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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摘了豆角,摘了两把红苋菜,摘了几个又圆又红的番茄,还有一把小青菜,准备一会儿下在面条里,一把小葱。既然大佬不想吃自己做的饭菜,许清欢也不强求,不过她也不会白拿人的东西,便从空间里抓了一把息壤,撒在了菜地里。她空间里的息壤是一种具有灵气并具备生长能力的土壤,有聚气生灵的作用,能生万物,并繁荣植物。她抓这一把,正好够江行野这个菜园子用。许清欢走后,江行野再次出来打理菜园子,他将杂草薅尽,给豆角整理了藤蔓架子,将一些成熟了的蔬菜全部摘下来,整齐地码放进背篓里。不一会儿,一个骑着大金鹿的青年男子打着铃声过来了,在江行野篱笆边上停下来,单脚支地,“野哥,我来拿菜!”江行野将两筐子菜递给他,“明天开始,我不供应菜了。”“啥?”罗金浩以为自己耳朵出了问题,“国营饭店这条线好不容易搭起来的,一个月好歹还有十来块钱的收入,你为啥不供?这么多菜,一个人吃得完?”“吃得完,你再另外找人供去。”江行野一旦做了决定,九头牛都拉不回来。罗金浩也清楚他这脾气,挺着急的,“不是,你总得给个理由吧?人家采购问起来,我怎么说呢!”“就说没菜供了。”江行野一转身也不搭理他,径直进了屋子。罗金浩头大,随手拿了一个西红柿在身上擦了擦,啃了一口,只觉得味道很不一般,比一般的西红柿好吃多了,汁液酸甜爽口,咽下去,全身都跟着舒爽。“野哥,你这西红柿是哪里的品种,怎么这么好吃!”知青点全体被毒翻了今天的晚餐只有三人吃,于晓敏和乔新语上工回来,许清欢已经做好了饭菜,大骨头熬的高汤下面条,飘着红艳艳的番茄切片和绿油油的青菜,一人卧了一个鸡蛋。糖醋里脊酸甜可口,正是申市那边的口味,三人吃得大汗淋漓。吃完后,乔新语摸着圆滚滚的肚子,长叹了一口气,“欢子,太可惜了,我不是个男的。”于晓敏收拾锅碗,愣了一下,疑惑地看过去。“我要是个男的,我娶你多好啊,去哪里找你这样贤惠的媳妇儿去?”乔新语话落,于晓敏忍不住大笑起来。许清欢也瘫在椅子上,吃得动弹不得了,一双小鹿眼水灵灵的,看着于晓敏,“晓敏啊,你把碗筷放着我去洗,你上工一天回来,先休息。讲真,我要是个男的,我铁定娶晓敏。”“好啊,你们两个坏家伙,敢情在这儿等着我呢!”于晓敏扑过来,挠许清欢痒痒,许清欢在凳子上扭扭糖一样,咯咯咯地笑。乔新语在一旁拍掌笑话,“晓敏,别放过她,她最怕人挠痒痒了!”院墙外面传来喊声,“乔知青,许知青,于知青,你们在不在?”是陈德文的声音。乔新语站起身,“碗筷我来洗吧,你们都歇会儿。”于晓敏已经抱着碗筷去了厨房。刚才看到桌上的白面,于晓敏迟疑了一下,虽然吃的时候很好吃,许清欢却看到了她眼底的为难,许清欢知道,这年头没有几家能够吃得起白面。她不想因为贫富差距而抛弃朋友,也不想降低自己的生活水平,那就只有另辟蹊径。陈德文三人过来了,闻到了屋里还没有散去的骨头汤和麦面混杂的香味,深吸一口气。“你们知道我们刚才吃的是什么吗?”戴亦风馋得流口水了,问道。“吃的啥?”许清欢问道。郑思启忍不住笑了一下,熟了之后,他也没那么高冷了,“没蒸熟的菜窝窝头,还有没煮熟的豆角。”那豆角咬起来咯嘣脆,要不是饿极了,他真是不会吃。许清欢“啊”了一声,“豆角要是没炒熟的话,是有毒的。”“不是吧!”陈德文捂着自己的肚子,伸手就要往自己的嘴里抠,“许知青有没有办法啊?我不想死啊!”许清欢道,“倒是没那么严重啊,单看没有熟到什么程度,是直接下锅就盛起来了,还是稍微煮了一下的?反正做豆角的话,一定要注意,不能爆炒,要焖一下。”三个人的脸色都有些不好看。许清欢让他们伸出手腕,“我会点医术,给你们看看。”三人怔愣,也不知道许清欢医术怎么样,但这时候他们很担心自己的身体,陈德文率先伸出了手腕。心跳已经明显加快了。还伴有别的症状。许清欢让他伸出舌头看看,又看了他的眼底,“的确有中毒的迹象了,还好,刚刚吃下去,你出来,我帮你催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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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不稀奇,但是穿到坟场成为地缚灵的,耿梨怕是古今以来第一个。好在天无绝鬼之路,困了好些年的她稀里糊涂被路过的四阿哥胤禛带回家还穿到他刚意外去世的格格耿氏身上。终于不用再做阿飘的耿梨兴高采烈地接受自己的新身份,但就在她摩拳擦掌准备在四爷的后院好好看戏吃瓜的时候,突然就被四爷打包送到了庄子上。耿梨她这是要改走种田流了吗?...
