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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瑾笑道:“你撸鸡爪子撸多了吧?我的皮可没那么容易烫下来。”春云笑笑:“也差不多了。”与其说宋瑾在练功夫茶,不如说在练习让手指适应高温开水。慢慢的从开始的惨叫连连到后来渐渐适应,可就在宋瑾觉得功夫即将练成的时候,“啪”的一声脆响,那盖子在一阵旋转后结结实实地砸在了地上,摔了个稀碎。宋瑾跟春云盯着那稀碎的瓷片,这下完了,练不成了。她不担心柴恒找她计较这个盖子,又不是什么御赐之物,柴恒亏的起,只是她没东西练了。既没得练,宋瑾索性也不练了,空着一双手跑去了柴恒家,打算给他表演一下阶段性成果,最好再捧回来两个杯子。柴恒也是怪,明明自己不当官,却对那御史极其上心。听见宋瑾来了,忙招呼人进去。宋瑾表明来意,说要展示一下功夫茶给他瞧瞧,他也不问,直接招呼人上茶具。按照宋瑾的要求,带着拖碟的盖碗,茶叶,茶杯,开水一一摆上。宋瑾扫了一眼这才发现缺了不少。“大官人,可有旁的茶?”还真别说,用莫干黄牙表演功夫茶,宋瑾总觉得缺了点什么。“你要什么茶?只要是咱们大明有的,我都能给你找来。”“武夷茶。”柴恒听了愣怔了会儿,忽然反应过来,一拍脑门:“我差点儿给忘了,广东样式的,恐怕是得武夷茶。”说完忙招呼人进去拿武夷茶来。吼得柴恒一把抱住季舒白的腰武夷茶是红茶,在苏州实在不算盛行,要不是柴恒做茶叶生意,估摸着也难立刻拿出来。茶碗茶杯选了一套德化窑的白釉茶器,白瓷细腻,线条流畅,宋瑾拿在手中,肉眼看去便觉得那是艺术品。没有滤茶托盘,那就只好用一个木托盘上面盖着一个竹篾盘冒充。水壶要金属的,这样更加保温,壶嘴要细长的那种,注水更加好看。柴恒不懂得这些,听宋瑾点名说要这个要那个,虽然奇怪却也听话,吩咐下人都去找来。他倒要看看,宋瑾这回要玩什么花样。两人对坐着,宋瑾将茶器一一摆好,这才开始了她的表演。暗色的茶叶放入茶碗里头,开水从细长的壶嘴里注入。“这一步叫注水。”宋瑾一边操作一边解释着:“这一步叫刮沫。”茶盖贴着茶碗边缘绕了一周,最后斜斜地在茶碗边沿上停住了,看的柴恒一下就瞪大了眼睛。“这也行?”宋瑾笑笑,知道自己忽悠住了柴恒,于是继续道:“这一步叫搓茶。”茶盖边缘伸进茶碗之中,贴着茶碗去“搓”那茶叶,绕了两圈之后再盖上盖子道:“这一步叫摇香。”指尖压着茶盖,绕圈晃动茶碗,滚热的开水顺着茶碗边沿流下。茶盖受热许久,此刻已经开始烫手,宋瑾不敢松开,只能硬挨着。“接下来是出海。”宋瑾捏着茶碗边沿,刚一触上眉头便皱了起来,这跟把手指伸进开水里差别不大。因为这时候没有茶宠,宋瑾也就不闹那些,直接倒在带斜口的深杯里,当做公道杯使用,再从深杯中倒入白瓷杯,只当洗杯之水。侧倾杯托,将托碟里头的茶水倒干净,二次注水后直接出海,将茶倒入深杯之中,再分倒进小茶盅里。宋瑾端起一茶盅,递到柴恒面前:“大人请喝茶。”柴恒瞪着一双大圆眼,茫然地接过茶杯:“这就是功夫茶?”“正是。”他端着茶杯喝了一口,也不知怎么的,人似乎在走神,冷不防烫了唇,哎哟一声又给吐了。“好是好,就是”他上下打量了一下宋瑾,一身棉布衣,实在是太寒酸了些。“大官人,在下是食鼎楼的掌柜,又不是什么唱曲的姐儿,太过华丽实在不宜。”宋瑾知道他在想什么,只是她不想节外生枝,况且来的又是监察御史,她穿那么华丽,不是往枪口上撞么。低调,才是最保险的。“也是,是不好太华丽,只是这衣裳也旧了啊。”柴恒想了想道:“这样,你跟我到后头来,好好的再练几遍给我瞧瞧。我也叫个裁人过来,给你裁身新衣。你这身衣裳,实在寒酸了些。”被柴恒反复强调寒酸,宋瑾也不禁看了看自己,还是当初做的棉布衣。再看看柴恒,只见他穿一身月白色与地青色相间的缠枝莲花纹闪锻道袍,一只大蓝蝴蝶般,耀眼至极。有新衣服穿,宋瑾自然不辨什么,柴恒吩咐下人端着茶器茶叶,一并往后头去了。宋瑾上次来的时候是七夕宴席,既是夜里,又在忙碌,跟今日心境不大一样,这一回,她结结实实把这条小路看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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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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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