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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溪稀里糊涂地看完这一幕,“这是怎么回事?”萧永言这才给林溪解释,所谓的酒楼比试,其实也是个找枪手的好地方。想找活的枪手把自己的座位号嵌在诗中,然后等待,若是有需要的人看到了,就会主动找上门来。若是一直没有人找,枪手便会在离开茶楼前撕掉自己的作品。“可他为什么要花一百两银子来写文章?”林溪觉得这价格实在高的离谱。“这有什么难理解的,学生想要拜入某些大师的名下,总要把自己的文章呈上一些,可水平不济的,往往会找枪手代写。”萧永言道。这个所谓的枪手写的不只是一篇文章,而是数篇,平摊下来价格也没有这么恐怖。不一会儿那人便回来了,一个重重的荷包被塞到了萧永言手中。“拿笔墨来。”萧永言道。青衫男子一愣,“现在就写?”“自然,我时间有限,你要是不急……”“急,急的很,麻烦兄台了。”青衫男子二话不说,立刻帮忙去拿砚台。东西准备好,林溪就见到萧永言提起毛笔,唰唰唰地写起来,不假思索,下笔如有神助。不单单是林溪,就连边上的青衫男子也傻眼,他还从来没有见过有人写文章如此顺畅。仔细读起来,这些文字顺畅,文章架构严丝合缝,这是种怎样的实力,他现在唯有佩服。眨眼之间,五篇文章已经写好。萧永言吹干最后一个字的墨迹,对青衫男子说道,“文章已经全在这了。”男子报以无比佩服的眼神,赶忙问道,“请问兄台明日还在不在,我有个朋友……”萧永言淡淡道,“明日此刻,我还在此处。”“好好好。”青衫男子拿了文章,一连说了三个好字,这才离开。林溪盯着萧永言手里的一百两银子,只觉得难以置信,萧永言只是提笔写了几个字,竟然就换回一百两银子。听青衫男子那意思,他明日还会介绍别的人过来,也就是说,萧永言明日至少可以再赚一百两。“溪儿,拿着。”萧永言把荷包往林溪手里一塞。林溪顿时有些不好意思,她刚才可不是在要钱,这个萧永言误会了。【滴,恭喜宿主获取100点经验值,当前总经验值141点。】林溪愣了,萧永言把钱给了自己竟然也算经验值。有了萧永言的大笔进账,现在距离购买碾米机只差9点经验值。估计明天过后,经验值不是不够,而是要溢出。。萧永言也是不负众望,提笔就写,文章宛若天成,一看便是佳作。林溪夫妻两人在县城待了两日,转眼就赚了二百五十两银子。林溪的总经验值已经达到恐怖的291点,买下碾米机绰绰有余。回去的驴车上,林溪还觉得晕乎乎的,这么一通操作,她手里就多了二百五十两,感觉她的店开着还不如让萧永言去给人当枪手。不过渐渐冷静下来之后,林溪问道,“你帮他们写文章,万一以后查出来,会不会有问题?”“溪儿放心,我换了笔迹,又乔装改扮一番,他们这群人很快就要奔赴异地求学,到哪里找我。”萧永言道。穷生奸计林溪挑眉看向萧永言,这家伙有点腹黑啊。似乎是读出了林溪的潜台词,萧永言难得为自己辩解了一句,“凭着本事赚钱,不丢人。”林溪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她又不是在说萧永言丢人,这家伙想的是不是有点多了。……林溪现在手里的经验值足够,立马换了一台手摇式碾米机。说实话,这个机器拿到手的时候,林溪自己也有点意外。一般来说,手摇式的设备都会比较消耗体力,但是这个机器只要稍微动动手,就能把稻子上的稻壳给脱下来,产出洁白晶莹的大米。一个下午过去,林溪已经把家里一半左右的稻子脱壳完成。正巧从屋内出来透透气的萧永言看到眼前的场景,惊讶地说不出话来。院子里已经堆满了成袋尚未捆扎的大米,萧永言分明记得,昨天院子里只有麦穗而已,“这些全部都是你一人完成的?”林溪颇为自豪地点点头,“那当然!”“你怎么做到的?”萧永言的目光顺势落在那个手摇式碾米机上。“当然是靠这个法宝。”林溪拍拍自己的碾米机,言语间是掩饰不住的自豪。萧永言的脸色却没有那么好,他走到碾米机的旁边,亲自试着操作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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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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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