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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中央,偶尔有拿着红色折伞的老人,跟着音乐在排练。余欢欢感慨:“这样的生活,好像好不错。”江禾微微侧头,低头看向身边的人。“如果你想,以后可以搬到附近。”这话说的很是奇怪,什么叫以后可以搬到附近?她好奇:“你在这也有房子?”“暂时没有,但附近有个不错的小区,比较幽静,适合养老。”余欢欢蹙眉,两人八字还没一瞥,就考虑到以后的事情江禾沉默了一会,又开口:“要是你真喜欢这,也可以考虑。”“不用,不用!”她也只是随口一说,没想那么多。吓得她不敢多说话,免得江禾误会。两人绕着公园走了大半,直到江禾提议休息,她才停下来。公园的园林设计确实不错,以至于两人走了差不多一个小时都没注意到。“先坐一下。”江禾将人安排在坐椅旁,自己走到二十米外的自动贩卖机。回来时,手上拿着两瓶水。“要喝哪种?”他双手往前,让她选择。红茶和绿茶,余欢欢选者了后者。“这瓶就好!”她下意识的伸手上前,却扑了个空。只见江禾转身坐下,并未将饮料直接递给她。她微微错愕,诧异的看向他。直到看见他拧瓶盖的动作,余欢欢明白江禾的意思。“谢谢!”他将瓶盖放在手心,将手中的饮料递上前,随后拿起一旁的一瓶饮料。眼见这是个好机会,她灵机一动,心中顿时有了主意。心里想着,手上的动作也没停。饮料往一旁稍稍倾斜“抱歉!”和料想的一样,正中江禾的两腿之间。她手忙脚乱的用手擦拭江禾的裤腿,眼神十分专注的定格在浸湿的地方。没想到还没看清,下一秒,就被江禾握住了手腕。“没事”他将饮料放下,不紧不慢的站起身,将身上的裤往一旁扯了扯。像是毫不在意一般,脸色和反应毫无异常。“抱歉,不小心弄湿你裤子。”她抿抿唇,态度诚恳的道歉。看这样子,也不知道没反应,还是说没成功。“时间也不早了,回去吧!”——晚上十点,江一白八卦的声音响起,询问她今天的战况。面对自己第一次别有动机的行为,就铩羽而归,她的兴致不高。她声音低低的,将来龙去脉告诉闺蜜。江一白汗颜,直言道:“我的好欢欢,不是这样测试的!”“哪还能怎么测试?”今天这种情况,还是她好不容易造成的“意外”。要不这样,只怕是连江禾的裤子都摸不着。“很简单啊,你跟他说话的时候,直接坐到他大腿上不就完了。”面对闺蜜的虎狼之辞,她眉心轻拧。话说的简单,实施起来却不容易。首先,光是让她坐到江禾腿上,这一点就困难重重。她实在是做不出来这么羞耻的事情余欢欢沉默了,这显然不是个好主意。“有没有更好的办法?”她做不到,只好寻找别的出路。江一白知道闺蜜脸薄,但想着目前也没刚好的办法,只好安慰她。“欢欢,你换个角度想想,你们俩都是情侣,这样的行为,应该也是正常的。”“所以,你不要觉得羞耻,也不好觉得不好意思。”“你想啊,你都跟江禾表白了,还差连这点小事,还做不到?”她在电话这头煽风点火,电话那头的余欢欢却是有了自己的小心思。这种事,好像也不必急于一时恋爱讲究的是水到渠成,也不是说非要在什么事时间做什么事。但架不住闺蜜的善意提醒,余欢欢嘴上还是答应下来。——江禾盯着换下的西装裤愣神,今天这情况,小老师非但没脸红,反倒是还上手帮忙。这显然是哪里不对劲,但他一时半会还没想出是什么原因。晚上十点,破天荒的收到了周女士的电话。按照这个时间,平常只怕是早就休息了,哪还会有时间给他打电话。他脸色稍沉,将手机放到耳边。“你最近跟欢欢见面没有?”“帮我转告一下,上次她送的东西,我跟你爸都很喜欢。”“为了感谢她,想请欢欢到家里吃饭。”周女士一连串的输出,是担心人跑了。江禾似乎一点都不想给自家母亲面子,直接揭穿。“您是想见人吧!”周女士不满:“还不是你迟迟拿不下,让我跟你爸干着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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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不稀奇,但是穿到坟场成为地缚灵的,耿梨怕是古今以来第一个。好在天无绝鬼之路,困了好些年的她稀里糊涂被路过的四阿哥胤禛带回家还穿到他刚意外去世的格格耿氏身上。终于不用再做阿飘的耿梨兴高采烈地接受自己的新身份,但就在她摩拳擦掌准备在四爷的后院好好看戏吃瓜的时候,突然就被四爷打包送到了庄子上。耿梨她这是要改走种田流了吗?...
