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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往哪里走?衙门里头么?你一个奴婢还指望着嫁到官府里做小妾?还是嫁进柴家,做那胖子的小妾?”“你放开!”宋瑾连推带打的愣是没把文新推开半分,反惹的文新更加生气。“我告诉你,你这辈子都别想着离开姑母,要么在柏家选个奴嫁了,要么如了我的意,别痴心妄想攀高枝。你这个人,天生贱命。”宋瑾气急了,也不说话,只拼命挣扎,可是越挣扎文新就抓的越紧,最后竟然要拦腰抱住她。“啊——”一声巨吼在厅中响起,惹得院中家丁纷纷往厅里来。“公子”家丁们刚要发问,就看见宋瑾从门里疾步冲出,只留下文新在厅里气急败坏:“都过来干什么?闲的是吧?”宋瑾尖叫了一声,吓得文新松了手,她借机脱逃,直奔出院门外躲到拐角处才渐渐平息下来。过不多时就看见阿荣从门里出来,东张西望地在找人。“阿荣——”宋瑾唤了一声,阿荣隐约听见,张望了两下便看见躲在拐角处的宋瑾。“掌柜的,怎么回事啊?”“你别问了,咱们回店里去。”她是一刻也不想在这里多待。宋瑾回了食鼎楼,气性不减,去后院怒杀好几只鸡泄愤,杀到一半忽然想起要给季舒白做点心,这才放下屠刀,准备做点心的材料。宋瑾想到做点心是因为那日看见了黎朦子,想起可以当柠檬使用,于是生出了做一个柠檬巴巴露亚。柠檬巴巴露亚是极简单的甜品,可是要做这个,得先解决一个问题,那就是先解决帮助凝固的吉利丁。吉利丁用鱼胶制最方便,可是眼下要找那么多鱼胶,她也办不到,只好用替代品猪皮来做。猪皮也不必去外头找,自己店中就有,倒是方便许多。宋瑾找了店中所有的猪皮出来,用凉水洗净后下锅煮,添些烧酒去去腥,等水滚开了再捞出放凉。做吉利丁只需要猪皮胶,所以带着的一点点肥肉都需要切除干净,等过了一遍水后处理起来便容易许多。宋瑾颇有耐心地一片片斜切掉上头的肥肉,再改切成细长条,用面粉重新细细揉洗干净,再重新用清水下锅煮。这一煮,便从上午煮到了下午,半锅开水煮成了糊状,宋瑾这才叫春云停了火。宋瑾取了好些干净的盘子出来,将那些胶质一点点淋到盘子底铺平,叫春云帮着拿去院中晾干。“姐姐,这不是猪皮冻么?你怎么把汤冻舀出来了?那待会子怎么吃呀?”宋瑾笑笑:“你要想吃,等会给你留点儿胶,你取出来用井水镇一下,晚上就能吃了。”春云笑着道好,一边的红杏插话:“你又要做新东西呢?”宋瑾道:“是啊,府里的同知季大人爱吃甜食,我给他做一道点心。”“季大人?”一听季舒白采薇也来了兴致:“可是经常跟那个通判来咱们店里的那个季大人?”宋瑾点头说是。采薇道:“噢哟,那可是个俊俏的,就是话少了点儿,冷冰冰的,人长得是真好看。”宋瑾笑笑,细细回想季舒白,其实脸是有点模糊的,这也不赖她,每次跟他对视都心慌的很,就记得犀利的很。“对,长得不错,身材也好。”至少没有肚腩。“你连他身材都见过啊?”厨房里几个丫头哄笑起来,宋瑾这才发现几人笑话她,淡笑着辩解:“他那身官服穿着,不是很明显么?”红杏打趣道:“不明显,我们可没瞧出来,不像你,隔着衣服能看见里头。”“去你的。”宋瑾笑骂一声,手上动作却不停。“不过话说回来,你不是要脱籍嘛,若是跟着季大人关系亲近些,也是有好处的。”红杏在她耳边低声道。宋瑾也明白,只是她断定季舒白这个人过于刚直,别没帮着自己,先拆穿了自己,到时候吃不了兜着走就不好了。“再说吧,要是我自己能处理,也就不劳烦旁人了。”脱籍这个事情说大不大,是柏家的家务事。说小不小,一个当官的去管人家的家务事,容易叫人诟病,所以从一开始她就没动过这个心思。锅里的胶质捞的差不多,剩下的部分宋瑾留着,叫春云用个海碗装起来,自己用凉水镇着,晚上帮她弄些佐料蘸着吃。春云开心不已,自打跟着来食鼎楼后,旁的不说,这吃上从来没有亏过,以至于原本单薄瘦弱的身材,如今也圆润了起来,有点子小孩样了。等待猪皮吉利丁干燥的功夫,宋瑾在心里盘算做点心还需要哪些材料,明日一早好跟婆子们去菜市买些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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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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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