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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考得也不错,虽然只有四个o,但每一门课都达到了选修的标准,她可以慢慢思考六七年级需要选修的科目。知道布索姆的成绩后,扎里亚也是由衷地为布索姆高兴。用扎里亚的话来说,布索姆每天把自己埋进书本里,拿到这样的好成绩一点都不奇怪。拿不到才浪费了她的努力呢!日子一天天过去,很快来到七月底。这天的开始非常寻常,布索姆跟阿不福思一起打开酒吧的店门,看着村子里的人路过,然后再路过,直到有人走进来,点一杯酒,之后再离开。但是到了晚上,看着阴云密布的天空,布索姆突然把自己的魔杖拿了出来,两只手紧紧握住它,手心和额头都开始出汗。阿不福思看出她的异样,关切地凑过来:“怎么了?晚餐吃坏肚子了?”今天阿不福思炖了新鲜的牛肉,布索姆吃得很开心,多吃了一碗。但他也吃了不少,应该不是他的厨艺出了问题?“不是肚子痛。”布索姆脸色发白,心慌得已经快要喘不过气,“我的心很慌,非常慌,好像要发生什么……非常糟糕的事了。”布索姆早就发现自己的直觉灵敏得出奇,在城堡里夜巡的时候,她就能凭着自己的直觉抓到宵禁后夜游的学生,每每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她的心也会突突直跳。该不会今晚,也发生了什么事情吧?布索姆闭上眼,在阿不福思的连声追问下却只是无力地低下头。她只是直觉敏锐,却不是能做出预言的先知,她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很快,布索姆知道自己的直觉没有出错,但她却如遭雷劈一般,难以置信地看着外面欢呼雀跃的村民们。阿不福思走在她的身边,轻轻推住她的肩膀,让她不会倒下:“没听错,伏地魔死了。”“伏地魔,死了……死了……我要知道的不是这个!”布索姆抓住阿不福思的手臂,力道紧得叫阿不福思都忍不住咬牙,“他们刚才在说什么?谁杀死了伏地魔?莉莉和詹姆呢?”“你冷静一点!”阿不福思看不过眼,他从没见过布索姆这样失态,“我带你去霍格沃茨。”邓布利多教授应该在那儿,哪怕他不在,麦格教授在也好。阿不福思现在急需一个人来把发生的事情都说一遍,又或者能安慰一下布索姆。他可不擅长这件事啊!废墟阿不福思失败了,布索姆没有跟他去霍格沃茨,而是直接钻进猪头酒吧的壁炉,回了戈德里克山谷。和邓布利多教授一样,不是保密人的她对波特家的房子已经产生了模糊,除了隐约能回忆起来它位于戈德里克山谷。但布索姆没想到,自己会找得这样顺利——在入夜后渐渐宁静下来的戈德里克山谷,那片废墟实在醒目。阿不福思紧随其后,一路追出去,就看到布索姆正无措地站在被炸过的废墟般的房子外。结实的、被花藤缠绕的院子篱笆已经倒了,石子路上被炸出好几个小洞,二层也已经完全塌陷下来。一切都被掩埋在废墟里了。黑暗中,月色朦胧映下,布索姆双腿发颤却坚定地踏了进去,一下就听见房板倾盖的下面有孩子的微弱哭泣声。布索姆失声尖叫:“哈利——”女孩已经扑过去,阿不福思也跟着挥出魔杖。一片片碎片被魔力掀开,露出被掩埋在下的两具尸体,以及被其中一具紧紧护在身下的哈利。小哈利整张脸哭得涨红,又可能是因为被母亲紧紧护在怀里,空气缺失下憋红的。他已经比布索姆记忆中的那个小婴儿大了许多,以布索姆的力气不至于抱不住他,他却在布索姆的怀里不断挥舞手脚,一拳又一脚不停地落在布索姆的手臂上。不痛,但跟挠心一样,让布索姆的眼泪再度落下。“伏地魔找上门的时候,詹姆应该在楼下拦着他。”阿不福思跟邓布利多教授一样,直言不讳于伏地魔的名字,他一边分析,一边把詹姆与莉莉挪近,“莉莉和孩子在二楼房间。”布索姆深吸一口气,把哭累了的哈利往自己怀里压:“别说了……”这样的分析,布索姆不想听。至少现在不想。顿时,废墟中的一切都安静下来,没有人开口,哈利也已经在温暖的怀抱中闭上了双眼,熟睡着发出安稳的轻鼾声。房子的破坏究竟是魔力的碰撞,还是伏地魔被打败前的愤怒发泄,除了当事人就没人知道了。村子里还是静悄悄的,应该是巫师的手段隔绝了这座房子和整个村子,但已经有巫师悄然地观察在附近了。想来伏地魔被杀死、波特夫妇出事的消息就是他们传出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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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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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