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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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醉爷(第1页)

说着,他伸出一只手,在赖麻子面前晃了晃。

赖麻子结结巴巴道:“五……五千?”

其实赖麻子说五千,真的已经使劲往他自以为的公平合理价位上猜了。

八零末九零初,普通农民种一年地都不见得能存到五百块。

赖麻子虽然是悍匪,但究其根本也还是个农民。农民和资本家的区别就是,农民永远不知道自己习惯了的事物价值是多少。

不光在他的心目中认为木材厂不值钱,包括李小川所在村镇的大部分人,普遍都觉得那木材厂不值钱。

不然就李小川这种有爹有妈的孤儿,那木材厂根本经营不起来就被挤兑黄了。他能赚钱,纯粹靠捉巧宗。不然也不可能说,上辈子直到死,他的产业都在县外。

实在是在家乡,阎王好过小鬼难缠,他一孤儿很难混啊。

不过这辈子,就问他还怕啥?

他摇了摇头。

赖麻子咬牙:“五万?”

他一家老小都还捏在李小川这个狂徒手中的。五万他也咬牙认了,大不了多干几票。

但是,他说完见李小川仍然没有要点头的意思,顿时有些慌张:“难道你想要五十万?”

李小川这才点头。

这下赖麻子再次崩溃了:“我从哪儿整五十万啊?”

可悲不?他杀人越货,竟连五十万都拿不出来。

李小川道:“那你能拿多少?”

“我……”赖麻子接触到李小川冰冷的目光,心里就是一哆嗦。

这个少年人一身邪气,手段狠辣,行为乖张。令他不由得心生惧意。

他咬了咬牙:“行。五十万就五十万。”

“痛快。”李小川冲赖麻子竖起一个大拇指:“择日不如撞日,让你的人准备纸笔,我说,你们写。咱们立个合同。就今天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啊?”赖麻子还有些反应不过来:“我不会写字。”

李小川无语:“找个会写的来。”

赖麻子用目光扫视屋内的七八个兄弟。那些人纷纷摇头。最后,他把目光落到缩在墙角的宋小可身上。

他就像发现了新大陆,指着宋小可向李小川道:“她是高中生,她会写。”

李小川是无所谓谁会写的。招了招手,示意可以。

他也算商场浸淫一辈子,立这种转让合同手到擒来。而且,在他的心目中,生意归生意,其他归其他。

所以,只要别人不在生意上坑他,他也是决计不会在合同上耍手段坑别人的。

合同起草完毕,双方确认无误。李小川给木材厂打电话,让木材厂的实际负责人醉爷,带着厂里公章过来。

醉爷是老红星林场的护林员。老红星林场解散以后,他一直没有等到安置,仍旧住在宿舍大院里。

他平常爱喝酒,身上常年带着酒气。喝得眼睛都是红的,看人时五迷三道的。所以得了个绰号——醉爷。

醉爷孤家寡人一个,李小川有爹有妈的孤儿一枚。俩人一见如故,成了忘年交。李小川能买下老红星林场的宿舍大院开木材厂,醉爷功不可没。

可以说,没有醉爷就没有后来的李小川。也是因为醉爷,才让李小川无意间开发出个新赛道。

他不是因为年幼不被人看重吗?

哎~他给自己租家长。需要啥样的租啥样的。这也是为啥江湖上送他外号——千面倒爷的由来。

其实,人哪有千面,一个初生牛犊为了生活不择手段而已。也是该李小川发达,正遇上风口。

八九十年代,凡是胆子大,不择手段的人就没有不发财的。等那些老实人终于反应过来时,黄花菜都凉了。

李小川就是误入风口被吹飞起来的猪。

醉爷来的时候不但带来了木材厂的公章,还背着他那把生锈的破猎枪。县宾馆的保安不让他进,他还和保安吵了一架。

最后,公章进去了,他老爷子抱着他那把宝贝破猎枪,蹲在宾馆门口等李小川出来。

那架势好像县宾馆是土匪窝,李小川要是出不来,他就冲进去剿匪。

赖麻子听说之后是真麻了。没来县城以前,他觉得白狼帮天下无敌。遇见李小川他才知道什么叫井底之蛙。

凡是能混出点名堂来的,就没有怂人。他打听过,李小川就是一个有爹有妈等于没有的孤儿,小小年纪和他妹妹相依为命。唯一的靠山就是王金虎。

现在王金虎离开了藤谷县,兄弟会也解散了。李小川再无依靠。所以赖麻子以为自己捡了个软柿子,结果捏了炸弹。

这还是他谨慎,想先选个容易拿捏的祭祭大旗,鼓舞士气。如果上来就对上蓝胜呢?这会儿还有没有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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