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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子这里的吃食,且都是你们自家做的?可是皇厨的世家?”白衣小生嗦了一下竹签子上面的肉汁,开口询问道。“小哥你这个可是折煞我们了,不过是家里的小食而已,祖传的手艺罢了。”林姝看着他这个反应,心里还是很满意的。“郁家坛子肉,我记下了,回去定会给小娘子好好宣扬一番。”白衣小生坐看又看,直接把钱袋子里的银子倒在了木台子上。“恕我在下出来并未想要买吃食,所以带的钱也不甚多,等我下次定会分文不差的补上。”“多了,我这坛子肉一块也就不过是二十文罢了,一坛也才要一两银子”林姝看着那几两银子说道。“二十文?凭着小娘子你这手艺卖到五十两都不为过。”白衣小生一脸肯定的对着林姝说道。“我可不是那黑心的店家,一口熟食要的上十几头猪崽子的价钱。”林姝连忙摆了摆手。“那且给我来两瓦罐的坛子肉,我也拿回家分一分。”白衣小生闻着那香味咽了咽口水。“好嘞,我这就给你包起来。”林姝先前买来的厚油纸把坛子肉都捞出来,在拿布条子一系,两份就打包好了。郁衡也拿竹筒倒出了一份酒,一起递给了我白衣小生。带两人把人送走之后,郁衡冷着脸将林姝抱在了怀里。“你刚为何要对他笑,还如此开怀。”“这不是在做生意,我自然是需笑脸相迎了,倒是整天木着脸,回头别把客人吓到了。”林姝说完就俯身在郁衡轻薄的嘴唇上,印了一吻。郁衡感受着她嘴唇的温度,危险的眯了眯眼,嘴角微微上翘。“这摊子可有人?”一个满脸横肉的到摊子前面,身上的锦绣罗缎也遮不住那铜臭味。“想买些什么?我这里有酒有肉,任君挑选。”林姝紧忙从郁衡的身上下来,捋了捋身上有些发皱的衣服。“任我调?我看你这个小娘子就不错,何苦在这里晒着,倒不如到我的酒楼里歇一歇,梨木花的大床也甚是稳妥。”男人一抬头就看见林姝那勾人的容貌,嘴里没个把门的说道。“你再把那脏污的话给我说一遍?”林姝看清楚眼前的人,让他脸上的肥肉差点没恶心的吐出来。芊芊细手往腰间一抹,一把锋利的菜刀就插在了木台上。“你……你这小娘子,怎么连笑话都开不得?”男人往后退了几步,一脸惊慌的说道。“你且怕什么?我这不过是且肉的刀罢了,到底要点什么?”林姝全然没了刚才的客气,撇了一眼那人说道。“来一坛子肉。”“夫君,给他包起来。”林姝收了钱就做到一旁的板凳上。郁衡原本拉下来的脸,让林姝方才亮刀的动作,弄的心情格外的好。“我倒是不知道你还会吓唬人,不过这刀那么利,你也不怕伤到自己,以后那么杂碎交给我就够了。”郁衡勾着嘴角说道。“小娘子,你还真是好本事,那胡掌柜可是在这街头开着个大酒楼,本事大的嘞!”一旁卖菜的小哥,偷偷摸摸的对着夫妻俩个咬耳朵。林姝见有人抛出橄榄枝,倒了一碗酒就递给他。“小哥,我们是青羊村的,刚到镇子上的市集来,你还有什么要嘱咐的,我们互相帮衬着。”“那有啥嘱咐不嘱咐的,不过那胡掌柜可是记仇的很,还认识咱们这县里的林德大官爷。”小哥说完就抱着那碗讨来的酒躲到了一旁喝去了。“可是岳丈的亲戚?夫人你竟是不识得?”郁衡听完那话,也一头的雾水,询问了起来。“我怎么知道那个杂碎是不是我家的亲戚,不过看着也倒是跟林家人挺像的,一样的没脸皮。”林姝冷哼了一声,不在意的说道。天色一点点的暗了下来,集市也热闹了起来,林姝把先前换来的灯笼大大小小的挂到了一旁,成了整条街最亮一个摊子。“你这可是卖的坛子肉?果然梓玉说的不假,这老板娘确实是貌比天仙。”一群穿着白衣的小哥们把林殊的铺子里里外外围的死死的。“你们是卖肉,还是作甚!”郁衡看着那一双双紧紧等着林姝的眼睛,恨不得都剐了去。“这位哥哥,怕是小娘子的夫君?自是个爱吃醋的性子。”一个比着矮了矮了半截的小哥说道。“你这小娃子,这般说我家男人,可不怕他打你一顿?”林姝拿着竹筒一个个的都打上了酒。“自是不会的,小娘子你自是不会让他动我分毫。”小娃子的话音刚落,一个双白玉似的手一把将他的嘴捂了个严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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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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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