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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廷玉看眼四阿哥,欲言又止,四阿哥察觉到他异常,不悦,“还想说什么?何必吞吞吐吐?”张廷玉想问的是……张廷玉想问的是,什么时候是个头?自四年前皇帝陛下西征,皇太子赴行宫探病又被遣回,朝中暗流愈发汹涌。四年里,太子小心翼翼讨好陛下,祭祀、监国,治绩不俗,倒是没听说再出过什么错,但大阿哥频频冒头,深得皇帝器重,颇有力压东宫之势,这朝中的局势又不明朗了。若想太子储位稳固,陛下又岂会轻易动索额图?张廷玉暗叹自己还好咽下去了,太子是四阿哥的兄长,这话要是说出去,不定四阿哥怎么想呢。“没什么,四阿哥,初次来此,看看此处景色与城中的富贵繁华相比如何?”话题转移得忒生硬,但四阿哥也懒得追问,四阿哥抬首远望,望见远处永定门的青灰城墙,和一片暖光浮动的田垄。“平川沃野和闹市长街,有何相比之处。”顿了顿,四阿哥忽然侧首,“你为何不参加科举,不想像你兄长一般入朝为官,以利于民么?”“我哪有那本事?”张廷玉嘿嘿一笑,摸了摸后脑勺,“四爷可知那日太子殿下为何设席宴请我兄弟二人?”“其实我就是个顺带的,殿下想同我兄长示好,不得已拉扯上我,唉,若非为了我这拖油瓶,兄长怎么会在众目睽睽之下赴宴?兄长和阿玛最怕结党了,要知道咱们的万岁爷……”张廷玉声音小了下去,四阿哥一双冷眸盯着他,不得不住口了。但也正因张廷瓒和张英素日置身事外,不结党羽,太子与张廷瓒来往非但不遭皇帝疑心,反而还被皇帝褒奖:肯放下身段,不耻下问钻研学问。二人在城门口分别。张廷玉哼着小曲儿回府,四阿哥折身,拐上了去往广济寺的山道。丈二金身端坐青石莲台,佛像一双慈悲目,眼睑低垂,仿佛视线已经定格,定在蒲团上那个青袍身影。四阿哥跪在蒲团上,拜了三拜,然后双手合十,虔诚低头,眉心抵着指尖,再不动了。他竟就此跪了半个时辰。元觉背柴回来,听师哥说与他相识的那位有贵族之气的公子又来了,到殿看时,四阿哥正好睁眼起身。“四……四公子?”四阿哥腿软了一下,被元觉扶住,他拍拍衣摆,推开元觉,“对了,你还没说你为什么在这里?你在这里出家了?”元觉叹了一声,伸手护在四阿哥背后,生怕他又腿软栽下去,“唉,一言难尽,当初投身的那间禅院,住持行悖逆之事,搞得整个禅院被官府一窝端了。四阿哥,您又为什么再次出现在这里?上回,上回困扰您的那件事,还是没解决么?”四阿哥一边揉膝盖,一边往外走,他也叹气,“唉,一言难尽……”二人话不投机走出大殿,元觉问不出个所以然,也不敢冒然追问。到门口,忽见小沙弥提起把扫帚,嘴里叫嚷着,把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直往门外赶。“阿弥陀佛……”元觉赶忙过去劝阻,拉着他小师哥的袖袍,“师哥,佛祖视下,你怎么打人呢?”小沙弥气呼呼,“这人偷我寺中香火钱,还大不敬朝金像吐唾沫!”“什么?!”元觉抓过扫帚就打,“我打!”乞丐被赶走的同时,元觉转眼一瞧,四阿哥也已经走了。次日,正院。屋里散了点血腥气,扶摇给四阿哥包扎,手边放着太医院送来的膏药。扶摇满腹疑问,四阿哥不只今晨早起时奇怪,阿哥们比拼射箭,原应点到即止,怎地就失手,自个把自个射伤了?这还是戴着护指,要没那护指呢?“四爷下回还是小心些,对了,我听说宋格格织过一个手套给四阿哥,下回去射箭,四爷再戴个手套去。”四阿哥看着她,轻笑,“你倒还记得别人给我送过什么,你记得自己给爷送过什么吗?”“送过啊。”扶摇道,“送过一个络子。”不过从没见四阿哥带在身上,也是,那么丑一个络子,四阿哥哪儿会戴它呢?“就一个,再没有了。”四阿哥抬手,弯指划一下扶摇鼻梁,“亏得你好意思说出来,别人做来的都堆满两个屉子,我瞧你倒是压根不着急。”“着急有何用?这样的活儿还是留给李格格宋格格,我手艺差,没得辱没了四爷一身贵气。”扶摇忽地抬眼,眼神闪亮,“我屋里有个丫头绣活极好,要不我让她赶一个出来?”四爷白眼一翻,抽出刚包扎好的手指,冷声:“借花献佛算什么本事?不是真心别给我。”包扎的是虎口的位置,连带着大拇指也一起包上了,里三层外三层,显得有些滑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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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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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