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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举手投足间,尽显优雅与从容,哪怕只是简单的端茶动作,都带着一种独特的韵味。在这喧闹的客栈中,有两个流里流气的小混混大摇大摆地走进来消费。他们贼眉鼠眼地四处打量,正巧看到了正在忙碌的女工。其中一个瘦高个的混混用胳膊肘怼了怼身旁的同伴,压低声音说:“嘿,兄弟,你瞅瞅,这小小的客栈里居然藏有这么水灵的妞儿,可真是稀罕!”说完,他咧着嘴,嘴角挂着坏笑,还咽了咽口水。另一个脸上有着一道触目惊心疤痕的混混,也跟着不停点头,应道:“哎呀妈呀!可不是咋的!这么俊的姑娘,老子还头一回见呢!”说着,他歪着脑袋,斜着眼珠子,边朝女工靠近边说道:“妹子,你瞅瞅你长得这么俊,待在这里小旮旯做活计,多憋屈啊!跟咱哥俩走,保准让你每天吃香喝辣的,有好日子过,咋样?”他一边说一边露出猥琐的淫笑,那双色眯眯的眼睛在女工身上来回瞄,脚步晃晃悠悠,身子还不停地抖着。女工被他们突如其来的举动吓得花容失色,手中的茶壶差点掉落,她紧咬嘴唇,眼神中满是惊恐,但更多的是愤怒,她的身子不自觉地往后退,试图躲开这两个无赖的纠缠。可是两个混混对她步步逼近,她见状不好立马喝道:“你们想干什么?不许胡来!”只见那个脸上有疤痕的混混继续淫笑道:“我们没干嘛!就是看姑娘长的这么如花似玉,想带你回去好好疼惜疼惜,跟着我们,保管你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穿金戴银,何必在这破地方受苦受累。”另一个混混也跟着附和:“就是就是,妹子,别不识好歹,我们哥俩能看上你,那是你的福气。”女工怒目圆睁,大声呵斥:“你们这群无耻之徒,光天化日之下竟敢这般胡作非为,我就算死也不会跟你们走!”脸上有疤的混混脸色一沉,恶狠狠地说:“哼,敬酒不吃吃罚酒,今天你走也得走,不走也得走!”说着就伸手去抓女工的胳膊。这女工不是别人,正是韦舒窈。她眼看两个混混要对她动手动脚,心里暗道:“真糟糕!这要是闹出动静来,王爷那边的侍卫会立马察觉到,到时自己不就会露馅了…”韦舒窈强装镇定,眼神却不停地闪烁,思索着应对之策,她咬了咬嘴唇,努力让自己的声音保持平稳说道:“这两位大哥,光天化日之下,你们这般行径,就不怕王法吗?”那两个混混听韦舒窈这样说,他们不仅丝毫没有退缩之意,反倒愈发嚣张,疤痕混混脸上的肌肉抽动了一下,冷笑一声:“王法?哼,在这地界,老子说的话就是王法!”话音刚落,两人对视一眼,随后肆无忌惮地哈哈大笑起来,那笑声尖锐刺耳,充满了张狂与跋扈,仿佛整个世界都在他们的掌控之中。结识书生正在这时,一个面容清秀的书生走了过来,他身着一袭整洁的青衫,手持书卷,眉清目秀间透着一股儒雅之气。当他见到两个混混正欺负一个年轻姑娘,顿时怒从心起,忍不住高声斥责道:“大胆狂徒,光天化日之下,竟敢强抢民女,你们这般无法无天、肆意妄为的恶劣行径,就不怕遭受王法的严厉惩处吗?”那两个混混听到这声呵斥,先是一愣,随即转过头来,上下打量着书生。瘦高个混混撇了撇嘴,极其不屑地说道:“哪里来的不知死活的穷酸书生,也敢多管闲事,小心大爷我打得你哭爹喊娘、满地找牙!”脸上有疤的混混更是恶狠狠地瞪着书生,威胁道:“小子,识相的赶紧滚,别坏了大爷的好事,否则定让你吃不了兜着走!”书生却毫无惧色,挺直了腰杆,义正言辞地说道:“朗朗乾坤,岂容你们这般胡作非为,今日有我在,你们休想欺负这位姑娘!”韦舒窈见是一个长的很白净的书生挺身而出,心中涌起一丝感激,但又担心他会因此受到牵连,焦急地说道:“这位公子,你快走,莫要因为我而惹上麻烦。”书生转头看向韦舒窈,目光坚定地说:“姑娘莫怕,正义自在人心,我定不会让他们得逞。”说罢,那瘦高个混混率先发难,猛地挥起拳头,朝着书生的面门狠狠砸去。书生躲闪不及,硬生生挨了这一重击,脑袋一阵眩晕,书生试图反抗,可他手无缚鸡之力。那脸上有疤的混混紧接着飞起一脚,踹在书生的腹部,书生痛苦地弯下腰,倒吸一口凉气。而两个混混丝毫没有停手的意思,准备再对书生进行拳打脚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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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不稀奇,但是穿到坟场成为地缚灵的,耿梨怕是古今以来第一个。好在天无绝鬼之路,困了好些年的她稀里糊涂被路过的四阿哥胤禛带回家还穿到他刚意外去世的格格耿氏身上。终于不用再做阿飘的耿梨兴高采烈地接受自己的新身份,但就在她摩拳擦掌准备在四爷的后院好好看戏吃瓜的时候,突然就被四爷打包送到了庄子上。耿梨她这是要改走种田流了吗?...
