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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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第1页)

林夏青以前也给自己理过头,高中毕业之前她一直留短发,父母过世得早,小时候无人为她耐心编头发。好像是七八岁吧,也可能再小点儿,总归是父母过世以后没人管的时候,家里哪个亲戚嫌她邋遢,一剪子替她绞了长满虱子的头发,从那以后,她就习惯性地留短发,发脚还剃得很高,一直高到耳后,她都是用推子直接推掉的。短发比长发好点,没那么容易藏虱子,也更好打理。林夏青有点同情地看看大爷,同时也像是看到了年幼时永远留短发的自己,唉,同病相怜罢了,手上有点儿手艺能自己理头的,一般都是可怜的孤家寡人。晋扬对林夏青的理发技术表示怀疑。他有贼心誓死不从,却没贼胆真正反抗,总之在林夏青的淫威之下屈服了,老老实实地坐在板凳上,让林夏青为他的肩头披上毛巾,等待她在自己的脑袋上对头发们胡作非为。林夏青嘱咐他:“你别乱动,千万别乱动,门卫大爷这一套可是传家的家伙式儿,我怕我失手给人家砸坏了。”晋扬抽了抽嘴角,绝地狂晕。什么?她在担心这套破剪刀,而不是担心他的头发?他尊贵的头发,竟然还没一个老保干的剃头老古董重要!晋扬的心境可谓一波三折,嗯,不动就不动,随便吧,伸脖子是一刀,缩脖子也是一刀,头发没了可以再长,但他不能惹林夏青生气,不然今晚都没人帮他洗澡。他喜欢自己在洗澡的时候,听林夏青一边哼着奇奇怪怪的小调,一边给自己拧毛巾打肥皂,两人配合还挺默契。林夏青的脑回路还有更绝的,剃子在他后脑勺蜗牛一样地爬,嗓子也慢悠悠的,说:“你们这年代的人,就是头发多得让人嫉妒。”对,不是羡慕,而是嫉妒,要知道,搁她生活的年代,养发、植发可是一门多么俏的生意啊。晋扬成为乔春锦的金牌经纪人,母女俩就在电影界横行霸道,赚得盆满钵满。只不过实在可惜了,这个年代的主流审美,更加喜欢那种健康阳光积极向上的健硕之美,而乔春锦是那种很需要人保护的菟丝花,妩媚、娇弱,惹人怜爱,这种美可以引起男人的同情心泛滥,但在同性之中太遭人排斥了。林夏青惋惜乔春锦生的太早了,要是再晚生十年,相信火遍大街南北的琼瑶一定会力捧她当女主角,甚至会像等陈德容那样,一部戏为了等女主角长大,一等就是好几年。理完发,晋扬似乎彻底死心了,干脆没看镜子自己的头发到底被理得怎么样。晋扬突然问:“你一直去买东西的那个杂货市场,离医院远吗?”林夏青随口道:“不远,你问这个干嘛?”晋扬似乎松了一口气,“不远就好,我想去买一只手电筒。”林夏青:“你腿伤还没好呢,昨天你姑姑大驾光临,刚把这医院里的人吓够呛,你今天就要去外面捣乱,你站都站不稳,市场怎么去?”乔春锦也说:“之前东宝妈天天来串门,昨天你姑姑来过之后,她就开始躲我们这间病房,像躲瘟神似的,不知是不是受了医院什么警告,今天这个点儿了,她都没来报道呢。”乔春锦巴望东宝妈能再拜托她织件毛衣什么的,好让她给女儿的饭盒加道菜,食堂的糖醋丸子吃过了,糖醋小排还没试呢。晋扬嘿嘿笑道:“医院不是可以借轮椅吗?我想出去溜溜。”林夏青替他收拾后颈上的碎发,“原来你都打听好了。下午吧?入二伏了,天气越来越热,等太阳落了山,阴凉了,我再推你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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