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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到的答案,是关系不错的校友。这是不是有点儿太勉强了?结果,她又追加了一句,和顾默则有过合作。其实双方的关系还算不错,再说,和沈纪洲恋爱的时候,也和顾默则有过接触。温酒汐有些感慨,上流圈子的人,关系还挺隐晦哈。上次大家一起吃饭,她看迟兰和顾默则没什么交流,还以为两人不熟呢。原来,只是没表露出来啊。“你丧着脸,是要干什么?”在顾默则面无表情把包放在座位上的时候,跟在后面的温酒汐到底没忍住,问了一句。男人闷声坐下,垂着眸子:“没什么,我生闷气,你不用管我。”她有点儿摸不着头脑,怎么像小孩子啊,还犟脾气?索性,走了两步,在自己的位置坐下来。沈纪洲在后面慢慢悠悠的,在温酒汐旁边的位置坐下,不紧不慢转头。眉宇间带着一点儿得逞,声音听上去有些故意。“噢~因为我选了这个位置,所以,顾总不高兴。”女生扭头,看了两眼沈纪洲,又去看顾默则。他在前面一个位置,这会儿只留给他们一个后脑勺。选位置的时候,本来想挨着温酒汐,结果被沈纪洲抢先了。这人自己心情郁闷,也要让其他人跟着郁闷一下。蔫坏。她倒是不在意,抬手问空姐要了杯果汁,餐食就不必了。从港城飞到京城,三个半小时,并不算太长。婚礼前一天落地,稍作休整,第二天才能以良好的状态出席。迟兰起得早,新娘的妆造还是很重要的。温酒汐是女孩子,进化妆间也方便,便提前过去了。她穿着套淡粉色的小香风裙子,特意把头发挽了起来。迟兰穿着婚纱,坐在化妆镜前面,任由化妆师和造型师捣鼓自己。“学姐,你今天特别漂亮。”这套婚纱是特别定制的,不止合身,全球也就这么一套。为了这场婚礼,男生也没少付出。进来的时候,温酒汐看过门口的海报,婚纱照拍的很漂亮。男生长的也挺好看的,比迟兰高了半个头,两人站在一起,挺般配。只是,有一点,温酒汐不是很懂。“学姐,你们恋爱过吗?”迟兰稍稍侧头,想了一瞬,含笑:“算谈过一段时间,不长。”对方是她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世交,比她大一岁。在外人看来,两人知根知底,门当户对。除去迟兰大学的几年,两人几乎没怎么断过联系。温酒汐了然,这样想一想,也不错。最起码,嫁的这个人,双方都满意。她从化妆间出去,沈纪洲就靠在走廊尽头的窗户旁边。京城高楼大厦众多,放眼望去,看不到一片完整的天。高跟鞋在地板上发出轻微的“哒哒”声,温酒汐走近了些,朝着窗外看去。天气不错,阳光灿烂,万里无云。这样好的日子,倒的确适合办一场婚礼。他靠在墙边,双手下垂揣在兜里,脸上表情不多。温酒汐没看他,抬手搭在窗边:“沈纪洲,明明不高兴,怎么还是来了。”昨晚在酒店,她夜里出来扔垃圾,看见他蹲在楼下花坛边喝酒。从便利店买来的果酒,度数不高。大概,酒不醉人,人自醉。她问:“明天婚礼,你今天宿醉?”晃了晃手里的易拉罐,沈纪洲抬头白了她一眼:“温渺渺,我还不能发泄一下吗?”“可以啊。”她点头:“只是问问你,明天还去不去了。”想了好久,男人才苦涩地扯出一抹笑:“不想去了,挺伤感的。”看着自己爱的人嫁给其他人,无论是谁,都会伤心。他又不是什么圣人,有情绪也正常。轻笑两声,沈纪洲站直了身子,侧头朝着化妆间的方向看。“没办法啊,不甘心,所以,想看看她穿婚纱的样子。”那些婚纱照,沈纪洲看过了,还不止一遍。他反反复复,甚至放大,企图从照片上找到一点儿破绽,就当是安慰自己。但是,没用。事实就是,婚纱照是真的,婚礼也是真的。温酒汐转身,沉默地打量眼前的人。以前的时候,她在想,迟兰怎么就看上沈纪洲了。现在又在想,迟兰怎么,就和沈纪洲分开了。世间万物在瞬息中产生变化,人的一生不长不短,却有无数遗憾。最终,她也只是抬手拍了拍沈纪洲的肩膀,说不出什么安慰的话。她没有办法感同身受,所以,无论说什么,都只会显得苍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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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不稀奇,但是穿到坟场成为地缚灵的,耿梨怕是古今以来第一个。好在天无绝鬼之路,困了好些年的她稀里糊涂被路过的四阿哥胤禛带回家还穿到他刚意外去世的格格耿氏身上。终于不用再做阿飘的耿梨兴高采烈地接受自己的新身份,但就在她摩拳擦掌准备在四爷的后院好好看戏吃瓜的时候,突然就被四爷打包送到了庄子上。耿梨她这是要改走种田流了吗?...
