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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她现在和江鹤川的关系,不适合进入这么私人的地方。距离太近了,也过界了。这不符合她的暗恋原则。过界,就意味着随时会失控。温莳一的理智让她停在门口,没动。但此时江鹤川却走了出来,他一边理着袖子,一边抬起头:“怎么不进来?”温莳一正要开口,但看到他身上的穿着后,一下子愣住了。江鹤川穿了一件修身的卡其色风衣,里面是件纯白的t恤,下身是一件黑色长裤。休闲的一身换谁来穿都没问题,但放在江鹤川身上……好像从西装革履的总裁,一下子变成了青春洋溢的男大学生。俊朗、阳光、帅气、温柔。温莳一从没见他这么穿过。眼睛仿佛定在了他身上一般。江鹤川盯着她的眼睛,忽然道:“莳一你这么看着我,是觉得我穿这件不好看吗?”“没。”温莳一立马摇头,眼神又忍不住多看了他一眼。“那就是好看了?”温莳一点头,浅浅微笑:“好看的。”虽然江鹤川穿什么都好看,但他这样穿弥补了温莳一错过的……江鹤川的那四年大学时光。那时候江鹤川在英国,在她最触不可及的地方。如果她能亲眼去看一看,那个年纪的江鹤川应该就是眼前这个样子。二十一二岁的江鹤川,依旧让她心动不已,心跳加速。江鹤川满意地看着温莳一看呆了似的眼神,虽然他自己对穿这种衣服不习惯,但总好过穿衣柜里那几件花花绿绿的衬衫。他选了一早上,最后还是穿了这件最普通的。如果这话被温莳一知道了,她肯定会说一点都不普通,穿在江鹤川身上,再普通的衣服都会变的贵气了。江鹤川又道:“麻烦莳一帮我挑一块表,我挑了半天都没挑好。”江鹤川都这么说了,她只好点头,这会儿江鹤川带她直接进了旁边的衣帽间。衣帽间里有一面大镜子,镜子旁有一个玻璃长柜台,上面摆放的都是些配饰。温莳一还从来不知道,江鹤川原来是这么讲究的人。这里面摆的手表也有好几十块了,旁边还有一整个柜面的袖扣。不过这柜面看着有些新,像是刚置办的。温莳一没有多看,专注给江鹤川选手表。江鹤川就倚在门边,抱着手臂,姿态松散,目光专注地落在温莳一身上。浅褐色的含情眸底是一如既往的温柔,缱绻,柔情似水,爱意翻涌。好一会儿温莳一才选了一款手表,一款经典的皇家橡树,表盘是深蓝色的,表带则是银色的,很有机械感的一款表,很适合江鹤川今天这一身衣服。温莳一询问:“这一款行吗?”江鹤川走出来,伸出手:“麻烦莳一帮我戴上。”我很乐意,我的王子殿下。温莳一觉得这会儿的江鹤川就是那王座上,矜贵无双的王子。他高傲、优雅、俊美、手握大权,又温柔地悲悯每一个他的子民。温莳一心跳加速,面上却平静如常。给江鹤川将手表戴上后,她便礼貌地退后了一步。江鹤川看着她,声音更温柔了:“多谢莳一了。”温莳一耳尖发烫,再不敢看江鹤川了。江鹤川摸了摸温莳一替他戴上的手表,笑意更深。“我们走吧。”“哦好。”热度蔓延到了脖子上了,温莳一只想赶快离开这里。但她眼角余光注意到旁边的玻璃柜台里,有一个光秃秃的袖扣。她心口又是一跳。是那颗宝蓝色的袖扣!另一个还锁在她的保险柜里呢。温莳一再不敢乱看,脚步有些慌乱地走了出去。等到了车上,她才缓了一口气。跟江鹤川靠的太近,她就容易露馅。也不知道是不是她的自制力不行了,过年那段时间也是这样。好像只要江鹤川一靠近,她就难以控制的脸热。明明以前不是这样的。她引以为傲的理智,贯通一切的法则都失效了。她不清楚原因,只能归结到自己身上,否则总不能是江鹤川故意撩她吧。不是不是,绝对不是!温莳一你真是昏了头了!若不是江鹤川在这,温莳一都要狠狠敲敲脑袋了。江鹤川坐上车后,熟练地打开音乐,又拿出水来,甚至翻出了温莳一给他准备的早餐。温莳一解释道:“我不知道你早上有没有吃过,便想着带一份过来了。”江鹤川弯了弯眼:“正好,我还没吃,多谢莳一。”“不用谢。”温莳一握着方向盘,目光直直地看着前方。她决定在到饭店之前,她都不要再看江鹤川了,免得路上发生什么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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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不稀奇,但是穿到坟场成为地缚灵的,耿梨怕是古今以来第一个。好在天无绝鬼之路,困了好些年的她稀里糊涂被路过的四阿哥胤禛带回家还穿到他刚意外去世的格格耿氏身上。终于不用再做阿飘的耿梨兴高采烈地接受自己的新身份,但就在她摩拳擦掌准备在四爷的后院好好看戏吃瓜的时候,突然就被四爷打包送到了庄子上。耿梨她这是要改走种田流了吗?...
