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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后大家各回各家,办公室静下来,施乐把窗户推开一条缝,春天的暖风流进来,将他的衬衫吹得微微颤动。正如谭星河所说,像神秘的星空。施乐还搭了条项链,吊坠落在锁骨中间。他平时穿搭以舒适为主,给人的感觉也随和,如此稍微搭配一下,倒让人眼前一亮。男人也可以用漂亮来形容。陈秉言悄然而至,在门口望着窗前那道身影。衬衫别在裤子里,衬出腰身的线条,蝴蝶骨在衬衫下显现出来,仿佛真能长出翅膀。他们做过这世间最亲密的事情,最了解彼此的身体,最清楚其中的快乐。因为体验过,所以更渴求。陈秉言后悔穿了西装裤,太紧。咚咚——再克制不过的敲门声,不敢用力。施乐回头:“嗯?这么快,还以为等一会儿,走吧。”他把窗户关上,流动的风从衬衫上散去,归于平静。陈秉言喉间发紧,走过来说:“向微明要同你说和,你觉得有负担就不要勉强,随意一点,不必这么用心。”他醋得很。他后悔了,他要把施乐带回家,在他们从前一起睡觉的那张床上,把碍眼的东西都剥掉,施乐是属于他的,从里到外都是。“你脸色不好,要不要休息会儿再过去,肯定很吵闹。”施乐为他接了杯温水递过去。他一口气喝完,还是不解渴。“没事。”陈秉言压下汹涌的欲望。他很想,但现在还不可以。施乐听他说没事,这才绕回上一个问题回答:“没有勉强,我本来也很喜欢。”“你喜欢向微明?”陈秉言惊叫。施乐被他吓一跳,没好气地埋怨道:“你怎么一惊一乍?”抬起右手顺了顺胸膛才说:“我不愿意做的事情不会勉强自己的。本来就觉得向微明还不错,当你朋友很用心。而且我没告诉过你,我以前在酒吧当驻唱歌手,那会儿生活压力大,唱唱歌会觉得轻松。”“后来有遇到不好的事情,事务所的工作稳定之后就不去了。就一次——”他竖起一根指头在陈秉言面前比划:“还打架被抓。”陈秉言被施乐突如其来的坦白过去惊到,连前一句愿意给向微明面子的原因都没听进去。这些事情他当然知道,只是没想到施乐会主动和他说。当所有事情串联起来,陈秉言才意识到,那个时候情绪暴躁,动手打架的施乐,已经在下坠边缘。他不仅没有及时察觉,还反反复复接近又远离。今晚要去的酒吧根本不是向微明开的,是他。陈秉言和施乐在驻唱那家酒吧的调酒师了解到,施乐坐在那儿唱歌给大家听的时候很放松,这是他释放压力的一种方式。他问过那个调酒师:“非得在这儿唱?”那调酒师白他一眼:“气氛懂吗?他需要有人能理解他,给他点反应,不是亲朋好友那种无条件捧场的反应。鸡同鸭讲不理解他更好,那他也不需要对这些来来往往的陌生人有愧疚。”什么愧疚?陈秉言以前不懂,现在明了。施乐在经年累月中早就习惯自我压抑,他将所有的对外表达都视为给别人带来麻烦和负担。能借着唱歌抒发情绪在别人看来正常不过,于他而言已是最放肆的行径。鸡同鸭讲不理解他更好,不必有影响到他人的担忧,所以不必愧疚。调酒师最后感概:“可惜了,他唱歌时太招人,乱七八糟的人,已经被吓到不敢再来。”问题不大,陈秉言出钱,向微明担名。向微明和陈秉言不一样,圈子里出名的花花公子,开家酒吧不会惹人怀疑。施乐不知内情,倒豆子般和陈秉言讲着:“其实还挺想喝点,一个人在家喝没意思,要人多才有气氛。”“那你今晚可以喝点。”“唉,算了。”施乐叹气。两人已下楼坐到车上,陈秉言把车开上主路问:“怎么?”施乐却不肯再说,他还没修炼到能把被人性骚扰的遭遇讲给前男友听的程度。像撒娇,像告状,像寻求安慰。向微明朋友多,他们到达时人不少,施乐一眼就认出调酒台的男人:“cky!”他和陈秉言打了声招呼就跑过去:“你跳槽了?”cky正是他兼职酒吧的调酒师。“这里给的钱多,我先下手为强哈哈。你今天好帅,比上次见你状态好多了。”施乐耸耸肩抿抿嘴:“没有什么比越来越好更值得开心。”cky打了个响指:“你说得对,给你调一杯?庆祝越来越好。”陈秉言自他身后走过来,看着撑着胳膊上半身趴在吧台上的施乐:“想喝就喝,好歹是自己的地盘,你担心的任何事情都不会发生。向微明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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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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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