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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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第1页)

别人信佛门。朱大户信饭门。他自己就很喜欢做饭,养的他家朱珠儿一点也不会做,找的哥婿也不会,一家子就靠着他这个爹吃饭。雷栗也一脸满意,“幸亏给我捡着了,死山上了就没给我做饭吃了。”“我娘以前还愁呢,还说我一个哥儿,二十了做饭还那么难吃,等百年后她和爹不在了,不晓得我会不会饿死自己。”雷栗乐了乐,“我就说,那我以后找个会做饭的相公,天天就让他伺候我,他不愿意就揍一顿。”“不行就揍两顿,没什么是揍两顿解决不了的。”朱大户哈哈大笑,“你小子,比我家珠哥儿好多了,够彪,你相公不听话让我揍也成,我打人贼疼。”周毅:“……”虽然有点不道德,但他真想问,朱大户和雷栗才是父子俩吧?简直一个德行。蛇做羹。鸡炖土豆,鸡杂爆炒,野菜打了蛋花汤。朱珠儿的相公中午不回来吃饭,就给他留了一份,不然四个人里三个饭量大的,撑不到他河一口汤。朱珠儿吃的那点几乎忽略不计。吃过饭。雷栗和周毅架着牛车离开了朱大户家,挖的山淮山也给了他们两条,但朱大户死活不肯白要,包了几斤猪肉给雷栗拿回家去。去县衙的路上,雷栗就说起了他跟朱大户怎么认识的。“我12岁给牛大夫做学徒,17岁开始给曹大夫送药材,但不是每次都需要很多草药,所以有时我会去镇集卖菜和鸡蛋篮子。”“朱大户在镇集卖猪肉,他的摊位旁边人多热闹,我就喜欢占在他附近卖菜,我家没银子,很少卖肉,我也没想到,朱大户会看上我。”周毅愣了下,“他看上你了?”“想什么呢。”雷栗白了他一眼,继续说,“朱大户有哥儿朱珠儿啊,他看上我是想让我给他做哥婿。”“不是跟你讲了哥儿都有孕痣么?一般哥儿的孕痣都在眉心或者耳朵后,红色的,很显眼,但我的在胸口。”“朱大户没瞧出来我是个哥儿,以为我是个汉子,见我虽然白了点,但又高又壮,看着也老实,就想让我娶珠哥儿。”周毅:“那后来呢?”“我不知道朱大户是这个主意,见他跟我套近乎,还让我跟他学杀猪劁猪,说有个手艺好赚银子养家。”“我以为他有什么坏心眼,起先没答应,后头心动了,就想学了他的手艺再跑路,是朱珠儿觉得不对劲,猜出我是个哥儿了。”“朱大户很吃惊,说,难怪我这么白,跟个小白脸似的……”雷栗说着有些想笑,也有些感叹,“朱大户没因为我是哥儿就瞧不起我,也不觉得我糙、粗鲁,好几次说我是他家哥儿就好了,做不成老丈人就叫我认他做干爹。”“朱珠儿也高兴,说他没有兄弟姐妹,以后有了我,也就是有了个厉害的哥哥了,很得意地跟他的哥儿伴说。”不过那些哥儿伴不觉得雷栗好,因为他一个哥儿,却像汉子一样干杀猪这种血腥活,还劁猪……这哪是正道啊。哥儿还是要找个好汉子早早嫁了好。朱珠儿就慢慢跟他们远了,成亲后来往最密切的也是雷栗,还叫他做自己孩子干爹。“那杀猪劁猪的活也是朱大户介绍给你的?”“是啊,朱大户不是搬到县城了么?”雷栗点点头说,“村镇的猪没人杀了,他就叫我去,一开始那些人不晓得我是哥儿,见我手艺好还夸我呢。”接着有点愤然又得意,“后头知道我是哥儿了,就不想让我去杀了,但又没人会这手艺,只能捏着鼻子给钱请我去。”“你杀猪劁猪的话,怎么采药送药呢?”周毅有些疑惑,“这些天我也没见你去杀过猪,镇集上也有卖猪肉的,那个屠夫占了你的市场份额?”“啥鹅?”雷栗没听明白最后一个词,皱了皱眉,也不细想了,“那个卖猪肉的自个家也不养猪,他也不会杀猪劁猪。”“但人有牛车,镇集离县城没三里河村远,而且镇集的人吃的猪肉也少,他就从县里要货回镇上卖。”024相公又想买花了?“倒卖啊。”周毅有些感叹,果然什么时代都不缺聪明人。中间商赚差价。听起来似乎是很现代的词语,但古代的很多商人就是干中间商起家的,他们有多种称呼,比如“牙郎”、“货郎”“跑商”“外地贩”。他们在产地与市场之间担任中介角色,负责商品的转运,像之前插秧时,牛大树提到过的北边来的商人。利用自己的车队和信息差,将北边的货物卖到这边来,同时将这边的东西倒卖到北边去。倒卖日用品是薄利多销,倒卖稀罕物利润就高了。“镇集的屠夫干的是倒卖的活,那他除了猪肉,也能卖其他的吧?”“自然能的。”雷栗说,“他还在乡下收土鸡蛋,一枚两文钱的土鸡蛋卖到县城就能赚一文半文的钱,十枚百枚多了,就是很多钱了。”“也不是什么人都能干这活,像新米,他就不能沾。”“为什么?”雷栗看了他一眼,像是看傻子,“因为这是镇集米铺老板的生意啊,人小舅子在县城是开米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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