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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完这些她也不走,就站在厨房里到处看看,大明的佐料跟现代还是有些区别的,她倒是想看看这里的豆豉长什么样。黑乎乎的小豆子倒不难找,很快她就在厨房找了,于是拈起一颗豆子问众人:“这是什么?”“这个?这是幽菽啊,做菜用的。”原来叫幽菽,昨天宋瑾把名字叫错了,怪不得文雅愣住了。想到这里,宋瑾笑了笑,将那粒豆豉扔回了瓮里,转头便撞进了陈婆子的眼睛里。那双眼睛不似昨晚的绝望,脸上也恢复了平静,此刻二人对望,眼睛里不免泛出光来,又怕众人瞧见,忙转过头往灶下去了。宋瑾站在原地有些尴尬,双手揪着衣摆,不知道该进还是该退。思量半晌,还是凑到了灶下,挤在陈婆子身边。“四月了,天不凉了,别挤在灶下,新衣服弄脏了就不好了。”宋瑾笑笑:“不怕的,我洗的干净。”陈婆子带着玩笑的口气道:“神仙也洗衣服啊?”宋瑾察觉到陈婆子的视线落在自己脸上,她没敢对视,只看着灶膛里的火答道:“神仙跟人也差不多的。”陈婆子依旧盯着那张脸,心里只觉得像做梦一样,又荒谬又真实。宋瑾在厨房待了没多大会子就遇见了从外头买菜回来的李婆婆,果然有几节小排骨在里头。“今儿我幸亏去的早,这排骨呀抢手的很,昨儿陈大官人家就定了好些,说是今日要摆宴席,定了好几个屠户呢。要不是我跟李屠户熟悉,都不一定买的到呢。往后要再买呀,我一定提前就去定。”宋瑾抓着那排骨笑笑,做一份有些多了,但是能给大奶奶凑齐一屉就够了。“蔓草,今儿这排骨怎么做呀?”宋瑾笑笑道:“蒸,切成小段子,裹了糯米蒸,这碗菜可得提前上灶,要蒸许久的。”“好好好,都听你的,我们现在就开始准备。”三份排骨如何送四个屋里用来蒸的排骨不能通过水煮的法子去血水,因此宋瑾取了一只大碗用来泡排骨。排骨让厨房的婆子帮忙剁成小段,全部浸没水中。宋瑾一边做着,一边教着:“这排骨用水泡出血水来,等会子蒸出来会好看些。”李婆婆道:“我们往日都是冷水煮着去血水,浮末一撇,干干净净的,熬出来的汤也清透。”宋瑾笑笑:“这水一煮,排骨的味道就淡了,再蒸就没有那么鲜了,所以就不能水煮。”其实宋瑾也不大懂其中的逻辑,反正她就是这么学的,那就这么做着呗。“这个排骨呢大约要泡上小半个时辰,等浸泡的水都变红了就差不多了。”做完这些,宋瑾没有继续留在厨房里,而是出去院子里逛了逛,临出门前叮嘱婆子们帮着把糯米换热水。几个婆子见她做菜手艺没有丝毫要保留的意思,因此也都愿意帮她。宋瑾出了厨房,往后头花园里头去。蔓草的爹是园公,种花种草最是在行,她今天就要去花园里头逛一逛。柏家甚大,以三个厅作为中轴线,两边各有一个湖,作为后院的一部分,外头的家丁们极少进来,倒是宋瑾这种女婢可以在里头乱窜。宋瑾穿过游廊,走进一条石径,前方芭蕉青绿,假山还真。顺着小径穿过假山,又见花发柳垂,春风推波,一座九曲石桥连着湖中假山。湖上荷叶舒展,湖边柳丝摇曳,宋瑾不禁感叹,住在豪宅里的除了主人,还有奴才。凭什么自己两世都是那个奴才?一想到这里宋瑾就气,抬脚踢飞一颗碎石,那碎石随着噗通一声落入水中,湖面泛起圈圈涟漪。正在生闷气之际,东南角的一间房子落入宋瑾眼中,那是柏家用来培育花草的地方,是她爹老陆时常出没的位置。“培育花草?”宋瑾嘀咕了两句,同时开动脑筋,如果她没记错的话,辣椒和西红柿刚刚进入中国的时候,都是作为观赏性植物存在的,没准这豪门大户的柏家就有了。打着找菜的主意,宋瑾拔腿就往那间小屋去了,恰逢他爹老陆正在里头忙活,她便打了个招呼。“爹。”相比陈婆子的细腻,老陆虽觉得女儿有变化,却怎么也想不到里头换了人住了。因此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反应,倒是对自己的娘子昨夜哭着回来感到纳闷,可是怎么问她也不肯说。此刻见着宋瑾来了,免不得抱怨两声。“你怎么有空来了?”宋瑾笑笑:“我在厨房帮大奶奶准备午饭,得了空就出来逛逛。”老陆听了高兴,做奴婢做到这份上也是得脸了。“你要是有空就多陪陪你娘,她昨儿不知道怎么回事,回来就哭,一直哭,怎的都劝不好,问也不肯说。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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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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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