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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奋劲过了,就恢复正常,不乱跳了。肉嘟嘟的小手被冻得通红,堆出了一个丑不拉几的雪娃娃。母不嫌子丑,我心满意足的拍了拍雪娃娃的头,不小心把它拍塌了。又耐心的重新修复好雪娃娃。一来一去,镜头切换到了傍晚,全景美不胜收,地上的雪让整座城市发出金银色的光。此情此景,我那没有用的文艺感蹭蹭上升,找了块没有脚印的地儿,捡了根粗细合适的树枝,写下四个字,“吃饱睡好”。字写得歪歪扭扭,很有特色,像是个小文盲写出来的。抛下一切。我孤单的沿着马路散步,鞋袜湿透,双脚失去知觉也全然不顾。雪花成群飘落,安慰寂寥。枕戈出现在路灯下时,我用力揉了揉眼睛,以为是幻觉。揉了好几遍眼睛,枕戈实打实的站在那,一动不动。我立马变了一副脸色,生气的扭头就走,有些人啊,只能想念,不能相见。枕戈一直跟在我身后。雪越落越大,路又滑,我走得越来越艰难,不小心跌了一跤,枕戈想扶不敢扶。我涨红着脸,爬起来继续走。绕着同一个地方走了一圈又一圈,很累很累很想回去。雪停了,我被雪淋得白了头,回头望,枕戈消失了。凭空出现又凭空不见。真的是枕戈吗?还是我看花了眼?又或者全部都是假象,从头到尾,只有我一个人独自走了很久很久?我太冷了,不想启动脑细胞去思考这些问题,只想脂肪发挥作用让我暖和一些。要知道,我如果生病的话,是没有闲钱去买药的。回去立马打开房间里的暖气,洗了个热水澡,换上干净的衣服,闷在被窝里祈祷自己不要感冒。今日罢工,不画画。橙子,我猜,你那儿艳阳高照,而你很想回家看一场大雪。橙子,有很多人替你看雪的,我不替你看,也不替自己看,只是路过。成长的背后有暗伤睡了好久,梦完黄金,又梦黄粱。书桌上摆了一碟花生米,我翘着二郎腿,拿起酒瓶子喝了口烧酒,嗓子火辣辣的,嘴里有少许甘甜。吧唧几下,继续打王者。外面在融雪,比前几天落大雪还要冷。“又躲在屋里喝酒,你都快要成一个酒罐子了。”桑椹裹着毛毯,打开房门的一角,满屋酒香,扑鼻而来。“多好,多开心,真的是一点烦恼儿都没有啦。”我脸蛋通红,冲着桑椹笑盈盈的说。“少喝点,等天气暖和了,带你出去散心。”桑椹猫着身子,搓了搓自己的手,嘴角微微打颤。入冬后,家里暖气就没有断过,可桑椹只要下床,就冷得要命,虚的离谱。“好的好的,你快去床上躺着,我等会做午饭给你吃。”我回答。“别,我点外卖,你还是不要浪费食材了。”桑椹连连拒绝,回了自己房间。两天前。我兴致勃勃的学做家常菜,桑椹超级积极的帮我试吃。桑椹尝了一口辣椒炒肉,捏着鼻子,咽也咽不下去,跑到洗手间哗哗的吐了。我不信邪,自己尝了口。镇静不过三秒,也奔到厨房的垃圾桶里嗷嗷的吐了。真的会谢。念头想到这里,我也觉得自己不要再浪费食材了。“defeat”啊,惨不忍睹,从早上六点钟输到现在晌午十一点。公孙离祈雪灵祝,战绩里一整页的失败,除了很气人,倒也很应景。最开始学公孙离这个英雄的时候,橙子玩明世隐牵着我,跟着我满峡谷的瞎跑。明世隐杀了12个人头,整局没有死一次,都没办法带我赢。橙子拿排位陪我练英雄,输了一局又一局,掉了好多颗星星。橙子说,“没关系,想学就慢慢学,我陪你。”字字清晰的浮现在我脑海,犹如是橙子昨天才说过的话。后来,我因为又菜又抢c位,被王者峡谷里的玩家骂了好多次。我并不觉得冤枉或者委屈,只是想起橙子,就忍不住红了眼眶。风吹得虚掩着的门,咯吱咯吱响。自从上次在马路边遇见枕戈,我总是以为枕戈有一天会悄无声息的出现在我身边。比如门被风吹响,我在想枕戈会不会站在门外。我出去买东西走在街上,会时常忍不住的转头向后张望,找寻枕戈。手机收到新短信,我脑子里想起的唯一一个人是枕戈。我也不知道这算不算期盼,是不是正常的反应。让我倍受打击的是,我从来都没有这般期盼过橙子。橙子被关在部队里嘛,他不可能出来找我,也没有发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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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不稀奇,但是穿到坟场成为地缚灵的,耿梨怕是古今以来第一个。好在天无绝鬼之路,困了好些年的她稀里糊涂被路过的四阿哥胤禛带回家还穿到他刚意外去世的格格耿氏身上。终于不用再做阿飘的耿梨兴高采烈地接受自己的新身份,但就在她摩拳擦掌准备在四爷的后院好好看戏吃瓜的时候,突然就被四爷打包送到了庄子上。耿梨她这是要改走种田流了吗?...
