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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洛·弗方的观点很有意思,减少攻击性的方法大概说的就是现在的狼毒药剂,他的后一个观点,至今都没有办法实现。如果他还活着,对治疗狼人会做出更多的贡献。38唐克斯说我完全可以把《血液诅咒的前世今生》带回家,但我还是不愿意这么厚脸皮。我把书还金斯莱,他倒是认为我居然会对这种书感兴趣。这是我第一次见到金斯莱·沙克尔,比起他惊讶于我对书的选择,我更惊讶于他的外表。我的语言十分匮乏,用“酷”这个词都像是低估了他给我带来的冲击。从魔法部离开后,我直接幻影移形去了圣芒戈上班。我在茶室买了一杯提神醒脑的饮料,因为不想被巴德抓住我上班时间萎靡不振。显然看了一晚上书,我到调配间的时候神志还非常清醒,只是不能保证在吃过一顿午餐后,我会不会站着就能睡过去。只是今天就不能下班后还继续泡在地下书库里,我和二十个小时没睡的唐克斯一样,很累。下一次的休假日是三天后。离我转进魔药研究室的日子越来越近了,研究室给我发来的入职日期是五月初。不知为何,梅杰里班克斯院长也知道了我要去研究室的事,他看起来很高兴,可能巴德在他面前说了不少我的好话。我从来没有期待过一个圣芒戈的院长可以记得住我的名字,但梅杰里班克斯说,他记性好着呢,他记得每一个人的名字。他建议我在这段时间找一个课题出来,书库随便我使用,最好能写一份研究计划书。真是一个令人听起来就苦不堪言的工作,我只期待他不要发现我总是偷偷用了调配间一些材料来熬自己的魔药。我又回想起蒙顿格斯·弗莱奇上一次问我能不能顺点药材出来卖,我自己不也干着类似的勾当吗?下班时间一到,我就回到莱姆斯的家。住了一段时间之后,这里比我刚来的时候多了很多家的感觉。我差点就要把浴缸敲碎重新装一个,莱姆斯阻止了我,说他来弄吧,然后他想办法把外祖父母留下来的老旧浴缸给洗得跟床单一样褪了色。我们通过亲手实验发现哪些清洁剂是真正好用的。其实浴室也没多脏,但我就是看它昏暗陈旧的风格不太舒服。莱姆斯说他以前从不关注这些,我突然觉得自己像母亲一样婆婆妈妈。“浴室这么糟糕也是正常的,”他不好意思地笑笑,“十多年了,光是洗手池下面的水管就爆断过五次,经常我回来的时候水漫金山。”我也不擅长对付这些东西,我的父亲好像很擅长。我母亲对于他用魔法修补家里那些坏掉的水管、家具很新奇,可惜的是,电器就完全不行。他们还是得乖乖得送去店里修,或是重新买新的。“神秘事务司感觉怎么样?”“神秘。”他用手轻轻揉着我后脑勺的头发:“你根本就没有回答我的问题。”“我以为你很聪明,听得出我在说‘不知道’。”“好吧,”他笑得无可奈何,“对于你,我没这么聪明。”39-40===============39我还从来没有被一只动物跟在身边过。想象一下,一只毛色全黑的大狗跟随你走在诺丁山的街道上,早上刚下过雨,湿漉漉的石砖路与晨露的气味夹杂在一起,仿佛整个世界刚刚被冲刷一新。原本我还怕把他和其他普通的狗混在一起,现在看来完全不会,至少这么黑的狗,我还从来没见到过。十分钟前,我们幻影移形到了挤着各种小摊贩的街道旁的小巷子里,这里杂乱得根本不会有人注意到多了或少了一个人。几个大得吓人的绿色垃圾桶并排沿着马路拜访,正好遮住小巷的入口,其中一个盖子敞开着,露出里面塞得满满当当的黑色垃圾袋和破烂纸箱。我们出发前,还是两个人,等我们走出小巷,已经变成了我和一条狗。小天狼星叮嘱过我,在外面不要叫他的名字,也不要叫“伤风”,叫“大脚板”就好。大脚板。我尝试了一下,他用一声狗吠回答了我。我以为阿尼马格斯还可以说话呢。我们拐出巷子,差点被一个骑自行车的人撞到,他快速从我们面前冲过。我注意到他的自行车前面还装的是竹子编的篮筐,与篮筐本身相比,他的自行车要时髦多了。小摊上的商贩们围着深色的围裙,两个看上去着装有些摇滚风格的女人在我们眼前横穿马路,其中一个女人的头发不仅染成了鲜艳的红色,还烫成大波浪,用皮筋扎起一个高高的发髻。一位穿着纯白色t恤的女人——她的辫子挑染成唐克斯最喜欢的粉色——把两张桌子面对面倒扣在一起,在一辆小货车旁架起一个再简单不过的棚子,顶上铺着一块包了防水布的木板。