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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管事笑笑:“大奶奶说是打算开酒楼,昨儿就命我出来找找间小楼,恰好我有个同乡就住在这附近,所以知道这里有间小楼可以出租,我就来瞧了眼,刚好合适。”陈管事笑得和蔼,只有宋瑾觉得自己是傻子。她想赚钱,哪晓得自己还没开始呢,这群人恐怕都提前赚上了。不知道在这大明做房屋中介能拿多少提成。“既然陈管事说好,那便是好了。”宋瑾灰心丧气,都懒得看了,是谁觉得来到这古代,带着现代知识金手指就能大杀四方的?宋瑾觉得自己蠢死了。“嗳,看还是要看的,毕竟将来还是蔓草文公子在此经营嘛。”宋瑾无法,只好进了小楼去看。临街两间屋子,门板全卸后光线极好。贴着内墙有道木梯直达二楼,一层得配上柜台,还有酒柜,菜单也要准备。宋瑾依着自己在二十一世纪所见的饭馆,在心中为这间未来的酒楼做装修。后门打开是一个小院子,宋瑾瞧了瞧厨房的位置,不是很大,估摸着要增大。房间有三间,到时候伙计厨子都能住下,自己还是得回那间大院子住着。地方都打扫的很干净,宋瑾看完后院后又上了二楼去瞧。临街一排窗户,推开窗户便能看见不远处的府衙大门。看到这里宋瑾啧了一声,都说贼怕见官,宋瑾就是那个贼,整日对着官门难免心虚。陈管事听她啧了一声,以为是有不满,又开始推荐起来,生怕跑了这单生意似的。“这里原先生意也是极好的,东家四处走货,天南地北的货他都有,要不是突然要回老家,只怕也不会空出这样一间好铺子来。”宋瑾听了忍不住问:“生意既做的好好的,为何要回家去?”陈管事面色讪讪,心中直怪自己多嘴。火油是个好主意宋瑾既有了疑问,陈管事总得糊弄过去,因此只好解释道:“这里原先也是开的绸缎铺子,东家常往广东那头走货。也不知怎么地,年初病倒在了广东,原以为只是一场小病,不曾想竟客死他乡了。这原东家乃是徽州人,这家里人张罗着不就送回去了嘛,这才空置了出来。”宋瑾明白了,原东家死了,怕来租的人觉得不吉利,所以陈管事瞒着,防止宋瑾转头告诉大奶奶去。可宋瑾是无所谓的,位置合适,价格文雅能接受,大小也刚好,于是肯定了陈管事的选址。“我倒是觉得这里极好,地段也合适,价格也不错,大小很适合做酒楼。”“就是就是,那咱们回去就这般同大奶奶说去?”“好呀。”宋瑾满口应承下来。事情办的十分顺利,除去对陈管事的信任外,也有文雅这类闺阁妇人极少上街,也少见外头的男人,因此对于外头消息的来源基本就靠着家里的管事。因此陈管事禀报,宋瑾应和,文雅也挑不出问题来,于是这院子就这么赁下了,用的是文子晋的名字。酒楼定下后,宋瑾松了一口气。这酒楼虽不是一心给文雅赚钱用的,却是她将来走出去用来赚钱的营生。先用文雅的酒楼试水,等摸熟了她也差不多脱籍了,到时候自立门户也有经验了。晚间她在床上躺着,一门心思盘算着锅碗瓢盆鸡鸭鱼肉和账房伙计,门外忽听有人敲门。“蔓草”声音低低的,宋瑾还是听出来是杜鹃的声音,忙爬下床开了门。门外不止杜鹃一人,还有莲心等几个丫头。杜鹃晃了晃手中的纸笔,得意道:“我拿到了。”宋瑾一笑,让众人进门,又悄悄关上了门。众人围着一盏昏黄油灯,拿水给那用过的砚台润了润,丫头们也没什么讲究,没得墨条去磨,就用手指头去磨砚台底,总有干涸的墨被磨出来。宋瑾抓着笔,蘸了墨,在纸上默下第一首词,乔吉的《天净沙即事》。“莺莺燕燕春春,花花柳柳真真。事事风风韵韵,娇娇嫩嫩,停停当当人人。”嗯是末两句。简单,顺口,应景,字数还少,宋瑾觉得最是合适。默完词,宋瑾把纸摊开给众人看,众人看纸如看天书,宋瑾得一个字一个字的解释。“莺莺燕燕春春,就是黄莺呀,燕子呀,春天都来了,叽叽喳喳特别热闹。”“花花柳柳真真,就是花都开了,柳树抽条了,嗯真迷人。”“事事风风韵韵,嗯”在宋瑾印象中,国画也好,诗词也好,讲究一个留白。她如今这一解释,颇有一种脚踏实地的意味在里头,一下子就破了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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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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