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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结于要不要打开录音设备的时候,旁边的郑亨敦已经再次开口。郑亨敦伸手拉住全志龙,“不给写歌的话,也无所谓,你过来做什么?”全志龙笑的有些不好意思,侧头看看李初年笑着没说话。郑亨敦侧头看看其他还在看戏的工作人员,出声说道;“大家都走吧,我再坐一会儿。”其他人都发出可惜的叹气声,郑亨敦无奈笑道:“呀,反正设备都没电了,留在这边也拍摄不出什么好的画面。”“我的手机还有点内存……”旁边的收音老师也默默的举起手,表示还可以录音的。郑亨敦忍不住再次笑出声,对大家的八卦心态表示理解,但又不太支持,“走吧走吧!”工作人员这下倒是也没再留下来,虽说有点八卦,但到底还是有些职业素养。大不了,等回头再次录制的时候,他们直接找亨敦哥问不就行了?等到其他工作人员都走了之后,郑亨敦才侧头看向全志龙,“是来找老板的?”“嗯。”全志龙点头;“但哥也别多想,我常常会这个时候过来,吃点什么东西之类的。”郑亨敦:“那正好我们再喝两杯。”“我当然没问题了。”全志龙的目光落在李初年的身上。她此刻自然不好拒绝,侧过身让两人再次进来店里。两人找地方坐下来之后,郑亨敦出声问出一个十分现实的问题:“你每次这么晚过来,会给老板付款吧?”“如果是特别小的东西的话,她不会收我钱,或者只有我们两个人的时候,她也几乎不会收钱。但我找人过来帮我取餐,或者是饭点的时候过来,她还是会如常收费的。”郑亨敦笑道;“不收钱,那你也要从其他地方补偿一下老板才是。”“嗯,我会买点礼物给她。”全志龙站起身来,走到收银台这边,从收银台身后的架子上,拿下来了一瓶酒,“这瓶茅台是我存在这里的,哥和我喝一杯。”“行。”郑亨敦点头,看着他过来又问道:“你们两个人,现在怎么样了?”全志龙找了两个小酒盅放到两人跟前,“比之前好了很多。”郑亨敦笑低头把玩着手上的酒盅,大概也是很少见,不过很快又放了下来;“第一次知道你是老板的前男友的时候,我觉得好像也不是特别的惊讶。”全志龙低头给他倒酒,没和他对视。“那时候知道你是脚踏两只船,也没觉得特别惊讶。”郑亨敦出声说道:“圈子里的事情,我其实看的太多了。虽说不是给你找借口,但你这个年龄到现在这个程度,心里其实都有些傲气,这个傲气就会让你有些目中无人。”更简单来说,某种程度上在感情里会以自我为中心,其实就是在感情上有些自私。想要得到别人的爱,而自己不想付出真心。朋友之间相处,当然没问题了。他的性格很好,为人也很仗义。但感情这种事情,面对这个喜欢自己或者自己喜欢的人,总会忍不住露出最丑陋的一面。“所以,现在逐渐我也认清了自我。”全志龙依旧是嘴角微扬,但笑容带着些许的苦涩。郑亨敦这下笑的更开心了,“这就是传说中的花花公子,踢到铁板了?”全志龙叹息,“分明对待朋友的时候,我会很真心的去对待,可当时和她在一起的时候,就感觉有些掉以轻心。”“朋友又不是说你只能有一个,这个相处的距离感和女朋友自然是不一样的。”全志龙点头:“嗯,所以现在在努力的弥补,但又不知道该如何。”“多对人家好一些,你这样的情况,人家很难相信你也很正常的。”郑亨敦一副经验老到的样子,侧着脑袋说着方法,“重点还是要让人她相信你。”“嗯,我知道的。”郑亨敦像是想起来什么一般,“男人要想成为其他人的依靠,重点是要解决麻烦,不要成为制造麻烦的那个人。”全志龙听着这话,眉头微扬,“我现在其实某些方面,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在制造麻烦。”作为现在圈子里最火的lo歌手,他无疑是非常热门的存在。自己的一举一动,总是要被人关注到的,就算自己不说李初年,也总会被人注意到的。之前在直播的时候,或者s上留言,都让李初年这边产生了不少的震荡。所以,最近一段时间,全志龙尽量就不说李初年也不再评论她。只是,偶尔会去点点赞罢了。“还是看你了。”郑亨敦出声说道:“总之,这种事情,你还是要想到解决的办法。”全志龙低头摸着自己的杯子,半晌突然抬头看向郑亨敦,“哥觉得我现在结婚会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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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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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