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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搭上他膝盖按了按,她俯身,下巴抵在手背上,目光炯炯凝望。“上次换骨髓到复发,七年。这次换还不知道能撑多久。退一步讲,这次找到适配的,万一只能撑两三年,怎么办?继续找骨髓,继续换?”“你不嫌烦,我还嫌烦呢。再说手术是有风险的,与其满还希望再突然失去,不如珍惜已知剩下的每分每秒,你觉得呢?”“歪理邪说。”谢承舟看都不看她一眼,但语气不像刚才那么强硬了。“你看这样行不行?”她也退一步,“明天我去抽血等配型,如果能等到,我答应你试这一次。”“但是化疗什么的,我是坚决不做的,你要是强迫我,我就天天跟你吵,吵死你。”他终于回头看她,抬起右手放在她头顶,揉了揉,却并未答应。两天后,不知怎地,谢承舟忽然想通了。不再劝她先进行保守治疗,也不再一天到晚联系这个、那个医生,更奇怪的是,他回家时间提早了一个小时,早上出门时间推后半小时。周末不加班,一整天赖在家里,在她方圆十米晃来晃去。他还买了一摞关于摄影的书,成天举着相机捣鼓,时不时就给她拍张照片。云湘猜是医生向他说了些话,可能是化疗效果不佳、换骨髓意义不大之类的,反正狠狠挫伤了他的信心。否则以他的脾性,不可能轻言放弃治疗。“好了好了,你拍不腻吗?”云湘遮住镜头,“蓬头垢面,素面朝天,有什么好拍的?”谢承舟拂开她的手,找好角度按快门,“漂亮。”“我看看。”她伸长脖子凑过去,看清照片后,捂住鼻子放声哀嚎。“你为什么不告诉我啊啊啊!”照片里的人鼻头漆黑,云湘都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蹭的铅笔灰,随意用手擦了下,转过头问他擦干净没。谢承舟垂下相机,定睛注视她好半天,不置一词。“到底擦干净没?”咔——按一下快门,他把相机递给她,“你自己看。”有种不祥的预感。云湘狐疑地接过相机,看一眼,不忍直视。刚才只是鼻头黑,现在彻底变大花猫了。翻过手才发现,小指侧面往下带,直到手腕全沾满炭灰。“别画了。”谢承舟抽走她手上的铅笔,“去洗把脸。”她含糊应声,没动。当务之急不是洗脸,是删丑照!!!发现她在删照片,谢承舟扑过来抢,云湘起身想跑,被他一把抓住。大手伸向相机,她连忙抱紧下蹲,猴似的躲开,满屋子乱蹿。“湘湘,给我。”他穷追不舍。“谢承舟你真的够了,这乱七八糟的都拍的些啥啊……”有在床上扭成蛆的,有趴键盘上愁眉苦脸的,还有站在窗前哈欠连天的……每张都很丑,但每张都很真实。她终究没舍得删。脑补一下自己走后,老鳏夫捧着照片思念她的画面,竟有种不可名状的优越感。活下来的人才痛苦,不是吗?她会比他更早解脱,这是为数不多能够比他捷足先登的事。云湘冷不防停下,谢承舟应接不暇,撞到单薄后背,顺势将人搂满怀。在他臂弯里转身,还他相机,云湘攀着他肩膀踮脚,伸长手臂抚摸他的脸。把炭灰全抹上去,让他也变成大花猫。“祖宗,闹够了没有?”谢承舟向后倒,表情有点嫌弃。她抓住脸颊再用力蹭两下,推开他,走向露台洗手。他亦步亦趋,“要不一起拍张合照?”“好啊。”她面朝镜头比剪刀手,抬高食指戳他下颌,嬉笑喊“茄子”。拍完秒收笑脸,手伸到水龙头下揉搓。谢承舟又举起相机对她一通乱拍。“你别光顾着拍照,”她朝他脸上弹水珠,“不要为了记录我,而错过当下在你眼前的我。”相机慢慢垂下,他凝眸望着她,眼神有所动容。世人都说落叶归根。但绿叶对此嗤之以鼻。十八岁的时候,总觉得远方有光,有希望,有无限可能。只要答完那四张卷子,离开穷山恶水的村镇,去到繁华靡丽的城市,一切都会好的。于是她拼命地逃,拼命地逃,命运在她身后,拼命地追,拼命地追……最后谁输谁赢,谁也不知道。走出半生,恍然发现,年少时嗤之以鼻的,不是贫穷落后的家乡,而是既没安身立命之本、又没当断则断魄力的懦弱无能的自己。忽然想回趟南川。私人飞机降落在南川市区,他们在附近住一晚,次日一早,谢承舟开车载她进泽灵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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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不稀奇,但是穿到坟场成为地缚灵的,耿梨怕是古今以来第一个。好在天无绝鬼之路,困了好些年的她稀里糊涂被路过的四阿哥胤禛带回家还穿到他刚意外去世的格格耿氏身上。终于不用再做阿飘的耿梨兴高采烈地接受自己的新身份,但就在她摩拳擦掌准备在四爷的后院好好看戏吃瓜的时候,突然就被四爷打包送到了庄子上。耿梨她这是要改走种田流了吗?...