姜以宁人生的前十九年,顺风顺水。出身豪门的漂亮小少爷,如珠似玉般被众人捧在手心,视金钱如粪土,学艺术弹钢琴,不染尘埃的白月光,追求者如过江之鲫。二十岁那年,家族破产留学断供,姜以宁被迫中断学业,成为联姻筹码换取注资。好在丈夫英俊多金,对他一往情深,豪掷千金送他世纪婚礼,许诺要一生一世和他在一起。转眼结婚十三周年,姜以宁马上满三十三岁,满心欢喜策划纪念日和生日,却意外撞破爱人出轨。年轻的第三者躺在爱人身下,侧脸恍惚像他年少时的模样。而他年华老去,青春不再,曾经的白月光成了饭粘子,与丈夫大吵一架后不欢而散,一纸离婚协议,净身出户扫地出门。三十三岁生日当晚,姜以宁住进破旧漏水的出租屋,廉价的切角蛋糕被老鼠偷吃,此生最落魄的时刻,他终于忍不住痛哭出声,房门忽然被邻居敲响。泪眼朦胧中,他对上一双漆黑晶亮的眼睛。十八岁的少年人,青涩而澎湃的爱意和体温一样炙热,如同荒芜夜空中的一点星火,再次点燃了姜以宁枯萎的心年下15岁,换攻文学,狗血文小狼狗治愈大美人,前夫哥火葬场直接火化支持骂角色,不支持骂作者,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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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尧睁开眼。面前是一座金碧辉煌的大殿,只是地上满是尸体,华丽的地毯几乎被血浸满。而他穿着一身太监的衣服,瑟瑟地跪在柱子后面。还没等他弄清楚眼前的情况,就听刺啦一声,刀剑划过地面。千尧抬起头,然后就见一个穿着龙袍的男人提剑向他走了过来,剑身反射着冷冽的光,他脸上沾着还未干涸的血。千尧愣了一下,闭上眼睛使劲儿掐起了自己。这一定是一场梦。只要睁开眼还是这场梦!救命QAQ岐岸有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他能听到别人的心声,只是每一次听完都会难受很久,因此他决定把这个能力放到最关键的时刻,比如杀人的时候。看着那些将死之人在他面前痛哭流涕,苦苦哀求,心底却疯狂唾骂自己不得好死,真是一件有趣的事情。那天他的皇弟谋反,被他斩于剑下,然后他血洗了整个大殿。整个宫殿只剩下了一个倒霉催的,在他皇弟谋反前来送茶的小太监。这人无辜,却也不能留。然而他提剑来到小太监身前,却发现他和自己以前杀过的人都不同。没有痛哭流涕,没有跪地求饶,没有抖似筛糠。只是闭着眼睛,薄薄的嘴唇微微张合,不知在念些什么?是在给我下咒吗?岐岸心想。于是难得地把能力用在了一个太监的身上。只是他听了一会儿,眉头微微皱起。然后用剑挑起千尧的下巴,语气中带着几分好奇,什么是民主?宫中所有人都知道那个容色绝姝的小太监是陛下心尖尖上的人,朝夕相对,昼夜不离身畔。只有皇帝不这么认为。用得再顺手,也不过是一个低贱的太监,他随时可以再换。可是没想到有一天,那个被他把玩于掌心的人却没了。他怎么都找不见。岐岸这才知道,那是自己的心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