架子周围都是大大小小的纸箱,她的摊子上也摆满了各式各样的盆栽,泥土的味道扑面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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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颜正,又前途光明的八十年代大学生,除了没钱,狄思科再无其他烦恼。直到他发现自己生活在一本名叫粉红大亨之爱情难逃我手的书里。书中女主是未来娱乐业女大亨,而他是女主回忆里的短命白月光!按照剧情,狄思科去了朋友介绍的新兴娱乐场所歌舞厅,当服务员。刚上班就在群魔乱舞的舞池边,遭遇了疑似闹分手的男女主。女主撂狠话甩了你,我扭头就能捧出一个比你更红的!然后她一扭头就瞧见了立在一旁,盘靓条顺的狄思科。叫什么名儿?狄二狗。为了摆脱短命白月光的命运,狄思科自取贱名。土是土了点,不过,没有我捧不红的土狗!别干了,以后我包装你!白月光本该很有骨气地拒绝。可是狄思科却痛快应承,给钱就行。之后,他在女主身边呆了一个暑假,开学就溜了。毕业前去部里实习时,狄思科被领导请去家里给孩子补习外语。刚进门却发现,女主正好整以暇地窝在沙发里。你叫迪斯科呀?嗯。狄思科忐忑点头。那你先给我扭一段儿吧~本文又名没发过白金唱片的翻译官不是好企业家粉红大亨与她的大知识分籽儿白切黑语言天才+VS+人美路子野北京大妞...
巴蜀撇脱潇洒攻×耳背道士受1V1架空历史勿考究寒灵子有耳背,与他说话有沟通障碍。殊不知是他李亦行说话,带有严重的口音,出门在外自带家乡话。所以这两人相处,难免会有不愉快。遇到你,我真的是霉,倒了血霉,倒了你妈蜂窝煤。不听不听,王八念经。可好的时候,又非好。那个要是敢动我心尖尖儿上的人,劳资一杆杆夺死他。所以,你说遭不遭得住。...
欧阳业穿到了热门漫画再临末世里,成为了和主线毫无关联的路人甲。本该死在开场,可意外被男主救了。差点死掉的欧阳业不想死,死好可怕。好在只要苟到最后,原文男主柳复生会结束末日,他得想办法坐享其成。比如一直跟在男主背后扫荡过的安全区苟命?只是跟着跟着这个人好像是亲朋好友无一存活备受打击,封闭情感的亡灵剑仙?那个人该不会是天生恶骨,病态扭曲诅咒万物的因果诗圣?这个孩子难道是因为孤独饥饿,未来创造死亡食谱的万毒厨神为什么男主走了,这些本该成为男主队友的人还在这??不带走真的没问题吗?男主在前面开路,欧阳业苟着一群队友在背后偷偷跟着。队友不知道为什么和你在一起特别安心,果然情绪稳定很重要。欧阳业面无表情因为路人没得感情。队友你选择的地方,都很安全。欧阳业因为有世界第一强者扫荡过。队友说起来你的能力是什么,为什么我们从来没见过?欧阳业沉默。偷偷摸到无人之处,掏出手机,看着上面粉萌萌的app恋爱游戏。他的能力,是恋爱手游app。作用是恋爱提升好感度后,得到附加技能。他现实接触的每一个人,都会变成手机里的恋爱对象。他真的没胆子告诉他们本人,自己为了苟命在手机里和他们谈恋爱。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柳复生重生后,抛弃前世可靠的队友,不让他们再跟随自己面对更悲惨的未来。一人背负,独自战胜末世。他也知道,在身后跟着一个人,捡走他抛弃的人。躺在血泊之中,只剩最后一口气的柳复生耳边传来熟悉的声音。我有一张复活卡,可以复活一次命定爱人,我给你用了,如果有什么副作用,你千万别怪我。柳复生闭上眼睛。好。...
双男强制爱囚禁逃跑文学失忆变傻故事从陆晨被厉砚囚禁的第三年开始。会有一些前情回顾。被强制爱三年之後,陆晨的记忆回到了他还没有认识厉砚的十九岁。三年前,厉砚想和陆晨在一起,陆晨不想和厉砚在一起,厉砚非要和陆晨在一起。陆晨跑,厉砚追,陆晨再跑,厉砚再追。跑,追。陆晨心死,然後求死,没死成。还因为发烧,不积极治疗,把自己烧傻了,厉砚後悔,随後陆晨渐渐恢复记忆新手写书,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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