姜以宁人生的前十九年,顺风顺水。出身豪门的漂亮小少爷,如珠似玉般被众人捧在手心,视金钱如粪土,学艺术弹钢琴,不染尘埃的白月光,追求者如过江之鲫。二十岁那年,家族破产留学断供,姜以宁被迫中断学业,成为联姻筹码换取注资。好在丈夫英俊多金,对他一往情深,豪掷千金送他世纪婚礼,许诺要一生一世和他在一起。转眼结婚十三周年,姜以宁马上满三十三岁,满心欢喜策划纪念日和生日,却意外撞破爱人出轨。年轻的第三者躺在爱人身下,侧脸恍惚像他年少时的模样。而他年华老去,青春不再,曾经的白月光成了饭粘子,与丈夫大吵一架后不欢而散,一纸离婚协议,净身出户扫地出门。三十三岁生日当晚,姜以宁住进破旧漏水的出租屋,廉价的切角蛋糕被老鼠偷吃,此生最落魄的时刻,他终于忍不住痛哭出声,房门忽然被邻居敲响。泪眼朦胧中,他对上一双漆黑晶亮的眼睛。十八岁的少年人,青涩而澎湃的爱意和体温一样炙热,如同荒芜夜空中的一点星火,再次点燃了姜以宁枯萎的心年下15岁,换攻文学,狗血文小狼狗治愈大美人,前夫哥火葬场直接火化支持骂角色,不支持骂作者,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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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尧睁开眼。面前是一座金碧辉煌的大殿,只是地上满是尸体,华丽的地毯几乎被血浸满。而他穿着一身太监的衣服,瑟瑟地跪在柱子后面。还没等他弄清楚眼前的情况,就听刺啦一声,刀剑划过地面。千尧抬起头,然后就见一个穿着龙袍的男人提剑向他走了过来,剑身反射着冷冽的光,他脸上沾着还未干涸的血。千尧愣了一下,闭上眼睛使劲儿掐起了自己。这一定是一场梦。只要睁开眼还是这场梦!救命QAQ岐岸有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他能听到别人的心声,只是每一次听完都会难受很久,因此他决定把这个能力放到最关键的时刻,比如杀人的时候。看着那些将死之人在他面前痛哭流涕,苦苦哀求,心底却疯狂唾骂自己不得好死,真是一件有趣的事情。那天他的皇弟谋反,被他斩于剑下,然后他血洗了整个大殿。整个宫殿只剩下了一个倒霉催的,在他皇弟谋反前来送茶的小太监。这人无辜,却也不能留。然而他提剑来到小太监身前,却发现他和自己以前杀过的人都不同。没有痛哭流涕,没有跪地求饶,没有抖似筛糠。只是闭着眼睛,薄薄的嘴唇微微张合,不知在念些什么?是在给我下咒吗?岐岸心想。于是难得地把能力用在了一个太监的身上。只是他听了一会儿,眉头微微皱起。然后用剑挑起千尧的下巴,语气中带着几分好奇,什么是民主?宫中所有人都知道那个容色绝姝的小太监是陛下心尖尖上的人,朝夕相对,昼夜不离身畔。只有皇帝不这么认为。用得再顺手,也不过是一个低贱的太监,他随时可以再换。可是没想到有一天,那个被他把玩于掌心的人却没了。他怎么都找不见。岐岸这才知道,那是自己的心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