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10第 10 章(第1页)

面对高氏的拳拳爱子之心,长孙无逸还能说什么?只能在心中期盼长孙无忌刚正不阿,绝不给他开后门。

但他心里更清楚,贞观朝虽说是封建盛世,但此时科举还未被大力推广,更是世家横行、门荫入仕的时代。

两人一直等到了明月高悬于夜空之中时,长孙无忌才一身疲惫的回到了家。

见状,长孙无逸更是心有戚戚然,果然朝廷重臣不好当啊!

长孙无忌的确是十分疲惫,东突厥事关重大,他们商量了一整天才将对突厥作战的策略基本上定了下来。

他本人虽不是将领需要带兵出征,但也得负责粮草等后勤工作,事情并不比出征的将领少上多少。

同时他还身负着寻找那位被称为“宿主”的少年之事,虽然答应得痛快,但长孙无忌心中十分清楚这人显然是不好找的。

更何况那少年还身负神迹,谁知道他还有哪些手段?

于是在回家的路上,长孙无忌满脑子依旧是各种政事。

而到了长孙府门口,他才恍然惊醒。

对了,事情太多他都忘了差人去提醒观音婢控制圣上的饮食,明天上朝之前一定要记得!

长孙无忌便是在这样晃神的状态中踏进了家门,然后冷不防在主屋中见到等待自己的母亲和长孙无逸。

他一惊,母亲这是等着他做什么?

五弟也在,看来是跟五弟有关?难道是他有什么照顾不到位的地方?

他虽然事忙,但却提前嘱咐过妻子和管家尽最大的努力满足五弟的要求啊!

而且听妻子鲜于氏所说,五弟性格温和,一点不挑剔,就是有些孤僻,成天待在自己的院子里也不出门。

对于这样的性格长孙无忌自然是有些不喜的,他们长孙家的人向来长袖善舞,能言善辩,五弟怎么能这般的孤僻?

但他又想到五弟毕竟在道观中长大,这倒也正常,左右他年纪还小,慢慢改就是。

长孙无忌猜了半天没猜出原因,他是个孝子,于是便做出一副但凭母亲吩咐的模样。

高氏也不拐弯抹角,当即道,“你五弟也已经回家这么多天了,你身为兄长,难道不该为自己的弟弟寻个前程?”

长孙无忌顿时恍然大悟,连忙反思道,“母亲提醒得对,最近事无逸回来这么久竟然忘了为他寻一门差事。”

“不过今天发生了点意外,陛下恐怕一时半会儿抽不出时间处理杂事,但没关系我向陛下为你请上一个官职还是容易的。”

说着他转过头望向长孙无逸,“说说,你有没有想做的差事。”

此时的长孙无逸简直是欲哭无泪。

可恶!果然是关陇贵族,顶级外戚,谋个官职说得竟然那么轻松!可是他真的不想上班办差啊!

可想到史书上对长孙无忌记载,一看就是个卷王,更何况如今的贵族、世家子弟谁没有个一官半职在身,长孙无逸知道自己肯定不可能拒绝掉当差。

不过既然长孙无忌让他说需求,那他可就真说了啊!

长孙无逸稍作思考,“四哥,小弟才刚回来官职太高太重要恐怕不太好啊!唔,最好是五品以下!”

如今大唐的朝会分为常朝和朔望朝参,五品以下官员只需要初一、十五参加后者便是。

长孙无忌老谋深算惯了,怎么会猜不出长孙无逸强调五品以下是什么意图?

这小子怎么回事?该不会是道观待惯了,被那些胸无大志的老道士传染了吧?

他皱了皱眉头,“咱们家虽然不需要你能光耀门楣,但你总还是要有个体面的官职,这才不至于辱没咱们家。”

对于长孙无忌的话长孙无逸也不生气,只在心中嘀咕,你倒是奋起,最后结果怎么样呢?

当然这话他自是不敢说的,但他也不打算就此放弃。

“主要是小弟才疏学浅,太高的职位怕是胜任不了啊,要是在官职上没做好反倒丢了长孙家的脸啊!”