姜以宁人生的前十九年,顺风顺水。出身豪门的漂亮小少爷,如珠似玉般被众人捧在手心,视金钱如粪土,学艺术弹钢琴,不染尘埃的白月光,追求者如过江之鲫。二十岁那年,家族破产留学断供,姜以宁被迫中断学业,成为联姻筹码换取注资。好在丈夫英俊多金,对他一往情深,豪掷千金送他世纪婚礼,许诺要一生一世和他在一起。转眼结婚十三周年,姜以宁马上满三十三岁,满心欢喜策划纪念日和生日,却意外撞破爱人出轨。年轻的第三者躺在爱人身下,侧脸恍惚像他年少时的模样。而他年华老去,青春不再,曾经的白月光成了饭粘子,与丈夫大吵一架后不欢而散,一纸离婚协议,净身出户扫地出门。三十三岁生日当晚,姜以宁住进破旧漏水的出租屋,廉价的切角蛋糕被老鼠偷吃,此生最落魄的时刻,他终于忍不住痛哭出声,房门忽然被邻居敲响。泪眼朦胧中,他对上一双漆黑晶亮的眼睛。十八岁的少年人,青涩而澎湃的爱意和体温一样炙热,如同荒芜夜空中的一点星火,再次点燃了姜以宁枯萎的心年下15岁,换攻文学,狗血文小狼狗治愈大美人,前夫哥火葬场直接火化支持骂角色,不支持骂作者,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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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尧睁开眼。面前是一座金碧辉煌的大殿,只是地上满是尸体,华丽的地毯几乎被血浸满。而他穿着一身太监的衣服,瑟瑟地跪在柱子后面。还没等他弄清楚眼前的情况,就听刺啦一声,刀剑划过地面。千尧抬起头,然后就见一个穿着龙袍的男人提剑向他走了过来,剑身反射着冷冽的光,他脸上沾着还未干涸的血。千尧愣了一下,闭上眼睛使劲儿掐起了自己。这一定是一场梦。只要睁开眼还是这场梦!救命QAQ岐岸有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他能听到别人的心声,只是每一次听完都会难受很久,因此他决定把这个能力放到最关键的时刻,比如杀人的时候。看着那些将死之人在他面前痛哭流涕,苦苦哀求,心底却疯狂唾骂自己不得好死,真是一件有趣的事情。那天他的皇弟谋反,被他斩于剑下,然后他血洗了整个大殿。整个宫殿只剩下了一个倒霉催的,在他皇弟谋反前来送茶的小太监。这人无辜,却也不能留。然而他提剑来到小太监身前,却发现他和自己以前杀过的人都不同。没有痛哭流涕,没有跪地求饶,没有抖似筛糠。只是闭着眼睛,薄薄的嘴唇微微张合,不知在念些什么?是在给我下咒吗?岐岸心想。于是难得地把能力用在了一个太监的身上。只是他听了一会儿,眉头微微皱起。然后用剑挑起千尧的下巴,语气中带着几分好奇,什么是民主?宫中所有人都知道那个容色绝姝的小太监是陛下心尖尖上的人,朝夕相对,昼夜不离身畔。只有皇帝不这么认为。用得再顺手,也不过是一个低贱的太监,他随时可以再换。可是没想到有一天,那个被他把玩于掌心的人却没了。他怎么都找不见。岐岸这才知道,那是自己的心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