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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说,我明儿再做一回,细细的给您讲。”“哎哎哎,可真是谢谢你了。”宋瑾笑着送走了李婆婆,自顾自地想着如何去跟文雅开口说开个酒楼的事情。一道菜只是展示,她得有更多的菜式出来才行,好在她还有些存货。明儿去教李婆婆做清蒸鱼的时候,应该叫她订些极新鲜的排骨回来,清蒸排骨也是美味的。再有蛋黄南瓜也是好吃的。南瓜南瓜宋瑾拍着脑门儿细细想着,南瓜是传过来了吧,还有辣椒番茄,她得花点时间找找这些“新鲜”的食材。正费劲想着的时候,杜鹃从门里走了出来,一眼就看见了在院中用手锤脑门儿的宋瑾。“蔓草,奶奶叫你呢。”宋瑾心中一喜,有戏了,连忙跑了过去。走至杜鹃身边时,她悄声道:“奶奶高兴的很。”宋瑾心中更加有底气了。进了门行了礼,宋瑾自信满满地站在那里等着问话。文雅一边用下人递来的帕子擦着手,一边问道:“这鲈鱼,是你教那婆子做的?”宋瑾道了声是。文雅轻笑了一声:“好端端的,怎么想起来要做这道鱼了。”宋瑾不答反问:“大奶奶只管说味道如何,可还中意?”文雅笑道:“还不错,用了心思的。”宋瑾听了这话,便顺势将开酒楼一事说了出来。“奴婢是想,这银子放着也是放着,不妨开间酒楼,独特的菜品必然能在苏州有一席之地的,到时候钱生钱,岂不是更好?”文雅听了这话,笑容收敛,既不答是,也不答否,只是伸出手去观赏左手上三只金镶宝的戒指。无人不爱财,只是怕亏罢了。宋瑾只好继续道:“大奶奶眼下服丧,穿戴从简,等过了孝期,总要几副新头面的,到时候从这酒楼里出银子,岂不是名正言顺?”文雅听了这话,手掌一握,缓缓道:“你这菜不行。”宋瑾的心就像外间院子里的花宋瑾信心满满地进来,结果临头一盆冷水浇了下来。“奶奶此话何解?”论起生意来,文雅倒是难得的耐心和认真,当真给宋瑾解释起来。“首先是口味不符合苏州人一贯的饮食,就算是喜欢,也不能全都如此寡淡。尤其是里头出现了不太富裕的客人,要吃的够味人家才觉得过瘾。你这个”她瞥了眼桌上那道清蒸鱼,接着说道:“适合我们这些人家吃,酒楼里撑不起来。”宋瑾抿了抿唇,并不辩驳文雅的话,而是仔细思考着对策。既然说清新寡淡不适宜,那就加重口味好了,那更方便了。“多谢奶奶提点,若是奶奶放心,奴婢晚间再做一道叫奶奶尝尝?”文雅淡笑着应允了下来。这对宋瑾来说是个好消息,不怕否定,只怕不给机会展示,只要机会多,早晚她能抓住的。只是这晚上做什么呢?排骨此时肯定没有了,牛肉这年头似乎还没有养殖起来,都是水牛,肉质差了些。她想了半晌,想到一个四季皆有的菜式:糖醋荷包蛋。材料简单,便宜,够味,四季能做。宋瑾拿定主意,只等到日头西斜便直奔进厨房开始做菜。糖醋荷包蛋要想做好,一个是鸡蛋要煎好,一个是料汁要调好。热锅冷油,撒些许盐粒下去,宋瑾抓着一个鸡蛋在锅沿啪地一敲,贴近油面打进了锅里。一众婆子听说中午那道清蒸鲈鱼得了大奶奶的赏识,于是都围过来看。宋瑾也不遮掩,就这么边做边教:“鸡蛋要煎到两面金黄,一个一个轮流煎,免得煎成鸡蛋大饼。”众婆子听了笑,有人问可要帮什么忙,宋瑾不客气地请她剁些蒜末,用水泡着。那婆子转头就去剁蒜末了,有人好奇地问:“这蒜末为何要泡水呀?”宋瑾微笑着解释:“蒜味重,容易抢菜的风头,泡一泡可以去蒜的呛感,吃起来更好入口些。”众婆子哦哦地应着。宋瑾手上不停,一连煎了六个荷包蛋出来,放在碟中晾着。这边荷包蛋煎好,那边蒜末也泡好了。宋瑾用纱布滤了水,锅中重新加油烧热,大半蒜末倒进油锅中,大铁勺不断在锅中翻搅,蒜香气瞬间溢满整个厨房。众人看着也觉得奇怪,她们也试过油锅加蒜,可是蒜末很快就成了焦黑一片,宋瑾这个却只是白中带着金黄之色。正疑惑间,宋瑾已经用铁勺舀了一勺清水下去,接着便是酱油和醋。“这酱油呀,是用来调色的,可以让鸡蛋的颜色看起来更好,醋是用来入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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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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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