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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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8章(第1页)

庭院里薄荷香浓,风里偶尔还混杂了一丝烟草的气息。厅里,辜镕坐在下首的官帽椅上,正座上一左一右是他的叔父和姑母。辜镕说:“……四州府的形势愈发紧迫了,我打算去伦敦待一段时间。”选择伦敦,辜镕是经过慎重考虑的。首先,早在战前辜家的大部分人就已迁去伦敦,可以说伦敦已经是辜家族人的定下迁家日期后,辜镕特地去同朝天铮见了一面,给他提供了两条路走。要么跟着辜家一起迁走,在大学结业前,辜家会给他提供庇护;如果不愿意离开家乡,那么辜镕就把目前这座洋楼送给他,再托关系将他的名字加入到雪兰莪州自卫团的名单里。自卫团有一定的豁免权,可以留居原地,而不用被强迫搬去新村接受监管。朝天铮在经过短暂地思考后,表明想要跟着辜家一同去往伦敦。父亲去世后遗产全到了他手上,雪市有不少专以骗人钱财为生的组织,看他年轻,便千方百计地来认识他,诱惑他去嫖去赌,想要从他这里把父亲的遗产骗去抢去,对他几乎是穷追猛打。他躲避得疲惫不堪,三天两头就要和人打一架。雪市如今乱成这样,看在辜家的份上,那些流氓匪盗才不敢明抢,如今辜家要搬走,他便如同小儿抱金于市,早晚就是个流落街头。假如单只是金钱上的困扰就算了,最重要的,按照目前的社会状况,他很有可能还要面对失学。麻烦如此接踵而至,再加上他还得同时负担一个痴痴呆呆的金翎,这就不得不让他多做出一些打算了。辜镕想也是这样的结果,便点了点头,自觉是对老朋友有了个交代。他借了一个擅长计算的会计给朝天铮,要他把行李收拾完毕,同时向学校办理退学,洋行里的财产也要做好转移。朝天铮全都答应下来。回家的路上他路过了一家医院,犹豫半天,鬼使神差地走了进去,问了医生一个问题:“有没有办法可以改变眼珠的颜色?”金翎的病时好时坏,假使他能够把眼珠变成黑色,金翎或许就能够好受些。他实在不想再看到金翎每次大梦初醒时那种痛彻心扉的眼神,倒宁可金翎永远地把他当成他爸爸。他得到了一个否定的答案,有些怅然若失地回了家。不过改不了颜色也没关系,再过二十年,等他到了爸爸这个年纪,差不多也就是爸爸那个模样。走上台阶,他推开了客厅的门,一眼看见金翎就躺在百叶窗下的竹榻上。榻边的桌上摆了一支灰色的钢制注射器,一格格的日光朦胧地照在榻上那个漂亮的青年身上,他的嘴唇粉红,眼睛轻轻闭着,雪白的手腕上戴着一块金色的机械表,面色是种平静的温柔。朝天铮的心跳停了一刹那,他迟滞地站在原地,心脏像是被人狠狠捏了一把,说痛,还有些无助,几乎无法行动也无法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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