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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平春眼神凌厉地扫过她。谢晓晓缩了缩脖子,有些犯怵:“庄老师您德高望重,但民不与官斗,指不定是有什么难言之隐呢,我这是在帮您啊!”庄平春直接气笑了。她都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有那么大的委屈,还需要一个外人帮忙主持公道了。谢晓晓继续道:“反正我是不会相信这么个丫头片子会有什么医术的,肯定是靠着不正当关系才来到这里。”谢晓晓说出这话时,似乎完全没有想到,自己看着比穆晴萱还要小两岁。她一副趾高气扬的模样,丝毫不顾及众人落在她身上的诧异目光。旁边的谢岚捂着胸口,仿佛是被她桀骜不驯的话给气到了。她急促地呼吸着,一副想说什么,但一时间又被气的说不出话的样子。宴会厅的空气仿佛凝固。穆晴萱垂眸片刻,再抬眼时,眸中平静无波。只是唇角的笑意淡了几分。她伸手将鬓边发丝别到耳后,露出耳垂上素净的珍珠耳钉,缓缓开口。“小谢同志对‘华而不实’四个字似乎有些误解。”她的声音不疾不徐,带着独有的温润,却字字清晰。“论学术,我虽没有金奖加身,但上周在《中医古籍研究》上发表的《针灸在急症中的应用改良》,倒是有幸得到了几位前辈的认可。”“《中医古籍研究》是业内最顶级的刊物之一,难道也入不了小谢同志的眼吗?”谢晓晓一愣,下意识反问:“怎么可能?”她朝四周扫了一眼,在墙角的书架上发现了昨天刚发布的最新一期《中医古籍研究》。谢晓晓快步跑上前,抽出一本,翻开。赫然就是《针灸在急症中的应用改良》。谢晓晓的心一沉,目光又往下移了几分。在著作者那里,果不其然,看到了穆晴萱的名字。谢晓晓的脸彻底黑了,阴沉如锅底。穆晴萱好整以暇地打量着她的神色,表情没有任何的变化。首都大学要求讲师每年至少发布一篇文章,以证明自己在学术上不懈钻研的精神。她便着手写了这篇文章,上周投递出去。按理来说,原本应该是排到下个月的刊物版面的。但据庄平春说,因为她这篇文章写的实在太好,里面提出的研究和论点也很值得深思。所以,直接以最快的速度插队发布出来。穆晴萱继续道:“最新一期的《中医古籍研究》是昨天全面上市的,距今已经整整一天了,可小谢同志似乎对此全然不知情。”《中医古籍研究》是中医行业内最顶级的刊物,可以说,但凡是有一点科研精神的人,都会时时刻刻关注每一期刊物上面的文章。而谢晓晓的反应,则十足地说明了她是个彻头彻尾的外行人。穆晴萱冷笑了一声:“也不知道到底是谁华而不实,凭借着不可告人的关系,来到了这场专业的研讨会。”她若有所思地瞥了谢岚一眼。每次谢晓晓出言不逊,谢岚看似阻止,但总是不痛不痒的。说是阻止,但更像是在纵容。谢岚的脸色一变,抿了抿唇,满脸歉疚道:“穆同志,你消消气,我和晓晓昨天赶了一天的路,昨晚到酒店就睡了,今晨一起来又来参加研讨会,所以才没空关注这一期的刊物文章。”“穆同志您这么年轻就能在这么专业的刊物上发表头版文章,实力自然毋庸置疑,真是厉害。”“恐怕用不了多久,就会长江后浪推前浪,把前辈们拍死在沙滩上了。”谢岚微微颔首,语气中满是对穆晴萱的赞赏,眸底却浮现一丝幽光。穆晴萱扯了扯嘴角。她果然没有猜错,谢晓晓这么莽撞愚蠢的行为,都是谢岚指使的。不然她也不会看似道歉,还要暗戳戳上眼药,想让在场的诸位前辈厌恶她。“在这一点上,我恐怕比不上小谢同志。”谢晓晓:?她眼神疑惑。穆晴萱却轻轻轻轻叹了口气,语气带上几分惋惜。“小谢同志年纪轻轻,便懂得用家人的成就来抬高自己,这份心思,倒是比医术更值得钻研。”“在这一点上,我恐怕还得多向小谢同志学习学习。”谢晓晓的脸瞬间羞红了。她目光闪躲着,察觉到众人落在她身上的,或是嘲笑,或是看热闹的视线。羞愧地恨不得原地打个洞钻进去。谢岚嘴角的笑容也僵住了。“穆老师,你这是什么意思?”穆晴萱转头看向谢岚,依旧是温和的笑意。“谢老师如此优秀,怎么会听不懂我的意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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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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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