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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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章(第1页)

最后,两人就在赢天瑞的出租房里睡了一整天。睡醒后,赢天瑞把高壬送走,然后就找文宇他们商量。“大仙!我们的机会来了,我们有投资人了!”赢天瑞快乐并痛苦着。拍完网大后就没了工作,文宇一听,也立即激动了。“投资了多少?拍什么?什么时候开工?”赢天瑞:“嗯,全都不知道,我们只有投资人。”文宇:“……还能这样?”于是,好运高壬的人生事迹,又被转述了一遍。文宇也是跟着惊叹了一下,不过惊叹之后,倒也觉得还好。毕竟他家是从祖坟里挖出过200斤金条的超级幸运儿,高壬的程度,与他还有点距离。文宇想了一下,对赢天瑞说:“不然你再写个剧本?”《当我搬进一个鬼屋》就是赢天瑞写的,现在看来,写得也还不错,也许能再写一个出来呢?但显然赢天瑞不能。他想了又想,说:“大仙,你觉得我们去买个小说的版权怎么样?”然后走小说改编的路子,毕竟现在网络小说多啊,找一个现成的故事来改编,想来好像要简单一点。当然,他们也可以选择找编剧。但是,有名的编剧想也知道,不会想要和他们合作,没名气的么,很有可能就是能力不行。要找一个没有名气,但是很有能力的编剧,这难度实在有点大。至于买小说版权的事,难度也不小。高壬的投资,要想化到实际开工,还真没那么容易,只能先记下这事。这年头真是,底层人民,手里握着钱,想要钱生钱,都找不到机会。他的心肝脾胃肾,都好痛!文宇和赢天瑞倒也算不上颓丧,就是感慨了一下。然后快乐起来,有投资了啊,还有知名导演的指导,只要有剧本,他们就能开工。简直是做梦都想不到的好机会。于是,一群人开始疯狂找剧本。欣赏的编剧,网上喜欢的小说,全都找一遍。文宇刷着手机,逛着各种网友推文,然后突然就看到一条热搜,说是某平台s+级的古偶《揽星月》项目终于官宣了。男主演,孟君,当红流量小生。看到这个名字,文宇扎扎实实感叹了一把。孟君算是文宇在娱乐圈认识的知名度最高的人了。在这个s+项目官宣前,孟君就已经演上了古偶男一。在一众流量小生里,他的风评算是比较好的,演技也过得去,比那些“演贝”、“五官乱飞”,或者全程跟拍画报似的,就差在脸上写上老子天下第一帅,可是要好上不少。所以,孟君接下了《揽星月》的男一,网上大部分的评论都还比较友善。流量明星免不了有一些黑子,在那里上蹿下跳,但是也只是少部分,激不起什么风浪。文宇真心替孟君高兴。孟君和他认识的时候,都还是学生,两人不是一个学校,也是意外,他被同学拉着去参加学校之间组织的活动。孟君是影视学院的学生,正好要上台表演,那天刚巧有个表演的同学有事到不了。因为就是学生之中的活动,不是正规演出,文宇就很随意地被抓了壮丁,被揪着去演了一个路人甲。跟着孟君一起,孟君说什么,他只要点头说“对”、“是”,然后帮着一起把一个演伤员的同学抬走。妥妥一个群演工具人,抬人出苦力用的。文宇也是那次之后,对演戏产生了兴趣。他记得孟君给他的人设,演一个傻乐的男青年,他上了台,果然就这么演了。而底下的观众,被他的肢体语言逗得哈哈大笑。文宇活了一辈子,都没有感觉自己这么有存在感过。他就是一个普通的孩子,没拿过第一,也没拿过倒数第一,不好不坏,永远卡在中间。进了社会也是这样,卷不赢,躺不平,家里有点从天上掉下来的钱,他不用干活也饿不死。但要在家坐吃等死,又觉得自己有点太没用了。于是,文宇大学毕业,在看清了自己不喜欢本专业的工作后,果断跳槽去当了群演。演绎不同的人的人生,那种感觉让他着迷。文宇当了三年无人在意的群演,而孟君,在短短几年内,已经成了娱乐圈的一线流量。混得风生水起。文宇有对方的联系方式,两人关系也算不错,但是平时他不会主动去联系对方,总觉得对方火了,他去联系对方,怕对方会想太多,觉得他想抱大腿。文宇看到了孟君的名字后,对于这个剧组多了几分专注,又看了一眼女主演的配置。当红小花,江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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