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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父亲一起把视线从客厅收回,我感觉到自己的语气也变得急切起来。我会在圣芒戈被保护地很好,我不会死的,我保证!我保证,好吗,爸爸。我们各自保护好自己,我不能逃掉,不然我内心会非常自责,你应该能理解我。莱姆斯也和你有一样的想法吗?是的。弗朗西丝……弗朗西丝……噢,弗朗西丝……我多想念你小时候啊……父亲的话好像在逼迫自己接受这个事实,又仿佛真正地被撕裂了。我抚着他的后背,看到他眼眶里打转的泪花。他还是我的父亲,我已经不是小时候的我了。爸爸,你知道我爱你和妈妈。我们的心永远都会在一起的,因为我们是一家人。34============34“这真的很怪异,”我把怀里的书本都塞进莱姆斯为我做好的新书架上,他可能认为我会带来的书和他的藏书一样多,我的行李箱显然满足不了这个书架,看样子有一半要拿来放书以外的杂物了,“我今天和我爸爸说的那些话,好像我已经预见到未来一定会发生什么一样。”我把今晚的谈话内容一五一十告诉了莱姆斯,他看上去不怎么惊讶。“未来当然会发生什么,或早或晚。”“你会不会有一瞬间特别想回到儿童时期?”他停顿了一下,帮我把衣服都叠起来,放进大衣柜里:“会,我挺想回到五岁前,那个时候做什么都无忧无虑的,也没有每月一次的痛苦。”“你还记得是谁咬的你吗?”“怎么可能忘记,这辈子都不会忘。芬里尔·格雷伯克,我永远都忘不掉……”我走到他身后,从背后环住他的腰:“抱歉,忘了刚才那个问题吧。”我听见他的叹气声,很沉重。芬里尔·格雷伯克总是以非常残暴的姿态活在大家的口中,巫师对他的积怨由来已久。比起研究他的兴趣,人们更多的是对他的恐惧和憎恶。狼人本应该和妖精一样互不侵犯,但我只是说“本应该”,没有什么事是按照“本应该”就可以完成的。巫师、妖精、狼人,还有更多的种族,巨人、马人、人鱼,一旦巫师内部开战,到底是所有种族互相选择立场进行混战,还是所有种族统一立场最好使巫师自己灭亡。无论如何,谁都不想和讨厌的人类共享英伦三岛。莱姆斯把我最后几件衣服都塞进衣橱,我的行李箱总算清干净了。我发现我的卧室里的气灯被擦得一尘不染,上一次我看见它的时候,顶上还布满了灰尘。床单和被套虽然已经洗得发白,但我清楚地知道在我来之前,莱姆斯都做足了准备。我依旧把手环在他的腰间,他转过身,双手也搂着我的背:“你饿吗?厨房里还有新鲜的生蚝,不知道你想不想吃?”“其实我今天晚餐吃得很饱,但是我想吃。”“来吧,去厨房,生蚝都放在冷柜里。”冷柜是一种用加了冰冻咒的柜子,在这之前,我一直以为只有冰箱才是世界上唯一一种可以制冷并给食物保鲜的电器。有时人的想象力总是会受到限制,麻瓜便是如此是,如果我脑子里只有冰箱这个概念,我根本不会想到竟然还有用魔法的冷柜。莱姆斯举着魔杖,念了一句“荧光闪烁”,我们的视线随着魔杖尖端的荧光探进冷柜内部——冷柜底下铺着一层碎冰块,大约有十几个生蚝被摆放在冰块上面,生蚝肉还在汁水的浸润下泛着光泽。我看到生蚝的一瞬间小声惊呼:“你从哪里弄来的这么多生蚝?”他说:“我一直和伦敦一家旧货商店有往来,老板偶尔会请我去看看他收到的东西有没有带着黑魔法——最近更频繁了,你也知道,似乎有更多危险的东西在悄悄流入市场。然后这些生蚝,还有土豆和胡萝卜——都放在地下室了,全是他塞的,每次都会塞一大堆。”他苦笑着继续说道:“热情得令人难以招架。我不好意思收他的钱,但是他又喜欢给很多,我就只能帮他去多跑点地方收魔法物品。”“真是好人啊。他的商店在哪里,对角巷?”“不,在科芬园。”“可那是个麻瓜集市!”“他就是想把魔法都去掉,然后卖给麻瓜。那里不是有出了名的古董集市吗?好像挺多麻瓜喜欢去买二手货,所以他的生意还不错。”“啊呀!”我不禁为这位旧货商店的老板发出赞叹。他简直是我目前见过对麻瓜最有商业头脑的巫师。我向莱姆斯提议:“或许我们可以抽空去拜访他,这位老板叫什么?”