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余宝,到时候我来叫你你就帮一把我,不然我还真的为难呢。”
余宝答应了,刘雪梅这人,做人特别好面子,舍不得下自己的脸,因此永远不可能大奸大恶,算是一个正常人吧。
这样子挖掘到九月底,刘雪梅需要那几个她相中的男修了。
其中一个叫刘青云的,十二岁已经至少有一米七高,生得公子无双一般,就是看上去有点傻傻的,就是传说中的地主家的傻儿子那种类型,他是帮忙的主角。
不过他长得好看,五官俊秀,整体气质到哪里都是鹤立鸡群。
活干得很好,刘雪梅留他们吃饭,几个人皱了皱眉,商量着想离开。
刘雪梅信誓旦旦的道:“不是我表妹煮饭,我请了我妹妹来煮,她烧菜特好吃,我那个灶都是我姑姑给我买的,她烧饭技艺是我姑姑教的,可出色了呢,不骗你们,真的。”
四个少年修士想了想留下来了,他们也是度仙门弟子,也都是内门弟子,大家心有戚戚焉,在他们看来帮忙很正常。
不过他们四个人都没有多少做饭的本事,也是勉强只能把自己的肚子填饱,平时都是胡乱搞。
刘青云在长期的独立生活中会炒蛋饭,饭也焖得好,就是别的菜还是不怎么会炒。
几个人对视了一眼就留了下来,看着小小的余宝在灵楼上的小灶台边忙碌。
一样又一样的菜流水般的被端上桌,共七个人,就做了八个菜一个汤,那叫一个鲜辣满口,唇齿留香。
刘青云诧异问:“怎么你妹妹会做这么好吃的菜,你就不行呢?”
刘雪梅诉苦道:“我刀功不行,我老是怕切到自己的手,从小就不敢用刀。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后来现炒菜的时候锅里会起火,我总感觉要把我脸烧了,每次看到别人炒菜我都心惊胆颤。
我这一辈子也炒不好菜了,煮咕嘟锅还行,所以没事我和赵娇娃都是煮咕嘟锅吃。
但是这种锅子长期吃还是会厌倦,尤其这种天气,冬天还算可以。”
刘青云已经是有些会喜欢人了,他喜欢活泼可爱能干的刘雪梅,但是因为两人同姓,他就一直没敢有所行动或言语。
后来问了一下两人的家乡相距甚远,中间隔了好几百里,他便问要好的同门:“我喜欢那个刘雪梅呢,不好的就是她也姓刘,你们说该怎么办?”
哥们儿劝他:“出了五服就不亲了,也就不受那些条条框框的限制,不算什么的。
喜欢就现在赶紧定下来,小姑娘们长到十岁出头你想订都订不了,很多女修就这个岁数订婚。
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到时候你只能望人兴叹。”
刘青云开始焦虑,试探,每天傍晚都会来帮刘雪梅一会忙。
刘雪梅也察觉了,开始有点莫名其妙,但很快她就心花怒放。
想想自己认识的家乡周边的姑娘嫁的男人,不是长得像冬瓜就是像葫芦,人难看,又不爱干净。
这刘青云白白净净话少勤快,定下婚事应该是挺好的,至少以后在外面就有男修护着,不会再这么怆惶了。
小姑娘的心思开始大动特动,就等着少年能回家禀告父母然后上门说亲。
喜欢认亲失败去修仙请大家收藏:dududu认亲失败去修仙小说网更新度全网最快。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
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