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4章 故人脸面(第2页)

倘若厉姜一心要往魔界靠,那么萧家便与他相反,他们的心可永远都效忠神明。所以萧家会和厉姜打起来,容庭芳一点也不意外。从前有魔界撑腰,厉家对别的家族做的‘好事’不少,眼下他既已‘身死’,树倒猢狲散。虽然不知道厉家现在何去何从,但看这境地,显然不好过。毕竟出来混都是要还的。

这两人身手各有千秋,但眼下显然是萧胜略胜一筹。他那根鞭子叫散魂鞭,是天丝所制,听说在弱水里泡过,虽然细软,坚韧无比。再细软,上千根拧成一股,也软不起来。

“你不去帮帮厉姜?”胖鸡有些幸灾乐祸,“他可是要输了。”

听着还颇为可惜。

容庭芳轻轻哼了一声,没有要插手的意思。这两人谁赢了对他来说都是好事。厉家和他非亲非故,就因为两面三刀送他一些明珠,他便要与整个萧家为敌么?他自己的事都没处理完,何必掺和到陈年旧事中去。热闹看腻了,容庭芳转脚便要走,却忽然一声震响,原来是马车被劈得四分五裂。

目之所及间,一个熟悉地映到骨子里的身形一闪而过,容庭芳连发丝都战栗起来——

余、秋、远!

眼见那张脸的主人要同这马车一样,被那散魂鞭削地消散在空气之中,容庭芳如一阵风一般,劈然一下插入战局,动作之狠辣,叫萧胜和厉姜不得不分开!他身法轻盈,白衣素纱,飞身进来时像是水中溅起的一朵银色浪花。一抓一握,便将那人揽入怀中,旋身而出——

萧胜的散魂鞭已经握在了手里,将要触及容庭芳怀中之人时,硬是收了回来,他神色晦暗不明,上前一步厉声道:“厉姜,我最后再劝你一句,回首是岸尚不迟,你若一味再与蓬莱作对,伤及无辜,不要怪我不客气!”

厉姜被家仆搀扶着裹在黑色的衣袍之中,因为受到了散魂鞭的波及而咳喘着,闻言眉头未松,嘴边却漾起一丝笑意。“哼,萧胜,我是好心成全你们魁首。免得叫他一人孤苦难安,送他与我们尊主一道,岂非是成人之美,遂人好意?”

萧胜顿时大怒:“胡说八道!”

散魂鞭一抽,立时又袭卷而去。厉姜岂会再给萧胜得手的机会,萧胜拖延这么久的时间,岂非就是等人赶来么。他立即化身而去,走之前看了眼容庭芳。大声道:“这位小兄弟出手相助之情,在下没齿难忘。他日必当相助。”声音之响,姿态之做作,就怕萧胜看不见听不着。

厉姜是这样的人了,死之前也会拉一个垫背。

他这么故意大声嚷嚷的,就扬起一尘金蝶,金蝶扑扇着翅膀,化成千万颗明珠,顿如铜镜刺眼,光芒万丈,一时难辨东西,叫萧胜不得不停下步伐,遮住了眼睛。等能睁目,哪里还能瞧见人。

厉家的金蝶招魂术,不但能招魂,还是绝佳的保命神技。他很喜欢这一招——容庭芳也是。

因为漂亮。

唯一遗憾的是,这些明珠不过是化影,不是真的明珠。倘若是真的明珠,那容庭芳一定也不叫厉姜干什么事,只消在他魔界天天化出漫天金蝶就可以。就算当了千年万年的人,有些刻在骨中的本性是不变的,就比如爱财和喜欢发光。

叫厉姜跑了,萧胜很遗憾。容庭芳也很遗憾,厉姜走之前,或许可以给他留些盘缠下来的。

“喂。”眼见追不到人,萧胜将散魂鞭别入腰中,“你不要乱碰别人东西。”他指的是留在容庭芳手中的那个人。萧胜伸出手,“给我吧。”

容庭芳看了眼手中的‘余真人’,容貌虽似,到手却才知道,并不是真人。如果是真人,萧胜一定第一时间将人夺了去,哪里会和厉姜废话。容庭芳没有反驳萧胜的话,依言将那人递了过去,只是在松手之时,暗中一用力。那人偶未到萧胜手上,便碎成了粉屑。

“……”

“抱歉。”容庭芳真心实意道,“我赔你一个?”

拿什么赔,你赔得起吗?不过先前打斗如此激烈,这个人偶受他散魂鞭三番四次轮削,不可能毫发无伤。反正这不过是为了迷惑那些魔头用的假物。尚未派上用场,反叫厉姜夺了去。碎了也好,不落入任何人手中,反倒来了个太平。萧胜看着地上那堆灰烬,惋惜一声:“算了,只是没有引出九天玄尊,有些可惜。”

容庭芳有点怀疑自己的耳朵:“谁?”

“以前的魔尊啊。”萧胜答得很快,然后看了容庭芳一眼,“听说死了的那个。”

作者有话要说:胖鸡:卧槽那我是个啥!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先皇、太后与朕的古穿今日常

先皇、太后与朕的古穿今日常

上辈子,闵静从以色侍人的王妃,到楚国实权太后,一生堪称传奇。寿终正寝后,重生到了后世与她同名同姓的女子身上。父母双亡家财万贯。但眼瞎嫁了个狼心狗肺的渣男,即将被吃绝户。为夺她财产,毁她声誉,渣男情妇设计她,逼她带着患有自闭症的娃上综艺。幸好,她不是一个人来的。小小娃综而已,儿子你上!名传千古,功业盖世的西帝沈继沉着张脸,但缩水成五岁团子的小脸没有丝毫威严,只有软萌可爱。朕是西帝。大楚亡了。闵静半点不惯着他再丢了家业,你就只能去当丐帮的皇帝了。沈继闵静又看向二十年不见的死鬼冤家,沈延。愣着干嘛,还不去上班?那么大一烂摊子还指望我给你收拾吗?沈延沈继看不惯她脏活累活都我们干,你做什么去?闵静吹着闪闪发光的美甲,拨弄着新做的大波浪,神态慵懒后宫不得干政,我一介弱质女流,自然是在家等你们男人养活啊。...

