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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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第1页)

而他和许清欢结婚多年,没有孩子的原因是有人在她的食物里下了药。陆念瑛为他生下一个儿子,外人看来,他娶了门当户对的妻子,事业有成,家庭美满,还有个对他死心塌地的外室,唯有他知道,他一直意难平。许清欢是他一生的遗憾和痛。这一生他绝不会再放开许清欢的手了。许清欢深吸一口气,别开了眼。照她的脾气,她应该立刻马上现在就和蒋承旭取消婚约,可她没有工作,按照现在轰轰烈烈的上山下乡政策,中学毕业,没有工作,就必须下乡种地。和蒋承旭结婚可以让她留在城里。许清欢没有下过乡,但想也知道乡下没有城里好,暂时不打算轻易做决定,等想好了再说,瞥一眼哭得梨花带雨的许漫漫,“我还有事,先走了!”蒋承旭连忙跟上,大梦一生,他此时只想将许清欢搂在怀里,跟她说一声“别离开我”。“承旭哥!”衣角被许漫漫扯住了,蒋承旭闭了闭眼,还是隐忍没有甩开,他实在无法对一个仰慕自己的异性太过狠心,“许漫漫,我是你堂姐的未婚夫。”“我知道,承旭哥,我没有别的心思,我的心思……你应该都懂!”许漫漫哭得泣不成声。许清欢的脚步微顿,最后还是大步朝前走去,她好看的唇瓣微弯,一抹嘲讽噙在唇角。蒋承旭哪怕再爱许清欢,他的心里对许漫漫也终究会有几分不忍,因为这是整本书剧情的基调。如果蒋承旭对许清欢至死不渝,闺蜜那本书就写不到两百万字,估摸着两百字就可以完结了。她被闺蜜坑了,闺蜜写书的时候想不出人设,就借用她的名字,照着她的形象刻画,大约就是这个原因,她才会穿来。许清欢这个角色,既不是恶毒女配,也不是悲情女主。她是男主追求真爱的牺牲品,是化悲愤为动力的可怜虫,是时刻想要用钞票打脸男主的偏执狂,是衬托女主温柔大度的柠檬精。一直到最后才蜕变成为爱男人更爱江山的清醒脑。就在男主与女主经历了一番生死虐恋,未婚先孕,终于要走进婚姻的坟墓……不,殿堂的时候,许清欢也在书中隐藏大佬的帮助下,成就了事业,创建了自己的商业王国。与男主实行了两条平行线一般的彼此成就,人生互赢。现在,许清欢不觉得自己是穿书了。她现在拥有的人生同样真实,因为这里每一个人喜怒哀乐都那么真切,她自己的感情也是如此炽烈。眼看蒋承旭又要追上来了,正好一辆公交车停下,许清欢挤上去,背着军绿色挎包的售票员收了她五分钱。透过车窗,她冷眼看到他沿着马路追出了一里地。他在前面跑,许漫漫在后面追,许漫漫摔了一跤,蒋承旭立马转身朝许漫漫飞奔过去。许清欢收回目光,心里不可抑制地涌上一阵酸涩。不知道是原身残留的感情,还是她自己的。公交车在街角右转,又行了半站路,来到红星电影院的后门,许清欢下了车,林夏兰连忙跑上来,“怎么样,怎么样?我看到许漫漫追了上去,她是不是又去破坏你们了?”她穿着一身绿军装,梳着两条麻花短辫子,明媚张扬,非常利落。这个时代的人,衣服没有亮色,主流就是白、黑、灰、绿。许清欢扯了扯唇角,“你错了,她不是来破坏我们的,她是来加入我们的。”书中可不就是这样,许清欢和蒋承旭结婚后,多年未孕,许漫漫爬上了蒋承旭的床,厚颜无耻为自己找理由,“我不想破坏你们的婚姻,我只是太爱你和姐姐了,我不忍心看到你和姐姐百年之后,无人承续香火,我和姐姐身上流着相同的血,由我来孕育你的孩子才是最合适的选择。”凭江舟行野两人沿着街道走了两百米,林夏兰忍不住道,“我才听说新语已经下乡了,那你打算怎么办?现在工作很不好找,我爸妈到处打听,没有工厂招工。”许清欢相信这话,林夏兰的父亲是申市机械厂厂长,母亲在知青办工作,饶是如此,林夏兰的工作还是她三哥让给她的,她三哥自己下了乡。“新语去了哪里?”许清欢心情有些沉闷。她、林夏兰和乔新语是从小到大的同学,三人一起上小学,初中和高中,毕业半年了,乔家终于扛不住知青办的狂轰滥炸,不得不让新语下了乡。许清欢是因为之前林母把她借去知青办做了两个月临时工,要不然,三个月前就下乡了。“去了黑省,红旗公社上江大队。”林夏兰道,“我哥也是去了红旗公社,不过他不在上江大队,他在辽中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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