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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的何以琛律师,忙碌程度比之前有过之而无不及。前面接的案子还没结束,碍于人情又接了一宗棘手的,几个案子齐头并进,每天都要忙到深夜,往往默笙睡着了,以琛书房的灯还亮着。
可是即使这样,默笙也觉得很快乐,以琛忙他的,她就自己找事情做,东摸摸西弄弄,偶尔去书房探一探头,以琛总是毫无例外的埋首工作。
在这么近的距离下,默笙才真正体会到以琛有多勤勉。外人看到的何以琛既年轻又成功,让人羡慕不已,却不知道他在别人看不见的地方花了多少心力。没有背景的他,要奋斗到今天的局面,肯定很艰难吧,可是他最艰难的时候,她却不在他身边……
以琛端着空茶杯从书房出来的时候,就看到默笙抱膝坐在沙发上,抱着食谱发呆,不知在想什么。
现在时间是周日下午一点多,以琛在书房忙了一上午,草草吃了午饭,又专注于工作。
默笙看到他,立刻扔下手里的书从沙发上跳起来,“我来泡。”快快乐乐地抢走他的杯子,跑去厨房。
以琛看着自己空了的手,突然有种时光倒流的感觉。似乎回到了以前的日子,念大学的时候,他忙学业、打工、学生会工作,默笙就在他忙碌的缝隙插进来。看似好像默笙缠得他很紧,其实自己根本没分她多少时间。
现在,好像故态复萌。
以琛折回书房,日历上今天是十一月十五日,c大百年校庆的日子。事务所这次对c**学系有一定的捐献,老袁要出席捐献仪式,因此一直鼓动以琛和向恒也去玩玩。以琛并不怎么热衷凑热闹,毕竟他手头一大把工作,可是现在却有点不确定。
默笙端着热茶来到书房,以琛拉过她:“下午有事吗?”
“干什么?我们要出去吗?”默笙眼睛一亮,雀跃地说。
期待的眼神让以琛最后一丝不确定也消失了。
以琛关掉电脑:“嗯,学校百年校庆,要不要去逛逛?”
校庆这么热闹的事情,默笙当然要去。
以琛和默笙到学校的时候,人多得车子根本没法开进去了,以琛把车停在老远的一个停车场,然后和默笙步行过去。
“等等。”走到半路,默笙停住,指指路边摊子上卖的印有“xx大学”字样的T恤衫,“以琛,我们也换上这个好不好?”
以琛蹙眉,实在觉得穿这个很怪,然而默笙拽着他的手不走,只好无奈道:“你去买吧。”
默笙早上匆忙出门没带钱包,在以琛皮夹里掏了几十块钱挤进去了,一会就胜利地从人群中拎了两件出来。
今天两人都穿的休闲毛衣,默笙把T恤穿在本来就是宽松型的毛衣外面,看起来胖鼓鼓,样子怪怪的。反观以琛,同样的穿法,却依然显得清俊挺拔,英气逼十人,引得路过的女生频频注目。
以前好像就这样,走在校园里,以琛总是众人注目的焦点,而他却总是一副漠然的样子,好像对那些目光一点感觉都没有,默笙扯了下他的袖子:“以琛,你不觉得有人在看你吗?”
以琛看了她一眼:“走路的时候别东张西望。”
“……”
默笙闭嘴。不解风情者,大概以此人为最。
顺着人流走到校门口,以琛接到向恒的电话:“你在家还是事务所?出来一趟吧,今天来了不少同学,苏敏说你不来要杀到你家去了。”
苏敏是以琛之前一任的法学院学生会主席,毕业后留校任教,以前在学校以琛和她在工作上接触还是比较频繁的。
“我在北门,你们在哪里?”
“噢,你来了?那最好了,我们在新楼,你快点过来吧。”
以琛收了手机,和默笙说:“你先和我到我们系转一圈,然后到你们系那边去看看。”
“啊?你们系……我不去了。”默笙迟疑了一下说。
“为什么?”以琛立刻警惕起来。差点忘了眼前的人多么会出点状况了,这么多年过去,以琛发现自己竟然还保留着条件反射。
“你们系这么多人……”默笙闷闷地说。以琛以前就是法学院的风云人物,认识他的人不少,当年他们的分分合合估计也广为人知,默笙实在不想对着那些探究的目光。
“你一个人去好了,而且我要拍些照片,一个人比较有灵感……”
那他还出来干什么?以琛真有些无奈,拉住就要跑的人:“你没带钱,没带手机,等会儿怎么找我,晚上怎么回家?”
看默笙一脸赧然,就知道她没想过。以琛有时候觉得自己像带了个孩子,叹气道:“以后我们的孩子还是像我比较好。”
扯那么远,默笙咕哝,伸出手:“给钱!”
以琛却只把自己的手机给她:“一会儿我打手机找你,别跑太远。要找我就打向恒的电话。”
“真不知道你怕什么。”以琛顺手把她被风吹得毛毛的头发理顺。他心里怎么会不知道默笙怎么想,只是这些事无关紧要,顺着她也无妨。
“何大律师,你现在名声响了架子也大了哈!”以琛刚到法学院新楼就受到苏敏的奚落。
以琛素知这个师姐的脾气,你越辩驳她越起劲,索性不辩,苏敏说了他几句也就悻悻然止住了。
向恒盯着他的衣服看:“你什么时候这么有品味了?”
以琛低头看自己,胸口T恤上印着“xx大学”四个红色醒目大字,的确傻得可以,笑了一笑,脱下拿在手里。
向恒立刻便明白了:“怎么不见你家的那个?”
“谁知道跑到哪里去了。”以琛也头痛。
说话间熟人纷纷过来打招呼,趁着他们说话苏敏把老袁拉到一旁:“何以琛有女朋友没有?”
老袁摸摸下巴,很肯定地回答:“没有。”老婆又不算女朋友,这点他分得很清楚的。
“怎么还是老样子?他还真死心塌地等人家啊?”苏敏对以琛的过去知之甚详,顿时有点不以为然,“不过没有也好,系里新来了一个年轻女教师,长得漂亮,家世好学历高,等会儿晚上吃饭叫上她,我给他们介绍下,你待会别吱声啊!”
老袁当然不吱声,乐呵呵的。
以琛本来想打个招呼就走,谁知道一来就脱身不了,先是和他们一起去拜访几个教授,然后有个校友座谈会,等走出大楼,已经差不多快五点了。老袁招呼几个熟人说:“我在滨江订了桌,聚餐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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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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