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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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章(第1页)

十几分钟后,人贩子被大伙双手反绞压在地上,其中一个男人一脚踩在他的脸上,人贩子越叫他就踩得越用力,王阔抱着小胖墩双眼通红地给李兰之鞠躬:“李同志谢谢你,你真是我们全家的救命恩人!”

李兰之这才知道这个被自己救下来的小胖墩是批市场最大供应商王阔的儿子,而且还是一脉单传的儿子。

王阔的母亲最近生病住院了,他妻子一早起来做了早饭给婆婆送去,看儿子还没有醒来,便把他一个人丢在家里,谁知小胖墩醒来后自己打开门跑出来,因为之前跟家人来过几次批市场,他顺着找了过来,要不是李兰之及时拦下人贩子,后果不堪设想。

王阔一家对李兰之感激不尽自不用说,当知道李兰之是过来批海鲜和鱼货,王阔当下一拍胸脯,表示以后一定把最好最新鲜的海鲜和鱼货都留给李兰之,而且价格比其他人更优惠。

李兰之喜不胜收,她帮人的时候压根没想到还有这样的意外之喜。

有了好的货源,加上优惠的价格,自此李兰之的鱼档口在只有男人的世界里杀出了一条生路。

不过李兰之并不满足于此,为了更好的留住客户,她还开创了帮客户杀鱼刮鳞、剔骨切片的服务先河。

在这时候的广东,个体户的服务还没有优化到这一步,因此李兰之这服务一推出,当即受到了很多客户的喜欢和肯定,一时间,李兰之的生意不仅十分红火,还一度过了朱国文的档口。

前两个月李兰之每个月只赚到五六十元,虽然这钱也不少,但她每天凌晨一两点就起来去批市场进货,等进完货送到档口,整理之后天差不多亮了,这时候还不能休息,因为很快就迎来早市,早市过后才有时间吃一口早饭。

她进的货跟其他人比起来并不多,但由于她才刚开始做,客户少,因此几十斤的鱼经常要卖到晚上七八点,一天下来累得腰酸背痛,更别说在工厂有福利和补贴,卖鱼则是什么都没有。

前两个月,常明松看到她干得那么辛苦,赚的又不如当工人,还劝说她不要干了,但李兰之这人倔,大家越说她不行,她越要证明自己行。

然而第三个月,她足足赚了五百元!

一个月赚了五百元,是她以前工资的十倍,以前她要不吃不喝工作十个月才能赚到的钱,她居然一个月就赚到了!

她激动得全身在轻轻地抖,颤抖着声音跟常明松说:“你掐一下我,我怎么感觉像在做梦呢?”

常明松还真在她的手臂上用力掐了一下,疼得她叫出声来,但疼得好疼得妙疼得呱呱叫,疼了就证明不是在做梦!

常明松掐了她一下,接着又用力掐自己一下,疼得龇牙咧嘴说:“一个月五百元,一年下来岂不是有五六千元?!”

他们夫妻两人工作那么多年都没有见过那么多钱,常明松越想越兴奋,脸涨得通红。

李兰之比他理智多了:“怎么可能每个月都赚那么多?这个月之所以能赚那么多,一来是王兄弟给了足够大的优惠,但以后做大了,肯定不能永远这个价格;二来我是第一个给客户提供额外服务的人,客户觉得新奇才跟我买,但现在其他档口的人都提供杀鱼刮鳞等额外服务,客流量会慢慢减少。”

不过以后每个月稳定在两百元左右的净收入是可以做到的。

常明松却有不同看法:“国文每个月差不多有四五百元的收入,我们家档口的生意比他的还要好,怎么可能会没有?要我说,还是现在的档口太小了,要不趁着这个机会,把档口换了吧?最好租个比国文还大的档口,你拿到的价格比他的低,只要不蠢的人都会选择跟你买。”

李兰之摇头:“不行,饭要一口一口吃,路要一步一步走,步子太大容易扯到蛋,我才在菜市场站稳脚跟,这时候稳打稳扎是最好的,要不然很容易招人眼红。”

朱国文就是前车之鉴,再说他一个男人尚且搞不定,更何况她一个女人?