“而且说实话,四哥,我之前闲云野鹤惯了,一时间改掉自己懒散的性子也有些难,所以……”

长孙无忌越听眉头皱得越紧,作为卷王的他很是不赞同自己的弟弟竟这么没志气。

“男子汉大丈夫还是应当奋起些,怎么能做都还没做就看轻自己了。”

而且他总觉得弟弟的语气莫名有些熟悉,似乎跟今天天音中那少年的语气很是相像,都是那么的懒散,胸无大志……

甚至他这弟弟才刚回来长安,今天还恰好去了陛下的登基大典。

长孙无忌心中一个激灵,该不会……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神父

神父

本文又名如何驯养一只异魔这是繁华的凯撒七世时代,在蒸汽轰鸣中,工业烟囱崛起,机械与魔法碰撞出激烈的火花,律法与各大正神宗教主持着社会的表面和平。但新时代的浪潮下是无尽的阴影,层出不穷的邪神教派,诡异莫测的异端学说,古老禁忌的魔鬼密仪原本这些都和奥洛维斯无关,他只是偏僻村镇的一位小小神甫执事,但他后来养了一只异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祝令时在边境线捡回来一个伤痕累累的混血男人。男人醒来後,除了自己的名字,什麽都不记得了。祝令时只好暂时准他留宿。为了报答祝令时,男人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在他名下的店铺里打杂(砸),任劳任怨地为他工作,洗衣,做饭,学中文,甚至还自我开发出暖床服务。万般追求之下,祝令时实在招架不住,决定收了此美男。结果第二天,男人就失踪了。祝令时呵呵,又被男人骗了)数月後再次相见,男人摇身一变,成了某集团的小儿子。他穿得衣冠楚楚,用蹩脚的中文向祝令时哭诉见不到他的日子过得如何难过,还承诺自己会给他富足的未来,只要他肯跟自己走。祝令时又是一笑,从名贵西装里取出自己的名片递给他。报意思啊,谁还不是个有钱人家的小少爷了)为爱做0美人×胸肌腹肌都很爆表的帅哥现代架空,设定在2000年受谈过小男友,书信恋爱攻多国混血,有俄混血但非俄籍,介意勿入N多私设,一切为了感情发展服务预收换攻後渣攻後悔了小灯是一内容标签都市豪门世家情有独钟因缘邂逅现代架空HE...

夺爱

夺爱

周白内心深处有一个畸形的秘密。这个秘密在周谨准备给她找后妈的时候,终于藏不住了。周白决定要把父亲的爱,夺过来。排雷1亲父女2回避了禁忌的痛点,不虐,气氛不压抑,喜欢虐文慎入高h1V1甜文女性向...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小说简介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作者白久欢简介种田+美食+空间+囤粮+逃荒+经商+甜宠+日常江清月被勾错魂后喜提穿越大礼包,本以为可以过上怼天怼地怼空气的开挂人生,没想到却穿成了一个奸懒馋滑的肥婆,还嫁给了一个恨她入骨的男人。宋砚因上辈子枉死而获得重生机会,本以为可以弥补前世所有的遗憾,不成...

金缕衣

金缕衣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待你高中,我们就成亲,好不好?她以为谢清鹤只是一个寻常的书生。直到那日家里逼迫她回府嫁入尚书家冲喜,沈鸢冒死从家中逃出。她一路跌跌撞撞,差点撞上人。那人不复先前的虚弱温和,谢清鹤一身月白圆领锦袍,前呼后拥。他居高临下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看着差点葬身于马蹄之下的沈鸢。沈鸢听见众人高呼谢清清鹤为太子。任凭沈鸢如何哭着哀求,谢清鹤都无动于衷。他眼睁睁看着沈鸢被沈家的奴仆带走,看着她被强行塞入喜轿。锣鼓齐鸣,礼炮鸣放。谢清鹤以为自己不会再和沈鸢有任何瓜葛。直至那日天朗气清。谢清鹤看见沈鸢站在一名男子前,笑靥如花。那人俯身垂首,在为沈鸢簪花。他手上也有一点红痣。...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作者已全文存稿,宝宝们放心食用~)高考百日誓师那天,江月卿收到一封匿名手写信。那人在信上说,已经关注江月卿很长时间了,如果可以,高考结束後能和她认识一下,也希望能和她考同个大学。这封信很奇怪,但是她也没有在意。高考结束,她全世界寻找这个神秘人,结果发现这人就是自家楼下那个奇怪的邻居。她对这个邻居印象深刻,因为她很奇怪,总是在同个时间出现在不同地方。後来才发现,这个怪人并不是会分身,而是一对双胞胎。姐姐林眠雪大方热情,而妹妹林眠冬却内向文静,不善社交。林眠冬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很难和正常人一样生活和社交,因此在外人看来是个奇怪的少女。一开始江月卿也有些抵触这个怪人,但长时间相处後才发现,她并不是别人口中的怪物,而是一个心思细腻温柔体贴的可爱小女孩。20岁那年,江月卿说林眠冬就是她的归宿。21岁那年冬,疫情爆发,江月卿说要等林眠冬一辈子。眠冬,眠冬。内容标签都市花季雨季情有独钟轻松BE救赎...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