姜以宁人生的前十九年,顺风顺水。出身豪门的漂亮小少爷,如珠似玉般被众人捧在手心,视金钱如粪土,学艺术弹钢琴,不染尘埃的白月光,追求者如过江之鲫。二十岁那年,家族破产留学断供,姜以宁被迫中断学业,成为联姻筹码换取注资。好在丈夫英俊多金,对他一往情深,豪掷千金送他世纪婚礼,许诺要一生一世和他在一起。转眼结婚十三周年,姜以宁马上满三十三岁,满心欢喜策划纪念日和生日,却意外撞破爱人出轨。年轻的第三者躺在爱人身下,侧脸恍惚像他年少时的模样。而他年华老去,青春不再,曾经的白月光成了饭粘子,与丈夫大吵一架后不欢而散,一纸离婚协议,净身出户扫地出门。三十三岁生日当晚,姜以宁住进破旧漏水的出租屋,廉价的切角蛋糕被老鼠偷吃,此生最落魄的时刻,他终于忍不住痛哭出声,房门忽然被邻居敲响。泪眼朦胧中,他对上一双漆黑晶亮的眼睛。十八岁的少年人,青涩而澎湃的爱意和体温一样炙热,如同荒芜夜空中的一点星火,再次点燃了姜以宁枯萎的心年下15岁,换攻文学,狗血文小狼狗治愈大美人,前夫哥火葬场直接火化支持骂角色,不支持骂作者,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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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尧睁开眼。面前是一座金碧辉煌的大殿,只是地上满是尸体,华丽的地毯几乎被血浸满。而他穿着一身太监的衣服,瑟瑟地跪在柱子后面。还没等他弄清楚眼前的情况,就听刺啦一声,刀剑划过地面。千尧抬起头,然后就见一个穿着龙袍的男人提剑向他走了过来,剑身反射着冷冽的光,他脸上沾着还未干涸的血。千尧愣了一下,闭上眼睛使劲儿掐起了自己。这一定是一场梦。只要睁开眼还是这场梦!救命QAQ岐岸有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他能听到别人的心声,只是每一次听完都会难受很久,因此他决定把这个能力放到最关键的时刻,比如杀人的时候。看着那些将死之人在他面前痛哭流涕,苦苦哀求,心底却疯狂唾骂自己不得好死,真是一件有趣的事情。那天他的皇弟谋反,被他斩于剑下,然后他血洗了整个大殿。整个宫殿只剩下了一个倒霉催的,在他皇弟谋反前来送茶的小太监。这人无辜,却也不能留。然而他提剑来到小太监身前,却发现他和自己以前杀过的人都不同。没有痛哭流涕,没有跪地求饶,没有抖似筛糠。只是闭着眼睛,薄薄的嘴唇微微张合,不知在念些什么?是在给我下咒吗?岐岸心想。于是难得地把能力用在了一个太监的身上。只是他听了一会儿,眉头微微皱起。然后用剑挑起千尧的下巴,语气中带着几分好奇,什么是民主?宫中所有人都知道那个容色绝姝的小太监是陛下心尖尖上的人,朝夕相对,昼夜不离身畔。只有皇帝不这么认为。用得再顺手,也不过是一个低贱的太监,他随时可以再换。可是没想到有一天,那个被他把玩于掌心的人却没了。他怎么都找不见。岐岸这才知道,那是自己的心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