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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天之后出发,这两天,还足够小白收拾东西,和港城的朋友告别。其实也没有太多朋友需要告别,走的时候,他看着温酒汐。“渺渺姐,我能抱你一下吗?”“可以啊。”她笑着张开双手,大大方方给了小白一个拥抱。“以后好好干哦,没准儿我还去看你呢!”长辈似的在小白的肩膀上拍了拍,瞧着他眼角隐约的泪水。这孩子,心性其实也单纯。迟兰同她告别,捏了捏她的手心。“渺渺,别忘记了我说的事情。”沈纪洲几天之后,的确有个剪彩仪式。温酒汐在温老爷子那儿无意打听了一下,才知道是沈家和世交之间的一个重要活动。主要是为了延续两家的友好关系,算得上非常重要的事情了。沈家老爷子一向重视这个,特意嘱咐了下面的小辈,都不可以缺席。她按照迟兰说的,给沈纪洲发去消息。“学姐说她有很重要的东西落在上次的酒店,问你现在有没有时间,去帮她拿一下,给她拍过去。”那边并没有立刻回消息,温酒汐也没着急,只是等着。大约十分钟,才得到了回复。“渺渺,抱歉,我现在走不开,可能要拜托你。”附带着的,是酒店的定位。和迟兰说的一样,沈纪洲拒绝了。“好,我知道了。”她回复完沈纪洲,给迟兰打去电话,轻叹了一口气。“学姐,你说得对。”那天沈纪洲送迟兰回去酒店,两人在楼下的花坛边促膝长谈。分明是两个相爱的人,为什么不能在一起呢?他们生来走的就是不同的路,不过是缘分使然,才能同行一段。沈纪洲不会因为和迟兰的感情放弃沈家硕大的家业,迟兰也不能因为爱情抛弃自家公司于不顾。同样是独生子女,各自的肩膀上担着的,都是底下几千人的生计。就算他们真的不顾距离,一定要成为恋人甚至于夫妻。未来等待他们的,会是什么呢?长途的奔波,为了短暂的相聚?还是需要对方的时候,得到的永远只是口头的安慰,却没有带着温度的怀抱?与其在漫长枯燥的岁月中逐步消耗掉对方的感情,倒不如在刚刚好的时候,体面的分别。不用告诉我“渺渺,我爱沈纪洲,是真心实意。”“所以,我更希望我们留给对方的,永远是美好的回忆。”不要让无端的争吵和痛苦的纠缠毁掉自己在对方心中的形象,是她最后能做的。挂掉电话,温酒汐低头,看着阳台下摇曳的小草。是啊,迟兰说的对。缘分本就稀薄浅淡,相逢一程,已是三生有幸。再去秋山的时候,负责人已经换了一个人,是从前跟在小白身边的一个男生。虽然比不上小白那么机敏,但是做人做事倒是踏实。先前因为车祸损坏的那辆改装车,在修补之后又能正常运作。温酒汐还是开着车又去山上跑了两圈做测试,回来的时候,休息区的人多了些。“渺渺姐!”有人抬手跟她打招呼。她把头上的头盔卸下来,抬手随意地薅了几下头发。今天的日头倒是不错,阳光格外的炙热。“怎么了?”坐下的时候,头盔放在旁边,给自己倒了一杯水。“我听说顾总有意投资在这边开发一个专业的赛车场,这事儿你知道吗?”秋山这边倒是有一个,不过是温酒汐自建的,比较粗陋。听到这个名字,她下意识皱了眉头。“什么?”她倒是没听说,顾默则什么时候对赛车方面也感兴趣了?居然还想在秋山这边建赛车场?回去的时候,温酒汐有点儿心不在焉。问了沈纪洲,他说是有这么个事儿,还以为她也知道的。她怎么知道,从哪儿知道?那人做事又不会跟她汇报!开什么玩笑呢!温家老宅,顾默则坐在沙发上,对面是温老爷子。两人有说有笑,倒是像极了亲爷孙。“爷爷,您可没说,家里有客人。”最后两个字,几乎是咬紧了后槽牙说出来的。她表情不怎么好,拎着包站在客厅的一角。本来是要上楼的,如果不是看见顾默则,她不会停下。“小则又不算外人,你怎么说话呢?”老爷子瞪了她一眼,转头笑眯眯地看着顾默则。“别管她,她脾气一直都这样。”是吗?她挑了下眉头,眼神不善地撇了一眼顾默则,转身踩着拖鞋往楼上走。“酒汐。”他开口喊住她。毕竟是在温家,若是称呼温小姐,指不定老爷子又要说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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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不稀奇,但是穿到坟场成为地缚灵的,耿梨怕是古今以来第一个。好在天无绝鬼之路,困了好些年的她稀里糊涂被路过的四阿哥胤禛带回家还穿到他刚意外去世的格格耿氏身上。终于不用再做阿飘的耿梨兴高采烈地接受自己的新身份,但就在她摩拳擦掌准备在四爷的后院好好看戏吃瓜的时候,突然就被四爷打包送到了庄子上。耿梨她这是要改走种田流了吗?...
