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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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第1页)

余笙笙诧异,再次看向他。孔德昭一指孔兔,孔兔上前:“余小姐,你的箭的确射中了他们,但并非在要害部位,不会致死。”“他们之所以丧命,是因为之前就受伤颇重,强弩之末而已,即便你不射这一箭,他们也会死。”余笙笙做了片刻心里准备,再次看向尸首确认。的确,她射出的箭,要是肩膀,要么是手臂,都不是致死部位。心头微微松了些,负罪之感也减轻不少。孔德昭笑说:“这下放心了?本来给你准备了惊喜,也是类似的玩意儿,但这些人自己送上门来,干脆就由他们来。”余笙笙没问,他所指的惊喜是什么,料想也不是什么好的。她提醒自己,一定要谨慎警惕,这人比太子还疯,更可怕的是无所顾忌。太子好歹要脸,维持表面形象,但孔德昭却根本不在乎这些东西。余笙笙心缩成一团,没办法再猎任何东西,这次的阴影,比上回还大。“世子,民女有些累了,不知能否先行告退?”孔德昭若有所思:“累了?那去我的庄子上休息怎么样?我还有些新玩意儿,想给你看,我庄子上的厨子做菜也好吃。”余笙笙心头悚然,一点也不想去。“民女临行时,祖母曾叮嘱,要早些回去,不可打扰世子太久。”孔德昭沉默片刻:“也好,我也有点事儿想办,我让孔兔送你回去。”余笙笙轻松一口气:“多谢世子。”她转身就走,身后孔德昭又叫住。“慢着。”余笙笙微微闭眼,回身:“世子还有什么吩咐?”孔德昭把兔子还给她:“我不能养兔子。”余笙笙伸手去接,孔德昭握住她指尖,她心头陡然一惊,浑身都绷紧。孔德昭握着她的手,把兔子捧到她手上。“我会忍不住,杀了它。”余笙笙心尖再次一抖,捧回兔子,抿唇不语。“孔兔,送余小姐回府。”“是。”余笙笙走了,孔德昭看着她的背影,指尖捻着一根兔毛。他有多久年没抱过兔子了?十八年零七个月。他记得清楚,七岁那年生辰,母亲送给他一只白色的兔子,和刚才那只很像,雪白的毛,柔软的身体,红色的眼睛。他喜欢得很,他的生辰礼终于不再是不喜欢的,用来练技艺的各项东西。而是一只活的,柔软小兔。一直养到八岁生辰,母亲送给他一把精致的匕首。让他用那把匕首,插进兔子的胸口。他当时都惊呆了,那是他养了一年的兔子,从巴掌大小,养到手臂长,他已经把兔子当成好朋友。怎么能杀掉?还是亲手杀!他不肯,母亲冷静地看着他,说他是父亲的儿子,残忍和冷酷是必上的一课。他不明白,为什么做父亲的儿子,就要学会那些?就要杀自己养的兔子?可他不能,也不敢忤逆母亲。他最终还是杀了,像刚才余笙笙那样吐。后来,又杀了养的小猫。后来,他不再养任何小动物。再后来,就变成了小厮,丫环,他身边的任何他喜欢的。直到余笙笙的背影消失,孔德昭收回目光,收回思绪。“孔猫,把这三个人的头割下来,送到该去的地方。”“是。”……余笙笙坐在马车里,身体控制不住的微微颤抖,不由自主抱紧小兔子。刚才的事不断在她眼前闪现,她无数次安慰自己,那三个人,是来抓她的,不死就要把她抓走,他们也不是死在自己手上,如孔兔所言,是本来就受伤极重。余笙笙突然想到,孔兔?为何堂堂世子的贴身侍卫,会叫这个名字?她不敢细想。孔德昭的一切,她都不想去想。本来她还想着,试探一下孔德昭的口风,直到现在没有赐婚的旨意,是他没提,还是皇帝没下旨。她太想知道,这个中原委,只有知己知彼,才能应对,才能与苏家周旋。可出了这档子事,她实在问不出口。马车在她胡思乱想中驶入城内,传来外面的热闹声。余笙笙轻吐一口气,仿佛重新又回到人间。此时,马车忽然停住。她正纳闷,就听外面孔兔道:“见过太子殿下。”太子?他怎么在这儿?“世子可在?”太子问道。“回太子,我家世子不在,车内是余小姐。”太子沉默一下:“余小姐?”余笙笙无奈,轻掀车帘:“太子殿下。”她正要下车,太子似笑非笑:“不必,没想到余小姐和世子发展如此快,想必是一见钟情?听闻孔世子对余上姐颇为用心,可不要辜负世子的一番真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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