段对我们彼此都好,等忙过这一阵后就好了——我这么对提姆说。谁知道这一忙,时间就直接来到了学期末。期末,一个令学生又爱又恨的单词。既意味着快乐的假期生活即将到来,也意味着在那之前的地狱考试周。但考试对我来说不成问题。不说我平时还算努力,脑子还算好使,光是我临时抱佛脚的功夫就是顶级的。我真是想不到自己会挂科的可能。倒不如说,成绩差都不可能。我就是这么一个聪明自信的小女孩。考试周让我更惊讶的,是提姆。看他做社畜久了,都忘记这人大小也才大一了。在家里我们各自占据了书房的一半,他工作,我复习,我复习,他工作。临近考试了他开始复习,我震惊地失去了表情管理。他笃定:“你在想一些很不礼貌的事。”我狡辩:“没有的事……话说你这算不算老板最想要的那种,拥有十年工作经验的应届毕业生。”提姆严谨地改正我的说法:“没有十年,等我本科毕业也就7年左右吧?”我点头:“喔喔,那也很好了,很有竞争力哦小提。”小是那个提出无理要求的老板提:“我会记得给你发offer的。”我才不要。在男朋友眼皮子底下工作,和坐牢又有什么区别?再说了,我暑假要去斯塔克工业实习……斯塔克!我能去偶像的企业打工了!不过虽然说得热血沸腾,实际还是去当牛马,还是实习牛马,唉。不过彼得说他也在号角日报当实习生,所以我心里多少有些平衡。——只要提姆这家伙别在我面前晃悠。提姆很喜欢在我面前晃悠。早晨,他坐在我的视线范围内的地方喝咖啡。中午,在家就和我窝在沙发上吃饭,在外就给我发消息约定一起吃东西。下午回家(不加班版)就打包食物,或者和我一起去逛超市买食材。晚上更是明里暗里要求取消分房睡,最好把我或者他睡的那个房间改成游戏房,或者别的功能房,总之不能睡人。我希望他独立一点。……我真像个忧心忡忡的妈妈。这其实是甜蜜的烦恼,但我希望提姆去看看医生。他有点太紧张我了,杰森说的“小红想把你挂在战术腰带上随身携带”有成真的趋势。我决定安一安他的心,所以在考试周的时候还找了个北美这边的手作娘,帮我缝了一只我个人形象的玩偶。拿到手的那天考试正好结束,我将玩偶看了又看,觉得差了点意思,又去借用了一下隔壁学长的3d打印机,花了一下午时间打了个“我”出来。这下对味了。我把这俩串在绳子上,一起送给了提姆。“给,把我栓你裤腰带上吧。”提姆:……提姆婉拒:“有没有可能,杰森那是夸张说法,一种修辞手法呢?”我:“那你别收啊!还有,我文学素养一般,听不懂思密达。”提姆瞬间理直气壮了起来:“我只是拒绝把她们挂在我的裤腰带上,又不是要拒绝这两个‘你’。”行吧,你总是有理的。我往他嘴里塞了一块和牛三明治——这是老网红了,我今天才第一次尝试,感觉还行,就是小贵。提姆鼓着腮帮子嚼嚼,像只仓鼠,可爱。把食物咽下去,他才问我暑假的安排。不知不觉来了美国快一年了,我本来应该回国一趟的,可去斯塔克工业的诱惑太大,而且国内朋友表示她们能来看我。那我就不回去了。并且要求她们人肉给我带点儿谷子调料速食什么的。我的好朋友说她办事,我放心,绝对给我带足足的,还问我男朋友能不能见……想到这里,我问提姆:“你想见我——”“要去见你朋友吗?好的。”提姆抢答。我:“……要不还是算了吧。”感觉他更想说的是“丑媳妇也要见公婆”,但我打算今年过年回去给爹妈扫墓再带上提姆来的。我家没有中元节扫墓的习俗,一般都是过年和清明这两个时间段进行,我还想看看提姆烧纸钱会是什么样子呢,感觉会很违和啊……“我暑假要去斯塔克工业实习。”提姆垮起个小猫脸,不愉快。我安抚地亲亲他——噫,一嘴儿刚刚三明治的味儿,“别这样,纽约和哥谭很近的。你不会做那种阻碍我发展的男人,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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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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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