姜以宁人生的前十九年,顺风顺水。出身豪门的漂亮小少爷,如珠似玉般被众人捧在手心,视金钱如粪土,学艺术弹钢琴,不染尘埃的白月光,追求者如过江之鲫。二十岁那年,家族破产留学断供,姜以宁被迫中断学业,成为联姻筹码换取注资。好在丈夫英俊多金,对他一往情深,豪掷千金送他世纪婚礼,许诺要一生一世和他在一起。转眼结婚十三周年,姜以宁马上满三十三岁,满心欢喜策划纪念日和生日,却意外撞破爱人出轨。年轻的第三者躺在爱人身下,侧脸恍惚像他年少时的模样。而他年华老去,青春不再,曾经的白月光成了饭粘子,与丈夫大吵一架后不欢而散,一纸离婚协议,净身出户扫地出门。三十三岁生日当晚,姜以宁住进破旧漏水的出租屋,廉价的切角蛋糕被老鼠偷吃,此生最落魄的时刻,他终于忍不住痛哭出声,房门忽然被邻居敲响。泪眼朦胧中,他对上一双漆黑晶亮的眼睛。十八岁的少年人,青涩而澎湃的爱意和体温一样炙热,如同荒芜夜空中的一点星火,再次点燃了姜以宁枯萎的心年下15岁,换攻文学,狗血文小狼狗治愈大美人,前夫哥火葬场直接火化支持骂角色,不支持骂作者,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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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尧睁开眼。面前是一座金碧辉煌的大殿,只是地上满是尸体,华丽的地毯几乎被血浸满。而他穿着一身太监的衣服,瑟瑟地跪在柱子后面。还没等他弄清楚眼前的情况,就听刺啦一声,刀剑划过地面。千尧抬起头,然后就见一个穿着龙袍的男人提剑向他走了过来,剑身反射着冷冽的光,他脸上沾着还未干涸的血。千尧愣了一下,闭上眼睛使劲儿掐起了自己。这一定是一场梦。只要睁开眼还是这场梦!救命QAQ岐岸有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他能听到别人的心声,只是每一次听完都会难受很久,因此他决定把这个能力放到最关键的时刻,比如杀人的时候。看着那些将死之人在他面前痛哭流涕,苦苦哀求,心底却疯狂唾骂自己不得好死,真是一件有趣的事情。那天他的皇弟谋反,被他斩于剑下,然后他血洗了整个大殿。整个宫殿只剩下了一个倒霉催的,在他皇弟谋反前来送茶的小太监。这人无辜,却也不能留。然而他提剑来到小太监身前,却发现他和自己以前杀过的人都不同。没有痛哭流涕,没有跪地求饶,没有抖似筛糠。只是闭着眼睛,薄薄的嘴唇微微张合,不知在念些什么?是在给我下咒吗?岐岸心想。于是难得地把能力用在了一个太监的身上。只是他听了一会儿,眉头微微皱起。然后用剑挑起千尧的下巴,语气中带着几分好奇,什么是民主?宫中所有人都知道那个容色绝姝的小太监是陛下心尖尖上的人,朝夕相对,昼夜不离身畔。只有皇帝不这么认为。用得再顺手,也不过是一个低贱的太监,他随时可以再换。可是没想到有一天,那个被他把玩于掌心的人却没了。他怎么都找不见。岐岸这才知道,那是自己的心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