“他的名字倒也挺难念的,是外国巫师移民,叫沃尔夫冈·施维赫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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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颜正,又前途光明的八十年代大学生,除了没钱,狄思科再无其他烦恼。直到他发现自己生活在一本名叫粉红大亨之爱情难逃我手的书里。书中女主是未来娱乐业女大亨,而他是女主回忆里的短命白月光!按照剧情,狄思科去了朋友介绍的新兴娱乐场所歌舞厅,当服务员。刚上班就在群魔乱舞的舞池边,遭遇了疑似闹分手的男女主。女主撂狠话甩了你,我扭头就能捧出一个比你更红的!然后她一扭头就瞧见了立在一旁,盘靓条顺的狄思科。叫什么名儿?狄二狗。为了摆脱短命白月光的命运,狄思科自取贱名。土是土了点,不过,没有我捧不红的土狗!别干了,以后我包装你!白月光本该很有骨气地拒绝。可是狄思科却痛快应承,给钱就行。之后,他在女主身边呆了一个暑假,开学就溜了。毕业前去部里实习时,狄思科被领导请去家里给孩子补习外语。刚进门却发现,女主正好整以暇地窝在沙发里。你叫迪斯科呀?嗯。狄思科忐忑点头。那你先给我扭一段儿吧~本文又名没发过白金唱片的翻译官不是好企业家粉红大亨与她的大知识分籽儿白切黑语言天才+VS+人美路子野北京大妞...
巴蜀撇脱潇洒攻×耳背道士受1V1架空历史勿考究寒灵子有耳背,与他说话有沟通障碍。殊不知是他李亦行说话,带有严重的口音,出门在外自带家乡话。所以这两人相处,难免会有不愉快。遇到你,我真的是霉,倒了血霉,倒了你妈蜂窝煤。不听不听,王八念经。可好的时候,又非好。那个要是敢动我心尖尖儿上的人,劳资一杆杆夺死他。所以,你说遭不遭得住。...
欧阳业穿到了热门漫画再临末世里,成为了和主线毫无关联的路人甲。本该死在开场,可意外被男主救了。差点死掉的欧阳业不想死,死好可怕。好在只要苟到最后,原文男主柳复生会结束末日,他得想办法坐享其成。比如一直跟在男主背后扫荡过的安全区苟命?只是跟着跟着这个人好像是亲朋好友无一存活备受打击,封闭情感的亡灵剑仙?那个人该不会是天生恶骨,病态扭曲诅咒万物的因果诗圣?这个孩子难道是因为孤独饥饿,未来创造死亡食谱的万毒厨神为什么男主走了,这些本该成为男主队友的人还在这??不带走真的没问题吗?男主在前面开路,欧阳业苟着一群队友在背后偷偷跟着。队友不知道为什么和你在一起特别安心,果然情绪稳定很重要。欧阳业面无表情因为路人没得感情。队友你选择的地方,都很安全。欧阳业因为有世界第一强者扫荡过。队友说起来你的能力是什么,为什么我们从来没见过?欧阳业沉默。偷偷摸到无人之处,掏出手机,看着上面粉萌萌的app恋爱游戏。他的能力,是恋爱手游app。作用是恋爱提升好感度后,得到附加技能。他现实接触的每一个人,都会变成手机里的恋爱对象。他真的没胆子告诉他们本人,自己为了苟命在手机里和他们谈恋爱。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柳复生重生后,抛弃前世可靠的队友,不让他们再跟随自己面对更悲惨的未来。一人背负,独自战胜末世。他也知道,在身后跟着一个人,捡走他抛弃的人。躺在血泊之中,只剩最后一口气的柳复生耳边传来熟悉的声音。我有一张复活卡,可以复活一次命定爱人,我给你用了,如果有什么副作用,你千万别怪我。柳复生闭上眼睛。好。...
双男强制爱囚禁逃跑文学失忆变傻故事从陆晨被厉砚囚禁的第三年开始。会有一些前情回顾。被强制爱三年之後,陆晨的记忆回到了他还没有认识厉砚的十九岁。三年前,厉砚想和陆晨在一起,陆晨不想和厉砚在一起,厉砚非要和陆晨在一起。陆晨跑,厉砚追,陆晨再跑,厉砚再追。跑,追。陆晨心死,然後求死,没死成。还因为发烧,不积极治疗,把自己烧傻了,厉砚後悔,随後陆晨渐渐恢复记忆新手写书,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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