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辜家的产业分散在马来亚各地,具体哪些地方还塞得下人,辜镕并不是完全清楚,还得仔细找人盘算。等到找好地方,还得确定运送这些劳动力的交通工具以及准备安置区。“我猜你也想不出别的辙,这些人我今日全部收下。”都是琐碎小事,堆在一起真让人头疼,辜镕看向林祺贞,眼神带着警告,“但你回去得把这群兵从头到脚重新仔细扒一遍,一粒子弹壳都不准带出军营。要是哪天我的地盘听到一声枪响,你知道后果。”林祺贞也知道自己是丢了个烫手山芋过来,还是在辜镕病中,简直是专门给人找麻烦来了,因此一点都不敢乖张,乖乖地做出保证:“你难道还信不过我,别说枪弹,就是鞋上的土我也一定叫他们全敲干净才准出驻地。”林祺贞从军的时间长过他,不需要过多强调纪律,辜镕提醒过一遍后就放下心,看了看时间,说:“留下吧,吃了晚饭再走。”“吃不下,走了。”林祺贞起来得很利索,拍了拍衣摆,把墨镜往鼻梁上一架,飒沓流星地抬脚就走,“家里还一堆事。”最大的事就是清理门户,周绽那个王八蛋去找英国人要真是去背主求荣,他非扒了他的皮不可!林祺贞匆匆离开辜家,直奔家里。进屋不到五分钟,他就忍不住发了滔天怒火,开枪把庭院里的一棵老榕树打得木屑横飞——别墅里只有噤若寒蝉的男仆女佣以及站岗的卫兵,哪里还有周绽的身影。这个混蛋,什么辩白的机会,他根本没有想过要对他做什么解释,从一发现自己暴露,他就已经预备逃走,说什么等他回来,根本是用甜言蜜语拖延时间!林祺贞在家里拿树撒气之时,周绽已经上了前往曼谷的轮船,他脱下军装,换上了一身单薄的长衫和一顶适宜度假的圆顶草帽,神色淡然地站在甲板上望着天上的海鸥。天气十分好,天高海阔,再也不会有毫无原因的斥责和拳脚落到身上,他在心里幻想了一下林祺贞此刻应该会有的暴跳如雷的面容,忍不住低头微笑了片刻。等林祺贞倒霉的这一天,他实在已经等了太久。很多人只知道周绽非常早就待在了林祺贞身边,是家仆,是忠仆,鲜少人知晓,他其实是林祺贞在黑拳市买回去的拳手。买他回去,不是因为他身手够好,而是因为他抗揍。一开始他不知道林祺贞买他回去是为了把他当沙包打骂,他很喜欢林祺贞的模样,见到第一眼就喜欢,地下拳场很黑,六角铁笼的顶部只悬挂一盏昏黄的电灯,幸好他的眼睛很好,可以把坐在第一排的林祺贞看得很清楚。这个男孩子总来这里看拳下注,年纪和他一般大,比他强壮高大得多,穿着漂亮得体的衣服,一头黑发短得像密集的针刺。他爱笑,对着他们这些打得不错的拳手常常露出赞许的微笑,却不是那种看人的笑容,是看畜生,是种打发时间的百无聊赖的笑。林祺贞愿意把他买回去,给他换新衣裳,带他剪头发,还给他治伤,他险些以为自己的好日子就要来了,甚至在心里默默发了誓言,往后拿林祺贞当命一样保护。他怎么会想得到,林祺贞把他收拾得干干净净,是为了在揍他的时候不弄脏自己的手。他实在是个倒霉透顶的人,打小就是孤儿,十岁之前,他在霹雳州一个小城镇的教堂跟着英国来的传教士长大,他的手是用来弹钢琴,嘴是用来唱圣歌说英文。十岁那年,他被一个不大记得样貌的男人拐来雪市,辗转卖到这个拳场,那之后的三年,他再没有看到一天的太阳。他已经很久没穿过柔软的衣服,被仆人带到林祺贞面前的时候,他很羞愧,也很兴奋,他的身上和脸蛋全是伤,他觉得自己不好看,甚至不敢抬头让林祺贞看自己的脸,只眯着眼睛盯着自己的脚尖——太久没有到明亮的地方,他的眼睛很脆弱,适应许久才渐渐没有流眼泪,要想完全好,更加需要一段漫长的时间。林祺贞走到他面前,笑盈盈地把他的脸抬起来,接着,扇了他一巴掌。脸上火辣辣的,他偏着头,一时间简直有些晕眩。林祺贞却很高兴,绕着他走了一圈,锃亮的小皮鞋踩得木地板笃笃作响,欢快极了,“动都不动,好靶子!往后就跟在我身边。”说实在的,他非常伤心,因为林祺贞虽然把他带回了人群,却并没有打算让他当个堂堂正正的人。但这份伤心十分有限,毕竟再怎么不被林祺贞善待,都好过继续被锁在暗无天日的地下。刚到林祺贞身边的前两年,他挨过林祺贞无数的打骂,自然而然地十分憎恨林祺贞,有一段时间,他每夜都在心里祈求耶稣,祝愿林祺贞明日就暴毙,淹死、病死、噎死,哪种死法他都觉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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