姜以宁人生的前十九年,顺风顺水。出身豪门的漂亮小少爷,如珠似玉般被众人捧在手心,视金钱如粪土,学艺术弹钢琴,不染尘埃的白月光,追求者如过江之鲫。二十岁那年,家族破产留学断供,姜以宁被迫中断学业,成为联姻筹码换取注资。好在丈夫英俊多金,对他一往情深,豪掷千金送他世纪婚礼,许诺要一生一世和他在一起。转眼结婚十三周年,姜以宁马上满三十三岁,满心欢喜策划纪念日和生日,却意外撞破爱人出轨。年轻的第三者躺在爱人身下,侧脸恍惚像他年少时的模样。而他年华老去,青春不再,曾经的白月光成了饭粘子,与丈夫大吵一架后不欢而散,一纸离婚协议,净身出户扫地出门。三十三岁生日当晚,姜以宁住进破旧漏水的出租屋,廉价的切角蛋糕被老鼠偷吃,此生最落魄的时刻,他终于忍不住痛哭出声,房门忽然被邻居敲响。泪眼朦胧中,他对上一双漆黑晶亮的眼睛。十八岁的少年人,青涩而澎湃的爱意和体温一样炙热,如同荒芜夜空中的一点星火,再次点燃了姜以宁枯萎的心年下15岁,换攻文学,狗血文小狼狗治愈大美人,前夫哥火葬场直接火化支持骂角色,不支持骂作者,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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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尧睁开眼。面前是一座金碧辉煌的大殿,只是地上满是尸体,华丽的地毯几乎被血浸满。而他穿着一身太监的衣服,瑟瑟地跪在柱子后面。还没等他弄清楚眼前的情况,就听刺啦一声,刀剑划过地面。千尧抬起头,然后就见一个穿着龙袍的男人提剑向他走了过来,剑身反射着冷冽的光,他脸上沾着还未干涸的血。千尧愣了一下,闭上眼睛使劲儿掐起了自己。这一定是一场梦。只要睁开眼还是这场梦!救命QAQ岐岸有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他能听到别人的心声,只是每一次听完都会难受很久,因此他决定把这个能力放到最关键的时刻,比如杀人的时候。看着那些将死之人在他面前痛哭流涕,苦苦哀求,心底却疯狂唾骂自己不得好死,真是一件有趣的事情。那天他的皇弟谋反,被他斩于剑下,然后他血洗了整个大殿。整个宫殿只剩下了一个倒霉催的,在他皇弟谋反前来送茶的小太监。这人无辜,却也不能留。然而他提剑来到小太监身前,却发现他和自己以前杀过的人都不同。没有痛哭流涕,没有跪地求饶,没有抖似筛糠。只是闭着眼睛,薄薄的嘴唇微微张合,不知在念些什么?是在给我下咒吗?岐岸心想。于是难得地把能力用在了一个太监的身上。只是他听了一会儿,眉头微微皱起。然后用剑挑起千尧的下巴,语气中带着几分好奇,什么是民主?宫中所有人都知道那个容色绝姝的小太监是陛下心尖尖上的人,朝夕相对,昼夜不离身畔。只有皇帝不这么认为。用得再顺手,也不过是一个低贱的太监,他随时可以再换。可是没想到有一天,那个被他把玩于掌心的人却没了。他怎么都找不见。岐岸这才知道,那是自己的心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