姜以宁人生的前十九年,顺风顺水。出身豪门的漂亮小少爷,如珠似玉般被众人捧在手心,视金钱如粪土,学艺术弹钢琴,不染尘埃的白月光,追求者如过江之鲫。二十岁那年,家族破产留学断供,姜以宁被迫中断学业,成为联姻筹码换取注资。好在丈夫英俊多金,对他一往情深,豪掷千金送他世纪婚礼,许诺要一生一世和他在一起。转眼结婚十三周年,姜以宁马上满三十三岁,满心欢喜策划纪念日和生日,却意外撞破爱人出轨。年轻的第三者躺在爱人身下,侧脸恍惚像他年少时的模样。而他年华老去,青春不再,曾经的白月光成了饭粘子,与丈夫大吵一架后不欢而散,一纸离婚协议,净身出户扫地出门。三十三岁生日当晚,姜以宁住进破旧漏水的出租屋,廉价的切角蛋糕被老鼠偷吃,此生最落魄的时刻,他终于忍不住痛哭出声,房门忽然被邻居敲响。泪眼朦胧中,他对上一双漆黑晶亮的眼睛。十八岁的少年人,青涩而澎湃的爱意和体温一样炙热,如同荒芜夜空中的一点星火,再次点燃了姜以宁枯萎的心年下15岁,换攻文学,狗血文小狼狗治愈大美人,前夫哥火葬场直接火化支持骂角色,不支持骂作者,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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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尧睁开眼。面前是一座金碧辉煌的大殿,只是地上满是尸体,华丽的地毯几乎被血浸满。而他穿着一身太监的衣服,瑟瑟地跪在柱子后面。还没等他弄清楚眼前的情况,就听刺啦一声,刀剑划过地面。千尧抬起头,然后就见一个穿着龙袍的男人提剑向他走了过来,剑身反射着冷冽的光,他脸上沾着还未干涸的血。千尧愣了一下,闭上眼睛使劲儿掐起了自己。这一定是一场梦。只要睁开眼还是这场梦!救命QAQ岐岸有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他能听到别人的心声,只是每一次听完都会难受很久,因此他决定把这个能力放到最关键的时刻,比如杀人的时候。看着那些将死之人在他面前痛哭流涕,苦苦哀求,心底却疯狂唾骂自己不得好死,真是一件有趣的事情。那天他的皇弟谋反,被他斩于剑下,然后他血洗了整个大殿。整个宫殿只剩下了一个倒霉催的,在他皇弟谋反前来送茶的小太监。这人无辜,却也不能留。然而他提剑来到小太监身前,却发现他和自己以前杀过的人都不同。没有痛哭流涕,没有跪地求饶,没有抖似筛糠。只是闭着眼睛,薄薄的嘴唇微微张合,不知在念些什么?是在给我下咒吗?岐岸心想。于是难得地把能力用在了一个太监的身上。只是他听了一会儿,眉头微微皱起。然后用剑挑起千尧的下巴,语气中带着几分好奇,什么是民主?宫中所有人都知道那个容色绝姝的小太监是陛下心尖尖上的人,朝夕相对,昼夜不离身畔。只有皇帝不这么认为。用得再顺手,也不过是一个低贱的太监,他随时可以再换。可是没想到有一天,那个被他把玩于掌心的人却没了。他怎么都找不见。岐岸这才知道,那是自己的心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