妈妈和小姨睡觉的时间,不就是用来玩脚的吗?

妈妈和小姨睡觉的时间,不就是用来玩脚的吗?

我叫姜霖,从小时候起,我就是个不折不扣的足控,但我觉得这和我妈妈有关。或许是妈妈常常会对足部进行保养的缘故,从很小的时候开始,我就对妈妈的脚印象极为深刻。我和妈妈脚的故事,在我记忆中最早可以追溯到我的幼儿园时期,现在回想起来,整个幼儿园时期,我印象最深的也只有妈妈的脚了。我妈妈叫江莉,是个兼顾着家庭和工作的强大女性,还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妈妈总会把我带在她的身边,尤其到了晚上,妈妈总是会想办法和我玩,等我玩累了,也就该睡觉了。妈妈拿出了很多手段,可她怎么也没想到,我最感兴趣的一直都是她的...

和季教授结婚后

和季教授结婚后

野系教授装乖病弱书法家众人都以为海王沈焉收了心,却没成想,已有美人在怀的他再度流连于风月之地。饭局上有人调侃道温老师年少成名,才华横溢,怎么,天才书法家你也玩腻了?沈焉眼眸都不抬一下,道一块木头,呆板无趣,早就腻了。沈焉的有恃无恐,温砚都看在眼里。我想结婚了。别闹了,我们这样不是挺好。第二天,温砚订婚的消息传遍全市。新郎不是沈焉。而是沈焉的死对头季知远。季知远,为人清高,臭屁,不近人情,即使多金帅气也没人敢随意接近。雨夜里,红着眼睛的温砚敲响了季知远的家门你想不想让沈焉丢面子?为人清高季知远当然。温砚那你娶我。不近人情季知远好。这…答应的也太快了,温砚眼泪还没挤出来呢。*沈焉后知后觉,温砚说想结婚了,却从没有说要他娶。他从未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输的这么难看。就像温砚从未想过他这么容易就得偿所愿。从始至终,温砚想要的,只有季知远。婚后,他甚至想毕竟是自己生掰硬扭的瓜,不甜也认了。季知远老婆贴贴。温砚?逢人也不管人家乐不乐意你怎么知道我结婚了,对,我和温老师结婚了。温砚??发现自己才是那个被套路的怨种后,温砚懒得再维持自己矜贵正经的人设,挂在男人的腰上撒娇。不装了?不装了,咱们以诚相待。那天夜里,沙发和温砚一起散了架。温砚软绵绵的开口道季教授,要不你还是装一下?季知远不装了。小剧场季知远立在满墙的作品前,眸色渐深你的字,的确好看。字好看,还是人好看?温砚凑上前。男人偏过眸来,眼神实在谈不上清白温老师,字如其人。说明沈焉是个渣男配角,很渣非常渣,非攻,海王后知后觉hzc。温砚没有喜欢过沈焉,接近他只是为了曲线救国拉进和季的距离,二人没有发生实质性关系。受身体不好,有点病弱受属性。偏日常温馨风有点慢热...

挖坟挖出鬼

挖坟挖出鬼

这是一只鬼畜又温柔的鬼缠上一个人的故事在一次考古实习中林言同学不幸被索命鬼盯上,从此一件件诡异的事情接连发生在他的生活中为了回归正轨,林言带领发小码农和一个半吊子道士踏上替鬼达成心愿的路途,然而越接近终点,林言越发现事情远不如想象中的简单,而他和厉鬼的关系也慢慢发生变化...

貌美花瓶复合攻略

貌美花瓶复合攻略

追妻火葬场疯批攻年下强制相爱相杀双X心机深沉病娇攻乐观坚韧作精受顾渲宋怜(聋瞎组合)豪门少爷宋怜是个貌美花瓶,主业混吃等死,副业撩拨小明星,把娱乐圈天菜顾渲泡到手的第二年,他悲惨地发现自己怀孕了,还即将按照契约嫁给神秘未婚夫大佬。领证那天,宋怜看着朝这边走来的,那边走边戴助听器帅炸天的未婚夫大佬,有点眼熟怎麽回事儿。助听器昨晚不是被那混蛋隔窗户扔出去了?小东西居然有两幅面孔!跟泡了两年的天菜结婚,宋怜嘴角快咧到後脑勺,但他不知道自己的噩梦才刚刚开始顾渲原本可以无忧无虑地过一生,可十年前的坠海事故夺走了他的父母,而宋怜的父亲就是事故的策划者,他蓄意接近享受狩猎的过程,逐渐把宋怜和整个宋家纳入股掌。他摘掉助听器,闭目塞听,疯狂地报复所有伤害他的人,他如愿让宋家天翻地覆,把宋怜折磨至死,跟当初跳进海里的救他的白月光在一起。可是某天白月光却对顾渲说,你好可笑,好可怜。等顾渲明白那场报复,从头到尾不过是他虚假而尖锐的执念再回过头,那个总给他戴助听器的人早就不在了。隔壁乖软替身他拒绝复婚姐妹篇依旧是狗血爽虐兼并攻有点听障,你懂的~...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