赚钱很香,但命更重要。

而且上面她也说了,如今她的档口小,王阔可以给她这么低的价格,如果做大起来,对方未必愿意继续给她这个价格,人情都是用一点少一点,所以她打算继续租现在这个小档口,等客户源稳定下来后再考虑扩大。

常明松闻言嗤笑一声:“妇人之仁,俗话说饿死胆小的,撑死的胆大的,你就是胆子太小了。”

这话李兰之不爱听,她用橡皮筋把钱捆好锁到衣柜里去,然后“啪”的一声把灯关了,背对着他躺下道:“睡吧,凌晨我还要早起。”

李兰之实在太累了,常明松却瞪着天花板久久没睡着。

***

早晨的弄堂里,清冷空气马桶的臭味和大饼油条的香味混杂在一起,江起慕缩着脖子从弄堂走出来。

已经五月份了,但上海还是很冷,冷风一吹,冻得人全身的鸡皮疙瘩都起来,要是在广州的话,这会儿已经穿上短袖。

在广州时,他时常嫌弃广州的气候太潮湿闷热,可回到上海后,他才知道这么多年过去,他早已经习惯那里的气候,那里的口味,那里的人……

他想念广州的早茶,想念蜜汁蒸凤爪、红米肠、叉烧包、流沙包、白切鸡……但他最想念的,是住在对面窗口的那个人,那个和他一起看电视、一起喝麦乳精、一起学习、一起考重点中学……爱哭的小姑娘。

十年来,他已经习惯每天起来的第一件事就是跑到窗口观察对面窗口的动静,两栋楼之间只隔着三四米的距离,有时候他不用看,都能知道对面生的事情。

林叔叔在的时候,她总是喜欢赖床睡到太阳晒屁股才起床,后来林叔叔走了,常家姐妹搬了进来,对面多了吵闹的声音。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记住了所有关于她的事情,她不喜欢吃苦瓜,喜欢吃玉米,却不喜欢玉米味的糖果,她最喜欢吃排骨,豆豉排骨、红烧排骨、蒸排骨,无论什么做法的排骨都喜欢,她一做数学题就会不由自主地拧头,拧着一圈一圈地转,转到头没做出来就会松开再来一次……

路过邮政局,江起慕停了下来,他从书包里拿出准备好的大信封,想了想,最终还是把信从里面拿出来,然后才把信封投进邮筒。

一个星期后,林飞鱼收到从上海寄过来的信件,双眼亮得跟星辰般。

她迫不及待把信封拆开,扬起的嘴角却很快耷拉了下来,里面除了一本解题册子,其他什么都没有。

她打开解题册子,上面密密麻麻都是江起慕的笔迹,每道题他都用了两三种解法,每道题旁边都详细注明了解题思路,每道题容易犯的错误他也写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他明明写了那么多字,却没有一个额外的字是跟学习无关的。

自从拿到江家在上海的地址后,她前后寄了两封信过去,一开始她充满期待,盼望快点收到江起慕的回信,她的确很快收到了,但收到的只有江起慕给她的解题册子,江起慕并没有回她的信。

第一次她以为是信掉了,或者江起慕不小心忘记给她回复了,毕竟她听说上海那边的学习压力非常大,竞争也很激烈,于是她很快给写了第二封信过去,但第二次收到江起慕的回信,依旧只有解题册子,没有信。

这是第三本。

烈日炎炎,知了在树上不知疲倦地大声名叫,声音响破天际,不远处的操场时不时传来阵阵“加油加油”的呐喊声,林飞鱼看着手里的解题册子,眼眶一点一点红了。

她想不明白,江起慕宁愿花时间用几种方法给她解题,写解题思路,为什么就是不愿意给她回信,哪怕只言片语也好。

从广西回来广州时,她从来不知道她会遇到一个叫江起慕的男孩,从第一眼惊艳,到成为同桌,到九岁那年,他陪着她去殡仪馆把英雄牌的钢笔送给爸爸,十三岁那年,她妈和常欢偷看她的日记,是他一路跟在她身后,十五岁那年第一次来月经,她把公共汽车的椅子弄脏了,是他把外套脱下来系在她腰上……

她人生第一次赚钱,是江起慕给她出主意,第一次吃麦乳精是在江家,第一次喝可口可乐,是江起慕特意从上海带回来广州……

她人生每一个重要的节点,都有他的参与,每一次都是他伸出双手,把她从无尽的深渊拉出来,她不敢想象要是没有遇到江起慕,她的人生将会是如何的黯淡无光。

他惊艳又治愈了她的童年和少年时光,可现在,他一去不复返,甚至连封信都不愿意给她写。

这时,一个篮球弹跳而来,撞在她的手上,手里的解题册子“啪”的一声掉在地上。

护栏那头有个男生对她喊道:“同学,帮个忙,把球扔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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