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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再一细想,又很泄气。三十两买小楼,那得脱籍,可是脱籍的银子只怕是要带院子的小楼才能行。她记得曾经看过的一个例子,买奴的银子按每年六分息计算,在主家多少年就得按多少年算,几只鹅换来的奴仆,等赎身时恐怕要用带院小楼才能赎出。付费打工,打的越久欠的越多,大概就是如此。而且宋瑾不能只自己一个人出,必须得带着爹娘一起脱籍才可,这下更贵了。想的越多头越痛,宋瑾干脆将脑袋一甩,不想了,先存钱,何况三十两至少大半要归于文雅。这天回去之后,宋瑾就开始专心为七夕的事情准备起来,连佐料都单独准备了一些,直等到七夕这日早早的带着一个婆子和红杏一起往柴家去了。柴家厨房比柏家还要大,下人也更多,宋瑾准备特色菜式,一般菜式也就交给自家下人打理就好。碌鹅是少不了的,白切鸡和清蒸鱼婆子是熟悉的,苦瓜汤是容易的,这一回宋瑾的心思主要在小菜上,心思花的多。第一道便是脆皮五花肉。这肉一定要肥瘦相间,锅里添水,加酒,葱结,生姜和盐,将整条五花肉放进去,让水浸过。小火慢煮,中途撇去浮沫,一直煮到水份几乎烧干,这肉里里外外便都熟了。猪肉捞出后用小针把猪皮细细密密地扎上孔,一直晾到半干,再下油锅慢煎,一直煎到四面金黄,油香四溢便算成功了。这肉里并没有多少味道,所以蘸料便显得十分重要。五香粉加上宋瑾自己磨的干辣椒粉,又是一道旁人不曾见过的菜。宋瑾这边准备着五花肉,那边豌豆早已处理好。豌豆是最新鲜最饱满的豌豆,锅里得用猪油,加上一块生姜去呛,等猪油化开,锅里飘香后倒入豌豆,直炒到豌豆皮爆开,再加早就准备好的鸡汤淹没,用小火慢慢煨着,直到豆子将鸡汤几乎吸收干净。撒一点点盐,加一点点团粉水,勾上薄薄的玻璃芡儿,便可出锅。这道菜最讲究的是豆子和火候,豆子不新鲜就不够甜,火太大容易干,用鸡汤和猪油煨出来的豆子,带着豆子的天然甘甜,和肉脂的鲜香。吃起来是又甜又糯,比之前的蚕豆煲有过之而无不及。等这道豌豆好了,那边管家已经来吩咐,说是可以上菜了,宋瑾忙端着碌鹅跟管事的出去了。柴家颇大,出了厨房,宋管事带她穿过一个八角门,两人沿墙根走着,另一侧便是一片湖水。湖边绿树成荫,湖面轻风推波,九曲桥上走过便可听见前方有丝竹之声传来。穿过假山小径,一间两层小楼出现在眼前。屏门大开,宋瑾看见楼里数张桌子,但是坐了客的只有一桌。围着那桌子有三四位美艳歌姬成半包围姿态坐着,有抱琵琶的,有拨弄筝弦的,有吹笙箫的,热闹异常。宋瑾忍不住瞥了眼那几位客人,不禁脚下一顿。青竹竿子赫然在内。这下好了,任歌姬谈唱什么她也听不见了,满脑子想的都是千万别被认出来。等再瞥第二眼,完了,青竹竿子旁边坐的是那位卢大人。宋瑾叹气,看命吧。一道碌鹅献上,宋瑾还没有开口呢,那柴恒就开始介绍起来了。“卢大人,您不是在广东任过职嘛,这道菜说是正宗的广东口味,您尝尝。”宋瑾垂首切了那道鹅,一块一块摆好后放在桌子中央,死活不肯抬头。那卢大人听见说是广东菜,立刻来了兴致,夹了一筷子放进嘴里,略嚼了嚼,道:“这菜本官还是头一回吃,肉中带着丝丝甜香,倒是有些广东叉烧的意味在里头。虽没吃过这道菜,也知道这是广东口味。”卢俊年一句话算是定了这道菜的出身,宋瑾这广东手艺没骗人。就在宋瑾要谢之时,忽然伸过一只手来,修长的手指捻着一颗碎银,宋瑾抬头一看,却是季舒白。四目相对,都有些惊讶。“咦——这不是那日柏家见过的那那什么,叫什么来着?”卢俊年抓耳挠腮想不起来。宋瑾垂首道:“在下文子晋,柏家主母乃是在下姑母。”“对对对,就是你,我记得你,怎的成了厨役?”宋瑾笑笑:“在下从小不擅诗书,好学厨艺,蒙姑母抬爱,借了些银两,容在下开了间小店,以此为生。”“原来如此”宋瑾一边答话,一边伸手去接过赏银,抬眼看见季舒白那辨不清喜怒的表情,心虚的很。不知道怎么回事,每次宋瑾看见季舒白就心虚,不知道因为这身假皮,还是那带着不可改人目的的火灾,又或者是因为自己脑子糊涂,信口念的黄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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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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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