姜以宁人生的前十九年,顺风顺水。出身豪门的漂亮小少爷,如珠似玉般被众人捧在手心,视金钱如粪土,学艺术弹钢琴,不染尘埃的白月光,追求者如过江之鲫。二十岁那年,家族破产留学断供,姜以宁被迫中断学业,成为联姻筹码换取注资。好在丈夫英俊多金,对他一往情深,豪掷千金送他世纪婚礼,许诺要一生一世和他在一起。转眼结婚十三周年,姜以宁马上满三十三岁,满心欢喜策划纪念日和生日,却意外撞破爱人出轨。年轻的第三者躺在爱人身下,侧脸恍惚像他年少时的模样。而他年华老去,青春不再,曾经的白月光成了饭粘子,与丈夫大吵一架后不欢而散,一纸离婚协议,净身出户扫地出门。三十三岁生日当晚,姜以宁住进破旧漏水的出租屋,廉价的切角蛋糕被老鼠偷吃,此生最落魄的时刻,他终于忍不住痛哭出声,房门忽然被邻居敲响。泪眼朦胧中,他对上一双漆黑晶亮的眼睛。十八岁的少年人,青涩而澎湃的爱意和体温一样炙热,如同荒芜夜空中的一点星火,再次点燃了姜以宁枯萎的心年下15岁,换攻文学,狗血文小狼狗治愈大美人,前夫哥火葬场直接火化支持骂角色,不支持骂作者,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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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尧睁开眼。面前是一座金碧辉煌的大殿,只是地上满是尸体,华丽的地毯几乎被血浸满。而他穿着一身太监的衣服,瑟瑟地跪在柱子后面。还没等他弄清楚眼前的情况,就听刺啦一声,刀剑划过地面。千尧抬起头,然后就见一个穿着龙袍的男人提剑向他走了过来,剑身反射着冷冽的光,他脸上沾着还未干涸的血。千尧愣了一下,闭上眼睛使劲儿掐起了自己。这一定是一场梦。只要睁开眼还是这场梦!救命QAQ岐岸有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他能听到别人的心声,只是每一次听完都会难受很久,因此他决定把这个能力放到最关键的时刻,比如杀人的时候。看着那些将死之人在他面前痛哭流涕,苦苦哀求,心底却疯狂唾骂自己不得好死,真是一件有趣的事情。那天他的皇弟谋反,被他斩于剑下,然后他血洗了整个大殿。整个宫殿只剩下了一个倒霉催的,在他皇弟谋反前来送茶的小太监。这人无辜,却也不能留。然而他提剑来到小太监身前,却发现他和自己以前杀过的人都不同。没有痛哭流涕,没有跪地求饶,没有抖似筛糠。只是闭着眼睛,薄薄的嘴唇微微张合,不知在念些什么?是在给我下咒吗?岐岸心想。于是难得地把能力用在了一个太监的身上。只是他听了一会儿,眉头微微皱起。然后用剑挑起千尧的下巴,语气中带着几分好奇,什么是民主?宫中所有人都知道那个容色绝姝的小太监是陛下心尖尖上的人,朝夕相对,昼夜不离身畔。只有皇帝不这么认为。用得再顺手,也不过是一个低贱的太监,他随时可以再换。可是没想到有一天,那个被他把玩于掌心的人却没了。他怎么都找不见。岐岸这才知道,那是自己的心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